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魅蝴蝶
一、这不是结局
“只要同去同归,成败又何所谓!”
这个话是方大将军方玉剑在大军出发前说的,对着全军将士说的,如今似乎仍在铁蛋的耳边回响。铁蛋是方大将军的马弁,也就是马夫。他跟着方大将军鞍前马后、南征北战已经很多年了。铁蛋对方大将军忠心耿耿,方大将军对他亦是亲如子侄。
旌旗招展,猎猎作响,白底金线的飞龙卷云中军帅旗上大大的绣着一个硕大的血红色的“方”字。方大将军鲜衣怒马铜嚼头、银盔铁刀黄金甲。大军即将出发,面对麾下千军万马,他意气风发。仗已经打了很久,将士们早已人困马乏,方大将军也一样很辛苦。但是人人都很振奋都很精神。
因为这次开战以来,他们不但得到了来自朝野上下,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而最重要的是敌国方面却突然老皇帝突发急症,差一点龙驭宾天了。如果老皇帝真的突然驾崩,如果真的突然发生了这种大事,那各个派系之间争夺皇位的朝廷纷争自然是免不了的。尤其在这样的多事之秋,战事正酣的时候。大军远离京城,最容易酿成内乱。因此,由于敌国内乱隐现,敌军将士均都人心思变,无心恋战,急于赶回都城平息可能即将发生内乱。
但两军交战之时,这个却已经是犯了兵家之大忌。
人心不稳的时候的撤退,很容易就会演变成溃退。
如果一旦变成溃退,那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想收拾都收拾不起来了。
把撤退演变成溃退的最简单最实用的办法只有一个:谣言。
当有一万个人都在说我们已经败了,快逃命吧,那剩下的人一定会认为自己真的已经败了,只剩下逃命一条路了。
造谣有很多时候也是一种战术,而且还是一种很高明的战术。
兵不厌诈。这是用兵的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方大将军征战多年,当然知道怎么用兵,当然也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办法可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这一次,方大将军的办法又用对了,虽然这个机会是千载难逢的,并且还是敌人给的。但能抓住这样的机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当对手是敌方统帅萧猛这样势均力敌的对手的时候。
若在平时,萧猛绝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可正所谓关心则乱,现在萧猛的心已经乱了,当主帅一乱,军队的阵脚自然也就乱了。
因为他不但是其国唯一的上将军,也是皇后的哥哥,太子的舅舅。现在朝廷如果一旦内乱,涉及到的不但是国家的安危,皇位的传承,还会直接关系到他最亲的两个亲人的生死存亡。于情于理,与公与私,他都需要马上移师回朝。
本来他已经安排好了大军撤退的顺序和步骤,可后来却都一切都乱了套了。
因为老皇帝真的突然龙驭宾天了。老皇帝一驾崩,争夺皇位马上进入白热化。
萧猛必须马上赶回去。他不得不加快撤退的速度。就在这个时候,谣言四起。有说他要急忙赶回去扶持太子登基的,也有说他是要赶回去清除异己,要自己当皇帝的。
一时间,大家都是糊涂的,打仗自然也是打的糊涂仗,糊涂仗当然是注定要败的,而且是败的一塌糊涂。
军心不稳,一触即溃。
溃的结果就是败,一败再败。溃败。
在大敌当前的时候,这无疑是最可怕的事情。
但这个事情对于另外一边来说却肯定是最求之不得的好事。
在敌人几乎已经陷入不站自败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在方大将军的带领下自然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捷报频传。他们已经追击敌人三千里,把敌人的精锐部队消灭了十之七八。现在他们已经把敌人残余的主力围追堵截到了大草原,再过去就是大漠戈壁了,就等这最后一场决战全歼敌人的主力部队,就可以直捣黄龙。
这最后的决战经过精心谋划、周密准备,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而现在不管刮什么风,他们都赢定了。兵强马壮,十倍于敌,士气高涨,情报准确,这样的仗还不胜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现在方大将军的话是那样的激励人心,听起来就觉得热血沸腾:“弟兄们,打起精神来,今天我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奋勇杀敌,报效朝廷。今天打完胜仗,晚上犒赏三军,大家不醉不归!记住,只要同去同归,成败又何所谓!但是,我们今天一定会大获全胜,所以大家更要注意,在多杀敌的同时,尽量避免无谓的伤亡!出发!”
方大将军向来都是体恤部属,视兵卒如手足的。这个也是全军将士心甘情愿奋勇杀敌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现在呢?声尤在耳,铁蛋的心却冰冷,比冰还冷。
方大将军呢?
死了。
本来赢定了的这一战,居然败了,而且是惨败。
但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一开始都很顺利,敌军突然见到方大将军率领千军万马仿佛从天而降的神兵,吓得目瞪口呆,发一声喊,晕头转向的四处奔逃。
在这个时候,逃命是最要紧的。这也怪不了任何人,毕竟逃命是人的本性。更何况,在这种情况下,在谁也无力挽回败局的情况下,除了逃命你还能干什么?
方大将军青龙刀一挥,众军出击,如虎入羊群,杀得敌军七零八落。一时间,马蹄声、惨号声、兵器刺入肉体的犹如裂帛之声不绝于耳,此起彼伏。他所过之处,敌军如草芥般倒下,杀出了一条血路,真正是一条淌满鲜血,躺满尸体的路。
一将功成万骨枯!从古至今,那一位将军、君主和政治家通往功成名就的道路,不是由无数的血泪和尸骨铺就的呢?每一个名垂青史的将军、君主和政治家所站的历史高度,其实就是他们脚下的尸山骨台的高度。
不管是所谓的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是战争就要死人。所以,其实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每个将军、君主和政治家都是人类的罪人。但他们却又未必是历史的罪人。因为没有朝代或国家的消亡更替,也就没有历史的进步,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又是历史的功臣。
一切,都掌握在造化手中,一切都由历史评判。因此,不管什么样的战争,什么样的结局,其实真正的赢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历史。面对历史,我们所有人,都是输家。
但方大将军现在心里没有输字,只有赢,没有失败,只有成功。这一战结束,他也基本上算是大功告成了。在这样的一边倒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失败?
