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的影子
一幢三间的老瓦房,右有两间厢房。厢房挨大房的一间,楼枕上铺的,是一些临时的木竹,四季敞着。敞楼后,是二爷爷家堆放柴禾之处。敞楼前面作路,直通四爷爷家那间两面山墙、两面板壁的小楼。这小楼据说是曾祖辈聚子孙教私塾的地方。两面山墙头上各有上洞,上圆下方,高一尺有余,可容一个小脑袋伸出。面临院坝的前面有一木格花窗,长宽一米左右,棱形窗格。我们在楼板上跳动,会有一种颤悠悠的感觉。我们觉得这感觉很好!有机会上去又没有大人监督的时候,我们几个小孩,会悄声喊“预备-起!”然后一起跳,楼枕便像一根材质绵实的负重扁担一样,随着我们跳动的节奏,悠悠然地颤动起来。我们便在这颤动中欣起一阵阵的欢乐!直到被上楼来的大人扬手叫停。长辈们总是带着埋危的微笑告诉我们:这楼枕又小又稀,不动这样跳,跳断了就会落到牛圈里去,会被牛马踏死的。
如今想来,在建这间小楼的时候,曾祖父可能已无财力支撑!以至于连楼枕都要想方设法地节约。
老屋的前面,与另一户人家共两道坎的院坝。从老屋下到上坎院坝,三道坎。下到下坎院坝,还要走七八道坎。院坝呈条形,是用一些不规则的石块铺就。上块宽一米五,下块宽两米五左右。院前有高墙头,中间有一道常门。要进常门,得上十几道坎。上世纪六十年代,牛马入圈人归家后,老人们便会关上又厚又重的常门。可是,院子右前方那棵老花红树满是诱惑的时候,还是有贪食的年轻手翻过院墙盗摘花红果。
早先,祖父辈四弟兄,各自成家后,就住这样的老房。祖父住在那间小楼。父亲五岁时,曾祖母与祖父先后三个月去逝。我出生那年,曾祖父去逝。我开始上学前,离开了老房。
老房的堂屋,属四家共用。堂屋内,一碓、一磨、一梯、一神柜。
记得我家就住在老房左前半间。四半间房子,只有我家这间的门是两扇雕花镂空的木门。屋内,一灶、一缸、一桌、一床,四条板凳,就让房间挤得满满的了。秋收的时候,共用的堂屋,堆满了各种收获。苞谷挑到家,堂屋太挤,父亲便会暂放在院中。小脚细手的太太(奶奶)会边做家务,边抽闲等空地花苞谷,并小点小点地搬到堂层楼上最前面属于我家四分之一的竹楼上搁好。晚上,太太和我在楼上打地铺。不过我喜欢睡楼上,因为那屋檐低,窗子矮,屙尿方便。如有客人来,楼上楼下,根据男女客人情况调整。
那时四大家人,舂米、舂面、推豆腐、苞谷,都是你问我,我问你,你让我,我让你,你帮我,我帮你的。虽然房子窄,但大家来往寻常,亲热。公用的院坝、堂屋,忙起来的时候,哪家多占点,少占点,好像没有什么计较的。毕竟祖父辈是亲弟兄。更何况,曾祖父在世时,房子均分四份,凭神拈阄,文字依据尚存至今。而且还在我手里。从这份契约上,曾祖父对于子女、对于自己的考虑,可谓入情入理。现抄于下,以供阅赏:
立具遵依分晰、永无反悔字据人:元才、柱才、权才、兴才等。情因祖父所有产业,于民国廿一年(1933年),曾经父亲邀请亲族,将田地分成四股,开单载明,凭神拈阄。唯房屋一项,系完全提作四弟结婚费。兹因生活高涨,难以格外建筑,由元才、柱才提议,秉明父亲后,经凭族证,将房屋均分住坐。计正房三间。元才得右边正房下半间,搭堂屋子楼前面的一半(中)的一半(即四分之一);柱才得右边正房上半间,搭堂屋楼后面一间;权才得左边正房下半间,搭堂屋楼前面的一半;兴才得右边正房上半间,搭神龛背后半间楼,上下在内。其有厢房二间,应提作兴才结婚费,现在第一间已由兴才立约卖给元才、柱才外,其第二间由权才,兴才共有。至于堂屋、吞口、院坝、朝门为四家共用。再,房后所有屋基前均分清。惟柱才所得之处,前埂应拆退一步,作为兴才所得屋基之路口。其他各处田地树木,各人均按照前次所分之处各管各业,弟兄等不得互相侵占、反悔变更等情。尚以后日久,如有何方再生枝节,争长论短情事自愿认罚洋十万元。恐后无凭,共立此据交父亲收存为据。
至双亲养赡(应为赡养)之粮食,亦照原定数额每年缴纳清楚,以后逝世丧事,四子平均分担办理。廿一年后父亲所买之田地,由权才、兴才分受管理。
后来,家家都另建了房,老房的住户少了。迁出早的人家,把空出的房子,借给还在住的人家。再后来,有了市场经济,有了家庭变故,有了买卖行为。有的老屋并主了。如今,只有一户人家住的老屋,那泛黑的板壁,那堂前蛛网满布的燕巢,那历尽风雨而发白的山墙,那用石板补了又补的屋顶,那扭曲的石坎、院坝,那消失的花红树…….一切都显得沧桑,那样令人长叹无语了。
在村里有些人为田边地角争得你死我活的时候,我家的老屋,不可能再从城里信回去的我,对于老屋,已没有什么可留念的了。外出打工的兄弟,就连父亲后来建的房子,他都有些嫌弃了。并在后园开了堆积如山的石头,准备另建新房了。只有年迈的父亲,还不时地到老房看看,修修补补。
也许,老房里装着父辈起五更、睡半夜的酸甜苦辣,装着父亲苦难中的母子情分,装着曾经四大家人共敬一堂菩萨的温馨……因此,我常常在父亲的眼神的,隐隐约约地看到老房的影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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