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狗事木伯

发表于-2009年04月03日 早上9:33评论-4条

昨晚回大姐家,主要目的不是看人,而是关心那条狗妈妈的生产情况。按说咱对狗这么关心,她该感谢吧,可却一点也不领情。一进门就一阵狂吠,一点也没以前温柔。摸摸狗肚子知道确实已生产,可就是找不到小狗崽。大姐出来解围,说她不是不欢迎你,而是向你展示她生狗的政绩。经过长达两分钟才算拉好关系,勉强接近狗的新家。狗妈妈慢慢平静下来,躺在毛茸茸的六个小毛球旁,很乖顺的开始哺乳。于是这个晚上的主要任务是陪狗,与狗相处了超过两个小时。因此今天忽然起了狗意,就写狗的事。

做个洋狗

中国人对狗的态度,大概属于“爱之越深恨之越切”的范围。有富太太狗儿狗女宠着的宝贝,也有鲁迅那样痛打落水狗的英雄。有赞扬狗忠诚品行的圣人,也有痛骂狗腿子们猪狗不如的百姓。反正做个中国狗一定不容易。

相比之下倒是做个外国狗,一定要幸福的多。如果用人的眼光看,说中国全盘西化难度较大,可狗界来看,她们应该是很乐于接受的。

曾经和一个美国老头一起工作问他家里几口人。他说四口:他和他的儿子杰克、他老婆和老婆的儿子鲍勃。本来以为是他们再婚各自带了自己的儿子呢,后来才知道这两个儿子是两条公狗。不过在他们主人眼里,这两条狗都已有了儿子的身份,可以和主人同吃同住同劳动。而狗也只认自己的主人。那对洋狗的幸福一定让中国土狗们很羡慕吧。

还有一个消息说一美国大兵在伊拉克战场解救了一条伊拉克狗,还违反军令饲养着他,甚至将他带回了美国。这位大兵说,在战场上我打死了不少伊拉克人,可伊拉克人没打死我。我不知道伊拉克人是否接受我的战争行为,至少对这条狗来说,我也算解救了一条生命。不知道这条狗现在是否有了美国绿卡,不过想来有这么一个英雄的狗主人,他应该不算偷渡,以后的生活也一定比在伊拉克幸福吧。尽管可能冒着得罪安拉和被上帝惩罚的风险。

人眼看狗

洋狗咱很少见过,就是一些专业用途的名贵狗也很少接触。如德国牧羊犬,纯种的警犬,导盲犬,藏獒等。一生真正接触过的就只有两只半土狗。

第一只狗是我三四岁时从姥姥家捉来的一条假哈巴狗。与这条狗相处时间最长,直到大学毕业。前后活了二十多年,她也算寿终正寝了。据说就是在她死后,母亲也没按惯例杀了吃肉,而是埋在了院子里一棵树下。

作为一条乡下土狗,它的一生算是苦难的。那时节人都吃不饱,何况一条沟?平常也就是主人赏给点红薯蒂把,最多就是刷锅后的泔水从猪食桶里分出一点。相反,倒是这狗给过主人不少解馋的机会。例如这条狗很会逮耗子,简直比猫还利害,甚至还会逮麻雀。它的猎物有时就叼来给主人,愿意和主人一起分享。我们就拿火烤熟了,我们吃了心肝,让她吃剩下的骨头,她一点也没怨言。现在看这条狗,应是固守传统意识的狗,知道狗不嫌家贫的道理,她的一生也算忠实的尽了狗的责任。

第二条狗是在儿子三四岁时领来的一条白狗。刚来时也就一搾长,浑身雪白的毛,让儿子很喜欢了一阵子。可这家伙长的太快,几个月后就超过半米,而且儿子赏给他的食物总也吃不完,总被她藏在家里各个角落,直到慢慢腐烂,弄的屋里味道很差。而且一直也没训练出固定地点大小便的规矩。整个屋子都是她的厕所,于是就经常被揍。而她最终的命运转折是因为一次在儿子胳膊上留下了两个小洞。自此以后,这狗就结束了在我家的历史,后来被转送给一个卖肉的老汉。这老汉家住农村,应该不存在定点厕所的问题,也不存在隐藏食物的麻烦,倒是难以处理的烂肉骨头,也许可以让他整个后半生真正过上小康的生活。