对此,他毫不怀疑,也没有人怀疑。
方大将军向来都是身先士卒的,冲锋陷阵绝对都是在所有人最前面。这个也是全军将士心甘情愿奋勇杀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冲入敌群,长刀挥舞,血花漫天!白底金线的飞龙卷云中军“方”字帅旗,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敌军的统帅是萧猛,号称“百代名将”。
萧猛不愧为一代名将,现在已经聚拢残部,边打边撤。战场上一时出现了胶着状态。萧猛把军队驻守在了一个狭长的山谷地带,易守难攻。战略纵深长,而接触面窄,这样就使得方玉剑的部队虽然多,却无法一拥而上。
萧猛向来以治军严厉、军纪严明著称。他和方玉剑打了十几年的仗,彼此都很熟悉,也都很敬佩对方。
方玉剑很多次都对人感叹道:“我们两国打了这么多年的仗,胜负对半,其实不在于我比他高明多少。说到用兵和谋略,萧猛只在我之上,不在我之下。也许我唯一比他有优势的地方就是我对自己的部属都很好,就当是一家人,而萧猛治军有时过于严厉,士卒们难免多少有点怕他。虽然在打仗的时候,都很拼命。但在我这里,就算是败了,只要不是犯了严重的错误,我都会再给机会去将功补过,而在萧猛那里却没有这样的机会,败就是死,因此,我们的将士越打越有经验,并不断总结失败的教训,所以水平就会越来越高。而萧猛的手下,不是战败被杀,就是不敢回去,投降到我们这边或者就躲到天涯海角去了。萧猛的可用之人就越来越少,仗打的就越来越吃力。他们迟早要被我们打败。”
但方玉剑也没有想到胜利会来的这样之快。
别说他没有想到,应该说是天下人都没有想到。
但他很清楚:这次如果不是敌国出现皇室内乱,前帝驾崩,敌国宗室同室操戈争夺王位,萧猛急于回师救急;如果不是他采用了攻心战术,到处散布谣言,让萧猛的大军人心惶惶,犯了一些常识性的错误,以至于现在一败涂地。
在战场上,任何错误都是要命的。
甚至,要的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的命,还会要了很多人的命!
方玉剑现在想的就是一件事,杀了萧猛,全歼主力,永除后患。如果放虎归山了,那可就后患无穷了。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这一次,就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方玉剑当然不会放过。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自己却被萧猛给杀了。
这不但方玉剑没有想到,甚至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尤其更没有想到的是,方玉剑死得是那样匪夷所思,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然而这不是结局,而仅仅只是开始!
诡魅蝴蝶
二、也不是结局
惨不忍睹,尸横遍野。
无数的刀枪插在无数的尸体上,除了死,这里什么都已经不复存在。
曾经光鲜夺目的旌旗上如今满是暗红的血污,依然在风中猎猎作响。间或,会从阵亡者的死尸堆里传出一些些微的痛苦呻吟,分不清是远是近。
铁蛋也是满脸血污,躺在尸体堆中。他没有爬起来,虽然他并没有受伤,但他还是爬不起来。极度的恐惧也会让人浑身无力。
他就这样眼睁睁的望着天空,空中有秃鹫在盘旋,发出刺耳难听的鸣叫,听起来是那样的绝望。铁蛋已经绝望了,他不知道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
天色阴霾,风起云涌。
铁蛋之所以没有死,甚至没有受什么伤。并不是他贪生怕死,而是在那最惊心动魄的一瞬间,他突然昏过去了。
在他昏过去之前的的那最后一幕,是那样的刻骨铭心,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本来已经是稳操胜券的事情,怎么会突然就这样惨败了呢?
在那一幕没有发生之前,没有人会怀疑他们已经赢定了,敌人已经溃不成军,节节败退。方大将军当然也没有想到结果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方大将军方玉剑冲在了最前面,所向披靡。胯下汗血宝马,掌中青龙夺命刀,所到之处,犹如砍瓜切菜。马过处,鲜血飞溅喷射。刀落处,人头冲天而起。
铁蛋扛着“方”字帅旗,紧紧跟在方大将军后面,眼睛血红,大声怒吼,浑身浴血。可他并没有受伤,敌人都已经被方玉剑斩杀,他简直连砍上一刀的机会都没有。但作为大将军的马弁,他的任务就是紧紧跟随大将军,方玉剑到那他就要到那。他的马虽然比不上大将军的汗血宝马,但也是千里挑一的良驹。
在战场上,生命如此脆弱,比草芥都不如。没有人觉得怜惜,没有人觉得害怕,因为你根本没有时间去想这些,在那个时候,你唯一能想的就只有一件事,杀了对方活下去!否则你就会被对方所杀。战场上,永远只有一个定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马是好马,刀是宝刀,将是名将。所以一路冲杀下来,方大将军已经是孤军直入,远远的把自己的大军抛在身后。但他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方大将军智勇双全,不但能指挥千军万马征战天下,谈笑间歼敌于千里之外,也可以亲赴前线,纵横沙场,刀起刀落,毙敌于弹指一挥间。他掌中的青龙夺命刀早就已经被誉为“天下第一刀!”更何况,现在敌军已经无心恋战,只想各自逃命。
那还有什么好怕的?远比现在情况危急的事情他都不知道经历过多少,他都从来没有怕过!何况现在几乎都已经是赢定了,害怕的应该是敌人,而不是他方大将军。
胜利在望,这一战,如果不出意外,完全可以全歼敌军的残余主力,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直扑敌国都城,夷其族,灭其国,以解心头只恨,以雪举国之耻。然后大军凯旋,班师回朝。
在这样一个你死我活的生死攸关的时候,铁蛋居然仿佛看到了自己雄赳赳气昂昂,大踏步走进京城,接受那些迎接他们凯旋的老百姓的欢呼的场景。甚至还好像看到有几个长得很水灵的梳着很长很粗的大辫子的大姑娘在看着他笑。这仗打了太久了,谁不想早点回家,谁不希望老婆孩子热炕头呢?他几乎都象是看到了一个长的很漂亮的女子抱着一个孩子,孩子在叫他爹爹。
白虎追魂枪!铁蛋突然一下被眼前的情景吓得一下清醒过来。
白虎追魂枪是萧猛的兵器。如果说方大将军方玉剑的青龙夺命刀是天下最出名的刀,那萧猛的白虎追魂枪就无疑是世上最出名的枪。
萧猛单枪匹马,气定神闲的望着已经冲到面前的方大将军。他的坐骑也是汗血宝马,两匹绝代名驹相见,禁不住想厥蹄仰头,恨不得马上一决高下,可平时都被严格训育,深知主人的厉害,不敢造次,只得不住的打着喷子,死死的盯着对方。
方大将军止住了马步,横刀立马,面容肃穆的看着眼前的萧猛。
一时间,时间都仿佛停止下来。
萧猛和方大将军彼此拱手为礼。
“好久不见,方大将军。”
“别来无恙,萧大元帅。”
尊重自己的对手,就是对自己的尊重,更何况这样的对手本来就是值得尊敬的。就算是他们的敌人,也不得不佩服他们雄才大略,敬重他们的忠烈勇猛。毕竟这样的不世出的盖世英雄是百年难遇的,能见到一个就已经是运气。可不走运的事情是,他们却几乎同时来到这个烽火四起的乱世,更是分别属于两个针锋相对的国家。
这,是他们的悲哀,还是历史的玩笑?
