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点,李雯把家里的车开到修理厂进行保养处理。然后一个人打的去了‘一枝梅’酒店,这里是从她家给金浩之后才发现的地方。
一枝梅酒店对于不是这个城市的人来说是不熟悉的,其实即使是这个城市的人也有很多时候不清楚这里。只是有钱的人而且很空虚的话,才会来这里的。
∮ 李雯要说现在的生活应该是典型的衣食无忧型号的,嫁了一个工程方面的新贵,住着新房,开着新车,动不动就去购物。这样的生活正是现在的很多女人所梦寐以求的。其实刚开始嫁给金浩的时候她也是这么想的,只是好日子过了几天却发现本来那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有着无数要命的缺点。更加让她不能忍受的不是他出去找女人,而是找了女人之后不回家来和自己过。
李雯今年三十岁上下,正事如狼似虎的年纪,这个时候得不到满足,无论是情感上还是肉体上的,都是要命的,这个时候她选择了去自己放纵自己。
金浩虽然也只是四十上下,不过身材已经开始发福了。本来穿着高级的西装看不出来的小肚子和大皮囊在回到家里的洗澡之后都露了出来。要说李雯也不是一个对于相貌过于挑剔的女人,只是有了比较之后就会发现原来红烧肉和鲍鱼还是有区别的。
她在这里遇到了一个让她感觉相对不错的男人,或者称之为鸭更加确切一些。这个人也许没有钱,可健壮的身体,持久的耐力让这个女人感觉到什么是舒服。
她过去只是一段时间过来一次,可现在金浩经常不在家,没有办法精神上的寂寞还可以吃安眠药去化解,可身体上的则除了冲凉之外,就只有过来了。
李雯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淫荡的女人,只是一种简单的对于正常生理的追求这个想法是不为过的吧?再说了,自己和金浩结婚一方面是为了他的当初的风度翩翩,另一方面则是他的钱财。在北京这个地方,有才能的人多的是,有钱的也不少。可如果有一个有钱又适合的就不多了,李雯找到了,所以利用了。
到了一枝梅的门口,李雯丝毫不理会那个该死的色狼司机的色迷迷的眼神,甩过一张百元老人头,低声骂道:“色狼!”就走出车门了。
那个司机看来也不是个什么好鸟,听到李雯的咒骂,毫不顾忌地喊道,“不就是找男人嘛,至于跑到这里吗,找老子不就行了?”
幸亏李雯已经爬上台阶了,否则可能直接摔在台阶上了。
看到李雯来了,熟悉的门童拉开玻璃门对着这个女人谄笑道,“你好,欢迎光临!”
李雯没有理会这个看起来不是很大,可是却已经经历了很多阵帐的家伙,抽出一张百元就甩到他的脸上,一脸傲气地走了进去。
门童脸上都是笑容,像是很享受这份施舍一般。
李雯走到前台,对着那里的俊男笑了笑,说了房间的号码领了一串钥匙就上楼去了。
用钥匙打开门,里面已经有了一个壮汉坐在那里了。
李雯看着那个人,猛地一笑,因为她突然有一个感觉:这些男人是不是也是这个时候的青楼红牌呢?
洗完澡就上床了,来这里的女人从来都是不喜欢和那些男人说什么别的东西,她们要的只是简单的欲望。满足了这些她们就可以安心地在家里当一个安分守己的太太了,否则要是和哪个义子什么的弄出点绯闻什么的就不好了。
今天的这个男人真的很壮实,比平常更加持久的耐力让李雯体会到全所未有的快感,同时也让她有了另一种感觉,今天的这个男人不寻常。
两人筋疲力尽躺在床上,李雯第一次有了说话的冲动了。
“你叫什么名字?”在这里,男人是没有地位的,他们没有自己的名字,只要有好的脸蛋和强壮的身体就够了。
男人不说话,看样子听到她的话有些害怕,身体竟然开始发抖了。
李雯感觉有些奇怪,这个人怎么回事,不说就不说吧,竟然还要发抖,真是奇迹。这些人都是久经沙场的猛将,这点场面难道没有见过?