现在再看这条狗,大概有点不识好歹:有机会做个城市狗而不守本分,终于丢掉了正式户口,回归乡下加入了土狗的行列。

那半条狗就是目前大姐养着的这条博美了。说是半条,有两个原因,一是这条狗本来是条流浪犬,整天就在我楼下单元门口卧着,一幅可怜兮兮的模样。可她对我情有独钟,每次出门他总要跟着跑上一段路。有一次我要去三十多里地的大姐家,他就一直跟着跑了几公里。看着可怜又可爱,就忽然善心大发,决定带回来送给大姐。不过开始的样子实在一点也不招人喜欢:浑身脏兮兮的,一团一团的毛毡疙疙瘩瘩,脸上一片眼屎,尾巴一堆烂草,最怕的是还可能有虱子。不过经鉴定还好没虱子。于是就很耐心的给她洗澡理发,终于有了点狗的模样。可开始的几个月大姐一点也不喜欢她,直到时间长了才慢慢接受。而到现在都有点不舍得离开了。

现在来看,这人和狗的感情也是可以逐步培养的。这大概与人相似,以前的人们是先婚姻后恋爱,也有不少千古佳话,倒比现代人走马灯一样的结婚离婚要好的多,除非新新人类一辈子总恋爱而不结婚。

狗界爱情

狗界的爱情,大概不能用人的眼光来衡量。可狗不会说话,他们幸福与否,只有狗自己知道,没有留下任何文字和典籍。人要想知道,只好委托主人用人话说出来,这也是不得已的事。

要说第一条狗,到现在诞辰四十多年,逝世也二十多年了。现在说起来,还真不知道是否有过爱情。至少从来不曾生育过。这一点多少有点遗憾。尽管狗界没有“夫妻相随”的惯例,也很少见到“狗儿子给狗妈妈养老送终”的典范,可这老巴狗竟孤独一生,也算可怜吧。加上作为一条地道的乡下土狗的苦难,也就只能更增加一份可怜的程度罢了。

第二条狗是条公狗。来的时候是童子,走的时候也还是处子。母狗也许见过,可肯定还不会谈恋爱,更应该没有过任何狗奸行为。至于走了以后的事,那是另外的故事了,暂且不表。

要说这爱情甜蜜且不断开花结果的就是这第三条狗了。捡来之前应该还是[ch*]女,两年的时间已经二度做妈妈。这样的事,放在俄罗斯也该给个英雄母亲称号吧。再说恋爱。她第一次做妈妈,主人们根本就没注意是否有过恋爱的过程,一直等到肚子大了才知道要生产了。不过第二次很闹了一段时间。因为大姐希望给她讲懂得计划生育的道理。可一条黑公狗就是不理解,整天缠着在一起。于是,大姐采取了比祝员外更激烈的做法:将博美捆在家里,看见黑狗就是一顿棍棒。然而这爱情的力量实在不是人能阻挡的。当一天早晨看见俩狗在院子里亲亲热热依偎着的时候,一切都已太晚。可喜的是,这狗爸爸的表现相当勇敢。就是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后,还不肯扔下爱人自顾离开,居然迎着大姐手里的棍子一点也没退缩的意思,很有点为了爱情献身的勇气,就这样俩狗恩恩爱爱的相处了一周多时间。如果不是大姐坚持,也许这狗爸爸真要和这爱人博美白头到老过一辈子呢。到如今,他们子孙满堂,狗辈繁荣,这结果肯定比梁祝化蝶要值得赞扬吧。