纵然身边杀得血流成河,人仰马翻。但喊杀声、惨呼声,却渐渐远去。他们俩就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对身边的一切仿佛已经是视若无物、充耳不问。
“今天你胜了,方大将军,恭喜你。”萧猛气峙渊岳,虽败仍不急不馁。
“我胜并不代表你不如我,如果不是贵国内乱,再加上天时地利,我恐怕也很难胜得了你,至少不会这样快。”方玉剑谦逊有礼,虽胜不骄不躁:“但没有到最后一刻,我们都还不能说胜败已定。战场上瞬息万变,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所以你还没有败,我也还没有胜。”
“说得好,果然不愧是方大将军,我们一起打了有十多年的仗了吧,胜负各半,但真正交手却一次都没有,今天,也许是一个机会,让我们真正刀枪相交对决一番。也算了我十几年的心愿。”萧猛嘴角紧抿,神情刚毅,双手举枪,行一柱擎天式为礼。
“甚好,这个亦是我十多年的心愿。当世最出名的一把刀和一柄枪今天能分出个高下,也足以快慰平生了。”方玉剑也双手握刀柄,行举火燎天式为礼。
“我们点到为止,不决生死。就当是我们之间的切磋。与战事无关。”
“好,请出招。”
“同请!”
枪影如白虎出闸,刀风似青龙腾空。
一瞬间,方大将军已经一口气劈出七七四十九刀,萧猛也就连格七七四十九刀,对方玉剑一笑,道:“果然好刀,好快的刀!“
“见笑,你的枪也不错,也不慢。”方玉剑由衷的赞叹道,能接下他“暴风骤雨七七四十九刀”的当世绝对不会超过五个。
“来而不往非礼也,下面也请方大将军指教指教我的枪法吧。”萧猛的“天女散花枪”是武林不传之密,当今天下,只有会这路枪法的,仅他一人而已。
“指教不敢当,领教一下,倒也是可以的。还望不吝赐教!”方玉剑也一直很想见识见识萧猛那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枪法究竟如何。
“那好,恭敬不如从命,请了!”
“能向当今天下第一抢讨教几招,也死而无憾了,请!”
一拍马,两人顿时又战在了一起。空气仿佛被点燃,劲气纵横,不绝于耳。两匹汗血宝马也是憋足了劲,进退之间,还不住奋蹄而起,相互踢击。
这一战,不仅仅是当世最杰出的两位大将军之间的对决,也不仅仅是当今最出名的一枪一刀之间的对决,也不仅仅是当代最优秀的两匹名驹的对决,更是两种不同民族文化和尚武精神的对决。
对决总有结束的时候,可谁也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束。
铁蛋的青花马在对决一开始,就迅速退到两柄兵器激起的劲风范围之外。仍在不停焦躁不安的厥着蹄子。这样的阵势,别说人,连马都吓着了。
铁蛋骑在青花马上,目瞪口呆的看着以前的一切。周围的砍杀已经慢慢停止下来,喊杀声也已经渐渐平息下去。战胜的一方停止的追击,溃败的一方停止的逃跑。所有人都停下来,慢慢的围拢起来,两军混杂围成了一个大圈,把对决的双方围在中间,凝声屏息的看着这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巅峰对决!
周围的看的人都只觉得眼花缭乱,只听得刀枪交击之声“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时而如暴风骤雨,时而如琵琶轻弹。
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胜败,甚至忘记了生死。这样的旷世搏杀,很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看到一次,这样的机会又怎能错过?
很多很多年以后,看过这场对决的人说到这个事情的时候,都还是忍不住眉飞色舞,意气风发,津津乐道。就好像对决的就是自己一样。可每个人说到最后,却都是忍不住潸然泪下,唏嘘不已。
因为,谁都没有想到最后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萧猛没有想到,方玉剑更没有想到!
已经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招。萧猛一招“黑蟒出洞”,枪尖抖起一个碗大的枪花“噗”的一下,直刺方玉剑的胸口,方玉剑没有格挡,反而是一招“乌云盖顶”向萧猛的头顶直劈,“唰”的一声,劲风破空。
萧猛根本没有指望这一招能有多大的效果,他早已经想好了后面的变招。方玉剑的刀已经到了头顶半尺处,而他的枪也已经距方玉剑胸口不到半尺。萧猛准备变招。
突然。
方玉剑的坐骑左前蹄一闪,居然在这样关键的时候,跪了下去。
高手对决,胜败往往就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
很多时候,败就是死,甚至连当事人也控制不了。萧猛就没有办法控制这一击。因为他已经变招,他不可能在这样短是时间内,这样近的距离里,一下变两下招。除非是神仙。萧猛毕竟只是个人,再厉害的人也只是人,而不是神仙。
他也只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枪“噗嗤”一下刺入了方玉剑的喉咙。血光乍现,血花飞溅。
而方玉剑的那一刀,由于马失前蹄,早偏了方向,劈在了地上。
在战场上,马失蹄,人失手,结果很可能就是失去性命。
甚至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方玉剑就死了。被萧猛的这一枪杀进了喉咙,就算是头大象,也会立马毙命。
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萧猛。
怎么会这样?!
但事实就是这样,摆在眼前。事实就算再残酷,再难以接受,都不得不去接受。事实就是事实,谁也改变不了。
“方大将军死了!”突然有人这样一喊,每个人睁眼一看,刚才站在自己身边看对决的居然是敌人,都不由得大吃一惊。
战局霎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本来的胜利一方,一见主帅毙命,顿时军心大乱,调头就跑。萧猛的手下本来早已经斗志全无,现在却都来了精神,大声呐喊,追了上去。
铁蛋站的最近,胯下的青花马突然被冲过来的人群惊吓得一下前蹄腾空而起,铁蛋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从马背上摔了下去,手中的“方”字帅旗,也随之倒下!
铁蛋的头一下碰在一个石头上,再加上急火攻心,一下就昏了。
在他昏过去的最后一刻,还在想:怎么会这样?!
萧猛也在想:怎么会这样?!
没有理由啊,那匹马好好的,怎么会突然马失前蹄呢?一点征兆都没有,不然他也不会失手错杀了方玉剑。君子坦荡荡,对决之前已经说好点到为止,他们都不是小人,都一定会信守承诺,对决时固然要全力以赴,不然就没有对决的意义了。但他们绝不会趁人之危,斩尽杀绝。
萧猛低头,看着死在地上的方玉剑,鲜血仍在从他的喉咙处流出,已经流了一地。方玉剑的脸上也是一脸的惊诧和不信。
那匹失了前蹄杀了主人的马呢?怎么不见了?
