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了电视剧《大江东去》,对剧中人物贺远鹏颇感惋惜。贺远鹏原是一位廉洁奉公的好市长,后来受副市长沈培林、犯罪团伙首领陆天宇的影响,贪污受贿,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一位曾受人民爱戴的好官琅当入狱,令人痛惜。
贺远鹏走上犯罪道路,固然与他自身的思想修养有关,然而他身边的沈培林、陆天宇对他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由此让我想到:人在生活中交朋结友的重要,尤其是青少年学生。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所以然者何?水土易也。”(语出《晏子春秋》)
植物如此,人亦然。一个人合了坏群,便处于一个对己极不利的环境,而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是任何人都不可否定的。俗话说,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巫师跳大神。一个人,如果合经济犯罪之群,很可能合经济犯罪之污;合流氓之群,将合流氓之污;合盗窃之群,则合偷盗之污;合斗殴之群,便成打架斗殴之徒,合赌博之群,决非麻将生手……所以然者何,“群”之影响也,与“橘为橘为枳”同理也。
《孟子?滕文公下》有这样一则故事: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一齐人傅之,众人咻(喧扰)之,虽日挞(鞭打)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齐地名)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这个故事清楚地告诉人们:人,是很难摆脱环境影响的。合了群,个体就会受到群体的牵制,行为就被群体所左右。
曾记否,“四人帮”中的王洪文,出身于工人阶级家庭,曾经是个好工人,好干部,就因为合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之群,所以就合了篡党夺权之“污”,落得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社会上种种犯罪团伙,其成员个个坏事做绝,并非人人“性本恶”,那个“群”的作用是不可轻视的。
一旦合了坏群要想不合污,决非一件易事,有时是要付出巨大甚至生命的代价。晋朝著名诗人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拒绝与黑暗官场同流合污,毅然去掉乌纱还原布衣,隐居躬耕。南宋杰出的民族英雄文天祥,不与元朝统治者合污,拒绝宰相的诱饵,誓不合其“群”,结果以生命做了代价。明朝官员左光斗,不与魏忠贤合污,受酷刑死于狱中。张学良、杨虎城不慎合蒋介石之群而不愿与其合残杀同胞之“污”,结果,张将军终生囚禁,杨将军残遭暗杀。
由此观之,合了坏群很可能合其“污”,出“淤泥而不染”则难矣,而要想离群必付代价。因此,我要诚恳地告诫为人父母者多关心孩子的交朋结友,教育孩子跟好学好,少些“跟坏了伴”的叹息。同时,向青少年朋友进一言:谨结友,慎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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