去岁末,惊闻某地处理了一批买官者,200多在册人员仅免职12人。据说原则是6万元买的免,5万元买的无恙!同时免职不是处分,一切待遇不变。有的至今仍在行使原职权......岂不荒唐至极也!
人们纳闷:市县啥时候有权制定党规国法?中央的政策、国家的法律为甚到下面就变了样?人们置疑:买官的官能廉政、卖官的官能反腐吗?
真真假假,掩掩遮遮,羞羞戚戚答答。雾里偶闻官调:买官合法。飞扬纱帽庆贺,更显他、十分潇洒。胆好大,正堂皇,篡改党章刑罚。
市县衙门行侠。常理在,如今装聋作哑。乐于应乎,怎让宠儿落马?翻开老底可见,一长绳,拴满蚂蚱。可笑否,山寨舞台尽杂耍。
(2009年2月10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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