萧猛从恍惚中醒来,忽然听见前边杀声震天,抬头一看,自己的残部居然将方大将军的部下反追击出去了数里。
他想起对决之前和方大将军的约定,马上下令:”鸣金收兵,把方大将军的遗体好好收殓,以大将军礼节安葬于西边的卧龙山。并派兵驻守,等战事结束,再交还给他的家人。”
萧猛说完这些话,横刀立马,极目天边,残阳如血。
一切都已结束,但这也不是结局。
诡魅蝴蝶
三、还不是结局
战场上的胜负往往就在一瞬间。
往往那一瞬间就决定了战争的胜负和后来的其他很多事情。
这个道理铁蛋并不是一开始就懂的,而是后来才慢慢明白的。他虽然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但他知道他绝不能继续躺下去等死。就算不是敌军清理战场时发现他没有死把他俘虏或者杀死,自己再这样躺下去也会饿死在那里。
他只有自己从尸体堆中爬出来。现在除了他自己谁也救不了他,而他也再也没有能力去救其他的人了,如果还有人活着的话。
他没有绝望,虽然他想不通为什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虽然眼睁睁看到方大将军惨烈悲壮的倒下,他悲痛欲绝,方大将军对他就象儿子一样,他也把方大将军当做父亲来看,但他还是没有绝望。
因为,他还活着,人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更何况他还想着要为方大将军报仇。就算他明明知道他几乎没有机会和可能杀得了萧猛,但他的这股信念还是支撑着他爬了起来。
人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而他,已经算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更不怕。
铁蛋虽然不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但也不是一个愚笨透顶的人。他也知道如果这样去报仇无疑是自寻死路,他需要等待时机。现在他最需要做的事情不是去报仇,而是先想办法活下去。有的时候需要置之死地而后生,但更多的时候,先活下去,才是做其他一切事情的前提。
铁蛋决定先回到最近的己方的城池,而且要快,说不清楚什么时候敌军的铁骑就会横扫过来,他可不想自投罗网。
遍地是触目惊心的死人堆积成山,分不清是敌人还是自己人。人死了,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更没有什么敌我之分。
其实,对于人来说,到了最后,只有一个分别,活人还是死人。没有贫富、没有贵贱、没有高低、没有男女、没有胖瘦。铁蛋在这个时候,望着血流成河的大地,终于明白了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真正含义。
铁蛋怕且累,惊且困,他就这样高一脚低一脚的在尸山血海中艰难前行。他不能停下,也不敢停下。他怕停下就再也走不动了。
他只能不停的走,一直走到他觉得安全的地方,最近的己方的城池。
终于到了。
可他却绝望了。城池还在,如果断垣残壁也算是城池的话。可上面的旗帜却已经不是原来的旗帜,已经插满了敌军的旌旗。一个硕大无比的红色的“萧”字在风中张牙舞爪。
铁蛋倒了下去。他再也不想动了,他还能爬起来吗?
他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这样,会这样快,这样惨败。
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但败,还败的很惨,一败涂地,信心全无,无法收拾,拾不起来!人被打到不可怕,可怕的是信心被打倒了。就像铁蛋现在这样。
现在他才知道,原来死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生不如死。活下去有的时候比死更需要勇气。他还有活下去的勇气吗?如果他就这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没有意义的生是不是就叫苟且偷生呢?算不算是行尸走肉呢?
或许,现在能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和信念只有一个:报仇。
“萧猛,我一定要杀了你。”铁蛋望着满天星斗,泪流满面。
同一时刻,萧猛也在望着满天星斗,双眉紧锁。身后就是他的中军大帐。
两 个人的对决已经结束,虽然那是一个谁也没有想到,也是谁也不愿看到的结果。但比较已经结束了。虽然他内心非常的不安和愧疚,但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他知道这将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对不起了,方兄,对决无关战事。可对决已经结束,剩下的就只有战事。谁叫我们毕竟是各事其国,各忠其君呢?我唯一可以做的能够告慰你在天之灵的事就是尽量不伤及无辜百姓。我答应,你安心去吧。只可惜,我萧某人从今以后,再无可以匹敌的对手,也了无生趣了。”萧猛长长的叹了口气,缓缓回过头,眼光一凝:“左将军杨杰。”
“末将听命。”
“你速带3000轻骑急扑沙城,拿下沙城后,速在沙城外的一线天设伏,切断敌军退路。沙城只有1000守敌,你2个时辰就应该可以拿下了。尽量不要伤及无辜,有没有问题?”
“没有,末将遵命。”
“右将军杜定儒。”
“末将听命。”
“你带5000人马,迅速追击敌军,让其不得有喘息之机。你把5000人分成两队,轮流进攻,换着休息,目的只有一个,打得他们没有还手之力,只有逃命。补给我派人给你送到第一线。你的任务就是把敌人给我赶到一线天,然后前后夹击,务必全歼敌军主力。”
“末将遵命。”
……
安排好前线战事,萧猛发现月隐星灭,已经是晨曦微明时分。他放下心来,什么都已经安排好了,方大将军一去,他的军队就再也没有敌手,可以所向披靡了。更何况敌人现在已经是惊弓之鸟,风声鹤唳,用不着他担心了。
兵败如山倒,方大将军这座大山一倒,敌军就已经败了。主帅太过出色,有的时候也未必是好事。尤其是象方大将军这样算无遗策,事必躬亲的主帅,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给下属安排得妥妥帖帖。可他一旦倒下,全军就没有了主心骨,不败才怪。想起昨天自己还是四面楚歌,如今却是高歌猛进,萧猛也不由得一阵唏嘘。
他现在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尽快赶回都城,平息内乱。外患已经不足为患,内忧才是真正的忧。
初秋的早晨已经有点萧瑟的寒意,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这个秋天,萧猛会有多大的收获呢?