想起邻居家另外一条很名贵的公狗京巴。他终于为了爱情弃主人而去。惹的女主人一个月满嘴燎泡,眼泪汪汪。看来这狗界的爱情,一点也不必人差,一样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

狗懂人事

对狗来说,爱情不可少,可日常事务应该还是看家。在这方面,我的理解是应该将成语“狗仗人势”改成“狗懂人事”。这里有真实的证据支撑。

那条老巴狗就很懂“人事”。首先她能分辨是不是自家的鸡鸭。一旦院子里发现别家的鸡鸭,她就会飞快追上去,直到彻底撵走才罢休。整个过程根本就不是主人训练,也不用主人指挥。其次她很懂看管自家财产。山村的家都是很不堪的栅栏,并没什么安全防护,谁都可进去。如果外人到家里,他只小声的象征性的叫几声,引起主人注意就走开了。如果外人要拿家里的东西,他就会大叫,尤其是在主人不在家的时候。有一次全家人都出门干活,一个乡亲老远过来告诉母亲说最好回家看看,说你们家的狗叫一个下午了。等母亲回去,那巴狗就带着母亲跑到井台附近,母亲发现辘轳没了。狗又带着母亲到村头一家乡亲门口,人家家里没人,可狗就不离开。后来主人回来才知道这家借了我家辘轳,还一个劲的说你家的狗厉害,这么小知道看家,就是不让我把辘轳拿走。可见,这整个过程也没主人在场,绝对没有狗仗人势的成分,可还是显示了狗懂人事的特质。

要说比这巴狗还懂人事的就是这第三条博美了。大姐晚上在门口摆水果摊,摊开来也是一大片。博美就卧在旁边,承担照看的责任。平常的顾客买了东西秤好装袋结账离开,狗一点也不叫唤。如果有谁想在主人背后偷拿什么,狗立即就会跟上去。有一次一个二流子偷拿一把荔枝装在口袋里,大姐确实没看见,可狗就是不依不饶。最后这二流子只能讪讪的笑笑,从兜里退出来。如我等,作为一个尚算聪明的人,就是不明白:平常总眯着眼的狗,是怎么分辨顾客和小偷呢?这难度确实大,值得狗专家研究一番。也许正因如此才惹新主人越来越多的宠爱吧。

狗事太多,说也会所不完。别的狗死的死了,走的走了,只有这博美还幸福的过着日子。如果按照美国的说法,这博美的主人是大姐,而不是自己,尽管自己有收养的开端。至于以后更老了,是否会再养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狗,让他早晚“遛人”,到时候再说吧。倒是眼下这博美的一家子,还真是有点惹人喜爱。就是俩月后她的孩子再次被卖掉,她也应不会有什么怨言,一样守着自己的本分。就冲这点,可比现实里的很多人强多了。

于木鱼宅

2009-4-3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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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蓝调音画点评:

我想,人与狗的关系可以到做到如此亲密,是因为狗通人性,狗很忠诚,也很善良。在狗的眼里,主人便是最高的权威。虽说狗很凶猛,但是,不管主人怎么教训,狗好象不会向它的主人龇牙咧嘴吧。在老家时,我也养过几只狗,但是先后夭亡,每次看到狗死后,心里都很难过。与狗之间建立一种感情,当这种感情因狗的死而终止时,怎么能够做到无动于衷呢?现在我不敢养狗,也许就是这个原因。最后想说,既然养狗,就好好对待狗的生命。不要虐待狗。

文章评论共[4]个
欢喜间-评论

很好,很温馨,很细腻,很真实,但也很可惜,因为人在某些方面永远是比不上狗的,我们也只能在这里徒劳的感慨了at:2009年04月03日 中午12:17

罗军琳-评论

此篇精华。系统老是没点击上去哩:)且等!at:2009年04月03日 中午12:39

木伯-评论

谢谢罗先生赏识,代替那群毛球说这么一句。at:2009年04月03日 中午1:39

檐前翩飞燕-评论

欣赏了,问好作者!at:2009年04月05日 早上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