可当李雯看到这个刚刚还和自己烟雨的男人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人竟然是无比的顺眼。不为别的,就是他的眼里的那丝胆怯,像是湖边奔跑的小鹿一样,虽然有活力,却充满了让人呵护的怜惜。
感到李雯的眼里的那份得意,男人就更加不敢说话了。
李雯忽然把身上被子拉开了,露出凝脂一般的肌肤,更加重要的是那个男人的皮肤,竟然也是少见的白皙。健美的身体上加上一个白皙让人感觉体会到雕塑感觉的男人,是李雯的最爱。
“你的皮肤真好。”李雯细滑的双手在男人的腰边轻轻地划过,带起男人的身体颤抖的更加厉害。
“你害怕了?”李雯笑道,她突然感觉这个男人现在的样子倒是像一个孩子,充满了童趣呢。
男热还是不说话,不过看李雯的眼里少了一分害怕,多了几分信赖。
李雯看了一下手表,知道应回去了。只是感觉有些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会有一种不想回去的感觉,只想呆在这里。
不过,没有办法,现在还是的回去的,金浩今天晚上要回家吃饭,自己虽然从来不做饭,可要是也不吃饭的话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走到前台,对那个负责安排一切的前台先生说了一句自己以后就要刚刚的那个人负责,以后别人都不许碰他就转身离开了。
晚上,陪着金浩吃完东西的李雯以身体不适推开了抱着自己想要上床的金浩,回到卧室里休息了。
那个男人叫胡狗儿,当然这个名字是家里取得,农村嘛,都是这个样子,取个难听的名字好养活,不过现在他有了一个新名字-----胡建军。
家里的生活不好,他只身一人来到北京。本来以为自己的努力可以找到好的工作,可到了之后才发现这个世界上不是有努力就可以的,有时候也是需要关系的。他一个不小心,就成了有关系的男人了。
说的也怪,胡狗儿,哦,不,现在叫胡建军,虽然生活在农村,皮肤却是出奇的好,更加要命的是身材也不错,脸蛋漂亮。这不,在家里可能一点用都没有的人在大都市里却让他有了一席之地。
刚来了一枝梅,胡建军就得到了极大的关注。那些在健身房里健出肌肉的男人已经被这些的女人吃腻了,看到像水娃娃的胡建军,那是绝对的惊喜的。再加上胡建军的功夫比较粗浅,就这样,他有了客户了。
不过,今天看到李雯这个女人之后,他的心态也开始变得有些乱乱的了。就连下午和那个马姓的贵妇在一起都不能集中呢,结果那个女人竟然关心起自己来。这个不竟让他感觉有些高兴。
至此,李雯跑这里的时间和次数都多了起来了。
也许,故事应该就这样结束了。可并没有,结局却不是这样的。这里的结局有另一个版本的。
金浩因为忙着生意所以对李雯的关心不多,也就不大知道她的事情。再说了,在这个地方,女人还不是多的要命,别看中国现在的男女比例极为不协调,可是还是有的人有很多女人,有的人光棍一根呢。不过,他还是和那个想要把自己怎么样的两个人给收拾了。
理由很简单,那个胡建军和李雯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这个女人不仅有钱,而且更加好的一个方面就是这个女人不是简单的过来寻找欲望(当然之前是不是就不一定了),和自己正好相配呢。只是这个中间有个小问题,那就是金浩。只要他不存在了,两个人不就可以了嘛。
可能也是看到了其中的味道的李雯非常赞成这个想法,正在两人准备实行的时候,却被金浩知道了。结果,李雯和他离婚,拿着一点钱滚蛋,而那个不知道为什么的胡建军直接投到那个马贵妇的怀抱了。
其实要说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的很简单,就是那个马贵妇看到李雯这个小骚女竟然敢把胡建军这样的好东西独自霸占,这不是找死嘛,就给金浩一个信封。结果,作为一个有钱的男人,是绝对不可以忍受这种自己可以玩弄女人,别人也可以的行为的。
在北京住了一段时间,和一些曾经在艺术学校呆过的女生在一起吃饭。知道她们每天的事情就是吃喝玩乐,美美容之类的,别的实质的生活都很少。特别是其中一个叫莫茉的女孩,当初一个宿舍的,还是挺清纯的女孩,现在竟然在北京那里当别人的n奶。她和我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还在说着自己的多么有钱,现在的生活多么的惬意。可我还是从她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落寞。
记得离开北京的时候,她拉住我的手说道,“如果再选择一次的话,我绝对不会这样选择的。”
我看着她,心里有些无奈,也有几分窃喜。这几年东奔西走的感觉挺累的,不过还好,因为充实。
从北京离开,我要飞去西藏,那里有个新闻让我去看看。
因为,我是记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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