三日后,左右将军于一线天全歼敌军主力,俘敌30000余人和大量辎重。
十五日后,萧猛回到都城,政局逐渐恢复平稳,但暗潮汹涌。
三十日后,左右将军连下敌国二十五城,捷报频传。
中秋之夜。萧猛一举平息内乱,企图政变的那几个皇亲国戚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就被萧猛拿下。
中秋后五日,大军渡过黄河。
又后两日,小皇帝新登基,萧猛功莫大焉,尊为国舅,加九锡,假节钺,骑马入朝,佩剑进宫,不拜,赐座。官拜护国大将军,总领天下兵马。
又后两日,萧猛安排好内廷之事,亲率十万大军,增援前线。前线现在形式一片大好,大军已经又连下三十五城,俘敌无数,缴获辎重无数。但打下的城池太多,需要驻守的部队就越多。因此,萧猛率领大军前往的最主要的目的不是打战,而是占领城池和运回掠夺来的大量物品。
仗已经没有好打的了。因为他的前锋部队已经长驱直入,打到了对方的都城。兵临城下之时,甚至连敌国的皇帝都早已经起驾弃城逃命去了。
当萧猛再次路过一个多月前,那个改变了整个战局,改变了他和他的国家的命运的战场之时。他禁不住又想起了和方大将军的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对决。于是他决定要绕道去看看方大将军的墓。在他的心里面,方玉剑不但是他最强大的对手,最可怕的敌人,也是最值得尊敬的朋友。
他甚至经常在想,如果不是战争,不是在不同的两个国家,他们会不会是很好的知己,过命的兄弟?
也许,在方玉剑的内心也会有这样的想法吧。萧猛心想,可这个已经是永远不会有答案的问题了。
他垂首站在方玉剑的幕前,半响没有说话,心里却是起伏万千:方兄,本来我应该为你磕几个头的,但目前战事没有结束,你是敌方主帅,这个头,我现在是不能磕的,等仗打完了,我再来给你补上。”
良久,他抬起头。正准备离开,突然看到不远处居然还有一个坟。而且还很新,一看就知道是才埋的。
“那个坟是怎么回事?”萧猛一脸的不悦:“难道那个人还有资格和方大将军埋在一处?”
“禀告大帅,那,那不是人。”负责守墓的士兵脸色一下就白了。
“不是人?那是什么?”萧猛很是奇怪。
“禀告大帅,那埋的是方大将军的那匹马,自从我们把方大将军葬在这里之后,那匹马也不知道从那里跑出来了,天天就守在它主人的墓前,日夜悲鸣,不吃不喝,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想给它吃点东西,可它就是什么都不吃,也不离开。叫的那个惨烈啊,听得我们心都碎了。它就这样守在这里七天七夜,不停的叫啊,还不住的流泪,我们也跟着流泪,可没有办法啊,最后眼睁睁的看着它站不住倒下了,然后再也没有起来。它是舍不得它的主人啊,所以,它死了之后,我们就合计把它埋在它主人身边,也算是做点好事,积点功德吧,大帅,如果您觉得不合适,我们把它移开。”平时这个兵卒根本是没有机会见到大帅的,就算见到了,也一定是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可今天却不知怎么一口气说了这许多。
萧猛听罢,摇摇头,又点点头:“你们做的很好,很对,好好守护这一主一马吧。绝代的英雄,绝世的宝马,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这也是命中注定的缘分,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很多见的,也必然会流芳千古的。”
当萧猛策马离开的时候,谁曾看到他虎目中有两点晶莹的泪光在闪动?
两日后,都城陷落,皇帝和他的后宫以及文武百官早已经不知所踪。国家,已经是名存实亡。
萧猛指挥大军继续追击。
穷寇莫追固然有道理,但如果让敌人有了喘息的机会,甚至有了反扑的机会,那就太没有道理了。
仗打到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打仗,而是炫耀和掠夺了。
这个是战争的规律和必然性。萧猛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但他仍然信守对方玉剑的承诺:尽量不伤及无辜百姓。萧猛说的话就是军令,如山,没有人敢违背。
事实上,这个策略是非常正确和有效的。老百姓需要的休养生息、平静的生活、简单的快乐。至于谁当皇帝,那都是一样的,只要有饭吃,有房子住就行。
萧猛的军队不扰民不杀人,就让老百姓很放心了,甚至有些高兴起来,有的地方老百姓还会夹道欢迎萧猛的大军进城。因为军队有粮食,有的时候说不定还可以卖点给老百姓。年年征战,穷兵黩武,青壮年都被拉去上战场了,地里就没有人种庄稼了。慢慢的人口越来越少,田越来越瘦,吃的自然也越来越少。老百姓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事是常有的。吃树皮草根也不少见,甚至年景极差的时候,连吃人的也有。
所以,在老百姓的内心深处,其实可能早就希望改朝换代了。
老百姓其实要求最低最简单,谁能让他们有吃的,他们就欢迎谁。毕竟民以食为天,吃饭是人最重要的事情。
因此,当萧猛率领大军进入以前敌国的旧都,现在他的战利品的赢城时,城里的老百姓都兴高采烈的跑出来看那个传说中凶神恶煞的萧大帅到底长了几只手几只眼睛。居然会杀死了他们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雄方大将军。能杀死方大将军的一定不会是人,不是神仙就是妖魔。
可他们很失望,他们看到的其实不就是一个人嘛。也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嘛。可为什么这个人看起来一点都不凶,但他的眼睛望过来的时候,怎么心里会觉得害怕、紧张,不敢看呢?
萧猛没有什么不敢看的。他一辈子叱诧风云,现在又功高盖世,荡平了敌国。据前沿谍报,说是已经发现了流亡君主的踪迹,三千铁骑已经追杀了下去。
那他还有什么不满足呢?他现在心情好得很,脸上在笑,心里也在笑,他甚至径直走到了队伍的最前头,把他的亲兵护卫队和帅旗大麾都扔在后面,他要第一个进城,第一个感受胜利的喜悦。
当他正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在两旁夹道欢迎的老百姓惊惧又好奇的目光下,缓马信步的准备踏进赢城的大门时。
“唰”一支强弩,破空而至,弹指间,距离萧猛的咽喉不足三尺!
避无可避,藏无可藏。怎么办呢?这样近的距离,这样劲道十足的强弩连重甲都能射穿,要是射在喉咙上,会怎么样?只有一个结果:死!
萧猛会死吗?
萧猛南征北战十多年,历经无数艰难险阻,可没有一次象这次这样凶险。这样强劲的力道,绝不可能是人力所能发出,这一定是早有预谋的使用了强弩发射的机关。
萧猛征战一生,杀伐无数,仇人那是数不胜数,想要他的命的人也大有人在。时不时也会有人不要命的来刺杀他。可不是被他的卫士格杀于十丈在外,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就是被他轻轻松松的解决掉了。
他的“天下第一枪”的名头并不是假的,更何况除了枪法天下第一,他的白虎拳也是天下一绝。
可今天却和以往完全不一样了。机关不是人力所能及,人力又岂能对抗?
萧猛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人又怎么能对付得了机关呢?
萧猛的枪法是白虎追魂枪,从来都是他追别人的魂,他有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有人来追他的魂呢?
那这追魂夺命的一弩射来,萧猛是不是就死定了呢?
如果萧猛死了,是不是一切都结束了呢?
这,是不是就是最后的结局了呢?
这,还不是结局。
诡魅蝴蝶
四、仍不是结局
人在很多时候都是自然界中最无能和最弱小的,在很多方面都远远比不上很多动物的本能。虽然人其实也是动物,人也有动物的本能,但人剩下的本能也就只有吃和性了,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那是延续人类的必须。其实就算是在吃和性这两个本能上面,人也是远远不如其他很多动物的。但人总是喜欢和习惯于把自己临驾于其他动物之上,自诩为万物之灵,可在很多时候,人是一点都不灵的。
比如地震快来的时候,很多动物都有预感,知道迁徙,人却浑然不知,傻呵呵的在那里等死。再比如现在,当那只强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挟霹雳万钧之威,直击萧猛的咽喉的时候,萧猛几乎就等于死定了,他几乎就只能等死了。
这一弩,已经不是人力所能避开和抵挡!
但萧猛最后竟然没有死。
因为,马不是人。
萧猛的马是天上地下马中之王,当方玉剑的汗血宝马殉主之后,也许他这匹马,已经是硕果仅存的汗血宝马了。
但现在这独一无二的汗血宝马也已经死了。为了救它的主人的命,它以死救主。所以,萧猛没有死,他的马却死了。
马的反应总是比人快得多,尤其是这样的绝世宝马。当那支强弩激射而至的时候,萧猛的马,平时萧猛叫它龙儿的马,人立而起,以自己的血肉身躯,去抵挡这不可能抵挡的惊天动地的一弩。
萧猛被马掀翻在地,强弩射入龙马的颈项,竟仍然来势汹汹,力道不竭,毫不停顿,带起冲天血光,继续往前激射。
龙马脖子上被撕裂了一个巨大的血洞,它甚至来不及嘶鸣一声,就轰然倒地。鲜血喷洒,溅满萧猛全身,很热。萧猛的心却一下凉透了。
强弩在连续射穿十五个士兵之后,“嘣!”的一声巨响,射入地面,居然入土两尺,方才停下,不停颤动,兀自发出“嗡嗡”的鸣响。
人群一下炸开了。萧猛倒在地上,望着倒在眼前咫尺的龙马,马也在看着他,鼻翼沉重的翕动着,突然,一滴清澈透亮的泪水,从马的大大的漂亮的眼睛中滚落下来。
龙马的泪水滴进黄土,堙没不见,它发出了最后一声悲鸣,闭上了眼睛。它用它的生命证明了它的对主人的忠诚,它依依不舍却又无比骄傲的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
萧猛顿时被一种巨大的悲痛紧紧包围,不能动弹,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
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纵横沙场这么多年,他最亲密的最信任的战友和伙伴就这样离他而去了?
无法想象,不能接受。可现实总是残酷的,现实就在他的眼前。
他的身体和精神好像突然一下被抽空了,感觉说不出的疲惫和虚弱。他恍惚间看到很多士兵在跑来跑去,好像有人在大喊:刺客被抓住了。他的正副亲兵队长都满脸焦急的跪在他的面前在呼喊着他:大帅,大帅……
萧猛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想想,什么都不想说。只想喝酒。
萧猛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
他的如夫人柳弱花秀眉微蹙,正一脸不安的望着他,见他醒来,不由得松了口气:“老爷,您终于醒过来了,这下好了,睡了这么久,饿了吧,要不先喝点参汤暖暖胃。”
“不用了,我睡了多久?”
“两天两夜。”
“唉,龙儿呢?”龙儿就是为救萧猛而殉主的那匹汗血宝马的名字。
“收殓在它平时专用的马厩,等您的吩咐。”
“这次全亏了它救我一命,它以前也救过我好几次命了,可这次,它却赔上了自己的命。唉。叫下面的人去找个最好的风水先生,就近选一块最好的风水宝地,好好厚葬,下葬的时候,我要亲自去。在墓前再立个义马碑,文章和字以及雕工,都要找当世名家。另外叫史官把这个事情永载史册,也许汗血宝马就此绝矣,可惜啊!”
“好的,我马上吩咐下去。”
“嗯,刺客抓到了吗?”
“抓到了,关在后面的大牢里面,看守的很严,按您定的规矩,等您亲自提审。”
因为萧猛特殊的地位和身份,刺杀萧猛的人历来就多,尤其很多事情说不定还涉及到朝廷的党派之争,因此,为了防止刺客被杀人灭口,萧猛早就定下规矩:所有刺客都要由他亲自审问。他定的规矩当然谁也不敢违背。
“好,我现在就要先审审,看看什么人这样大胆子!”一想起那殉主的龙马,萧猛恨不得立刻把刺客千刀万剐了,但再恨再怒,萧猛也是清醒的,他要搞清楚这个刺客到底是何许人,又到底是受了谁的指派 ,还有那威力无比的强弩到底是怎么做的。
“要不,您先吃点东西再……”
“不了,先审,再吃,现在我吃不下!”
“那好,妾身现在就吩咐下去把刺客带上来。”能得到萧猛这样的男人垂青的女人当然是一个很会审时度势的聪明女人。当然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说不该做的时候,那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犯错的。
萧猛看到被带进来的刺客的时候,觉得有点眼熟,又有点吃惊:居然就是这样一个粗黑矮壮的汉子差点就射杀了自己?
“见了大帅,还不跪下!”押刺客进来的正是萧猛的正副亲兵队长。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胆敢刺杀大帅,要是换做平时,早就把他生吞活剥了。现在见了大帅,竟然大刺刺的站在那里不跪下,正副亲兵队长不由得一起齐声怒喝。
汉子被五花大绑,双手反剪,身上的衣服虽然很脏很破烂,但身上并没有受什么伤,没有萧猛的命令,谁也不敢对他动粗的。因此虽然被关了两天,但饭食照常供应,看起来精神还很不错。来刺杀萧猛之前,他就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虽然被抓住了,自知必死无疑,但既然是死定了,那又何必做个饿死鬼呢?能吃就吃,能睡就睡,心中没有了牵挂,反倒无所畏惧了。
“算了,就这样站着说话。” 萧猛没有要他跪下,看到这个汉子视死如归的气概,萧猛虽恨其下手狠毒,但也不禁颇为钦佩他的胆量。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来刺杀我?”萧猛问。
汉子眉头都不皱一下,马上就回答:“我是方大将军的马夫,我叫铁蛋。我是来为方大将军报仇的。”
萧猛恍然大悟,难怪看着有点眼熟,当日他和方玉剑对决之时,这个铁蛋就站在方玉剑的身后扛着方大将军的帅旗。
萧猛默然无语。
对于方玉剑的死,他的心里一直觉得非常愧疚和自责。虽说战场上刀枪无眼,杀死一个人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可那一战,毕竟赢的十分侥幸,不那么光彩。错杀方玉剑,也许是他一辈子的痛。
现在铁蛋为主报仇,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可指责。
“你的强弩是谁做的,用什么做的?怎么做的?怎么会有这样大的威力?”萧猛又问,作为一个统兵百万,叱诧风云的大帅,面对这样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威力无比的武器,他的好奇心甚至超越了仇恨和生死。
“我做的,我把方大将军的青龙刀熔解了,然后再锻造的。“说到这里,铁蛋似乎忍不住隐隐觉得自豪,嘴角流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我做的这个强弩的威力当然比你们所见过的所有武器的威力都大得多,因为它的名字叫霸王弩!”
“霸王弩?力拔山兮气盖世?果然名至实归,名不虚传!”萧猛点点头,又摇摇头“可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东西?你又怎么会做这个?”
“因为除了我,没有人会做。”铁蛋虽然明知最终是一死,虽然再也没有机会为方大将军报仇,但说到他做的武器的时候,心中却也禁不住暗自有些得意洋洋。就算杀不了你,可总可以气气你,总可以让你一辈子朝思暮想都得不到这个东西,急死你!
“哦?为什么只有你会做?”萧猛更奇怪了。
“我父亲是打铁的,我从小就学会了打铁。”铁蛋慢条斯理的说了一句,又停下不说了。
“天下会打铁的人多了,会打铁就会做?那为什么你说就你会做?”萧猛现在的耐心很好,因为他实在很好奇。而他也很聪明,知道有些东西,逼是逼不出来的,只能等他自己说出来。
“好吧,反正我也要死了,那我就告诉你。不过你知道了可不要后悔,因为你知道了也等于白知道,知道了也没有用,说不定你不知道更好,免得你以后老是会去想这个事情,徒添烦恼。你现在还想知道吗?”
“想知道,你告诉我吧。”
“因为我母亲就是以前江南霹雳堂老堂主的独生女。霹雳堂你总该知道是天下制造火气最出名也最厉害的世家,传到我母亲的父亲,也就是我外公的时候,已经是第十代了。我外公天性淡泊,虽然不得不继承霹雳堂的堂主之位,但却是一个没有半点野心的人,只喜欢在家制造更新更有威力的火器。”
“雷傲一生孤傲,少出江湖,原来因为这个缘故。”萧猛微微点头。
“你也知道我外公?”铁蛋一脸惊讶。
“虽然我戎马一生,但我也算是半个江湖中人,怎么会不知道雷老堂主?其实我可以告诉你,我知道的江湖之事比那些所谓的江湖人士知道的还多得多,我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收集和整理、调查江湖上的人和事。我虽在庙堂之高,心却在江湖之远。江湖也是天下的一部分,江湖人也是老百姓,我又岂能不管不问?”
铁蛋听的目瞪口呆。“哦,原来这样,看来你是早有预谋了。这些事情,这些事情,唉,不是我这种小人物管得了的。”
萧猛一笑:“你继续说吧。”
“我外公对火器的研究极为痴迷,忽然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想制造一件威力惊天动地的绝世火器,而这件火器又不仅仅是火器,更是一件武器。也就是火器和兵器的结合。他殚精竭虑,穷其一生,耗尽了无数的心血,终于完成了霸王弩的设计图纸,可却没有办法铸造一把来试验一下,因为制造霸王弩需要的材质非常罕见,必须要用千年玄铁或者万年寒铁才可以。”
萧猛听到这里,叹息道:“其他的不说,就这材质就太不容易找了。方大将军的青龙刀是玄铁的吧,暗而无光,却威力无匹。”
“是的,是玄铁的。萧将军的枪只怕是寒铁的吧,不然也架不住青龙刀。”
萧猛点点头。
铁蛋也点点头,继续说道:“玄铁和寒铁非但不容易找到,一般人就算见到了,也认不出什么是玄铁和寒铁,不拿在手上,看起来和普通的铁也没有什么区别。”
萧猛突然象是想到了什么,眼光一闪。
铁蛋继续说了下去:“我外公设计出霸王弩的图纸,由于耗费的心力太多,再加上天生身体羸弱,知道自己已经是强弩之末,不久于人世了。他深知霸王弩的铸造极其不易,又威力太过惊人,有违天道,他天性善良,不愿这样的凶器流落人间。可毕竟又是他毕生的心血,不忍心就这样毁于一旦。因此,他在去世前,把图纸交给了他最小的独生女儿,也就是我的母亲。那时候我母亲才十三岁。我外公交给我母亲觉得发现,因为我母亲从小就象我外公,天性善良,从不杀生。”
“虎父无犬女。”萧猛不由感叹:“后来呢?”
“这个东西交到我母亲手上,她就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她的几个哥哥。直到后来遇见了我父亲。我母亲对我父亲一见倾心,说什么都要和我父亲在一起,可她的大哥,新任霹雳堂的堂主雷啸天却说什么都不准我母亲嫁给我父亲这样一个无名小卒,说霹雳堂是江南第一大堂,天下第一火器世家,怎么可能屈尊下嫁给巴山兵器堂这样的小门小派呢?”说到这里,铁蛋的眼中似有一股怒火和一丝悲痛。
“巴山兵器堂?想当年,巴山兵器堂和蜀中唐门号称巴蜀两大门派,如今唐门名满天下,兵器堂却人才凋零,可惜可叹啊。咦,不对啊,你父亲是巴山兵器堂冶家的人,那你怎么叫铁蛋呢?”
“萧将军果然对江湖之事了如指掌,也知道巴山兵器堂冶家,我父亲当然姓冶,我当然也应该姓冶。可你别忘了江湖恩怨多仇杀,武林中人为了躲难避灾,隐姓埋名的多得很。”
“原来如此。”
“我母亲虽然平时柔弱无争,可在这个事情上却怎么也不肯退让半步。而我父亲的这边,我祖父也是极力反对。至于什么原因,我就不知道了,有时候江湖人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我猜就是这个原因吧。最后实在没有办法,我父母二人私定终身,相约私奔。逃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镇落脚,我父亲也不再姓冶改成姓铁了。”
“好一双烈性女子痴情男儿,令人击节,不错,不错!只羡鸳鸯不羡仙,让人羡慕啊。”萧猛说到这里,回头看了看一直站在旁边的如夫人柳弱花,两人对视一笑。
“谢谢。你和你的夫人也很让人羡慕。”铁蛋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柳弱花觉得有些惊讶,又有些感激,对着铁蛋微微一笑,突然间觉得铁蛋看起来也没有那样可恶,甚至还有点可爱了。
“你以后也会有这样的一位女人陪在你身边的。”萧猛也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出来。
这次是轮到铁蛋吃惊了,一惊之后淡淡一笑:“我那还有什么以后。等我说完,你就可以杀了我给你的马报仇了。”
萧猛没有接他的话:“你接着说吧。后来呢?”
“后来就有了我,我从小就跟着我父亲学打铁。就给小镇附近的农家打点什么什么锄头、镰刀、犁头之类的东西,日子过很很平静很温馨。虽然不富裕,但一家人在一起却过得很开心。”铁蛋就象在讲着别人的故事。
“巴山兵器堂冶家的子弟居然去给农夫打造锄头、镰刀,也真是委曲求全了。”萧猛感慨道。
“没有什么啊,我父母都没有觉得什么委屈啊?我们很喜欢这样的日子,一家人在一起平平安安的、开开心心的,不比什么都好吗?总比天天在枪林箭雨里和死人堆中过日子好吧。”
萧猛听到这里,不由得愣住了,是啊,权势滔天又如何?富可敌国又怎样?死后还不是黄土一杯?也许那种恬静的田园生活比指点江山更真实,更惬意吧?
柳弱花轻轻咳嗽了一声,萧猛猛然惊醒过来:“对了,你什么时候知道你父母的真实身份的呢?他们没有教你武功吗?”
“我一直不知道他们会武功,他们也一直没有教我习武,而只是一直教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直到我十岁生日前的一天,我才知道我是谁。”铁蛋的眼中又闪烁出那种痛苦而愤怒的眼光。
萧猛没有问,等他自己平息下去,自己说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的那个几个舅舅,如果他们也算是我舅舅的话。终于找到了我们。逼迫我母亲回家,还要杀了我父亲,说要以雪家耻。甚至还要杀了我,说我是野种。我母亲当然不会回去,更不可能让他们加害我和我父亲,我才第一次知道我父母居然都是身负武功的人。其实,如果一对一,我父母的武功都比我那几个舅舅高得多,这么多年来,虽然他们想方设法对我隐瞒他们会武功的事实,可却没有一天会拉下练武。在小镇上本来事情也就不多,他们也都是清心寡欲、与人无争的人,所以,反而他们练武的时间更多了。而那几个舅舅,多年来不断到处寻找我父母的下落,人情世故俗事往来又多,自然练武的时间就少,反而不如我父母了。其实如果在十多年前,他们的武功都要略高于我父母。这些事情也是我后来才慢慢想明白的。可他们不顾江湖道义,居然一拥而上,想把我父亲和我置之死地而后快。”
“可恶!”萧猛不由得一拍桌子,左右的人都吓了一跳。
铁蛋也一惊,见萧猛说的不是他,而是说他讲的几个舅舅,不由一阵感激,笑了笑,继续讲了下去:“我母亲护着我,他们也怕伤了我母亲,还不敢太逼近,于是就对我父亲痛下杀手。我父亲叫我母亲带我逃命,找个地方好好把我养大成人,娶妻生子,也不要为他报仇了,他这样说是不希望为难我母亲,毕竟另外一方也是母亲的嫡亲哥哥。我父亲拼死挡住进攻,母亲只好痛哭着抱着我逃到后山一个隐秘的山洞,这个洞是他们平日说是上山采药,其实是来练功的一个地方,里面常备有水和食物。极其隐蔽,连当地人都不知道。我母亲放下我,一五一十把他们的事情讲给我听,然后把霸王弩的图交给我,要我好好保存。她说这次几个舅舅来抓她回去,原因可能不会象说的这样简单,可能就和这个霸王弩的图有关。虽然她也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知道这个消息的,但叮嘱我千万不能让这个图落到坏人手里。说完,我母亲就要调头而去,和我父亲并肩作战。我哭喊着拉住母亲的衣襟,母亲也大哭,说她也不忍心把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在这里不管,可她和父亲誓言同生共死,不离不弃。她更不能让父亲独自赴死,而自己苟活于世。最后母亲还是去了,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我还记得母亲临走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儿啊,不要怪为娘的狠心,也不要恨你的几个舅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谁叫你父母都是是江湖中人呢?所以,我和你爹没有教你半点武功,就是希望你这辈子不要再做江湖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唉,不过现在天下风云变幻,战乱频仍,你就算不入江湖,想过的平安只怕也是很难啊。儿啊,宁做太平犬,不做离乱人啊。”
说到这里,铁蛋已经是泣不成声。柳弱花也已经泪流满面。
帅帐中一片沉默,萧猛叹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好一对奇情烈性男女,你父母真是好样的!宁做太平犬,不做离乱人。难道打这个仗,老百姓就真的这样痛恨吗?我不也是为了让老百姓过太平的好日子吗?”萧猛一时间觉得有些迷惘。
“小兄弟,那你后来又是怎么到了方大将军的那里的呢?” 柳弱花忽然问道。
铁蛋收住泣声,摇摇头:“不知道,过了几天,吃的东西也差不多了,我只有下山找吃的,后来就遇见了方大将军了,我也是稀里糊涂的,我饿昏了,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方大将军,后来他告诉我他是出来打猎,在路上见到倒在那里,就把我救回去了。我的命是方大将军救的,他是我的恩公。”
萧猛沉默半响:“所以,你要为方大将军报仇,所以,你用他的青龙刀熔解了,然后打造了霸王弩来射杀我。”
“是的,我在恩公身边一直做他的马夫,这么多年,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的遗物就一直贴身放着,没有事情的时候,我就把图拿出来研究。可我从来没有想到会有用到的一天。”
“是啊,玄铁和寒铁本就罕见,就算偶有得之,都是视如珍宝,用来好好的打造神兵利器了,谁会想到还有其他的用途呢?那现在那个霸王弩呢?在什么地方?”最后两句话萧猛是问他的正副亲兵队长。
“启禀大帅,我们抓到这个刺客的时候,他身边只有一堆破烂的机关,我们已经带回来了,没有见到他说的霸王弩。”亲兵队长刘宜踏前一步,拱手道。
“哦?”萧猛回过头,看着铁蛋:“你已经毁掉了霸王弩?”
“当然,我不会笨得把这样的一件利器留给你来杀我的同胞手足。”铁蛋诡异的一笑。
“霸王弩既然是玄铁所铸,怎么可能轻易就这样被毁坏了?你自相矛盾啊。”萧猛摇摇头。
“你错了,玄铁固然是坚硬无比,一般的凡铁铸造的兵器砍在上面不但不能对玄铁有丝毫的损伤,反而还会应声而折,一般的炭火就算烧上个三天三夜也熔化不了玄铁。这些都是玄铁的非常之处,所以才可以用来制造霸王弩。可任何东西总是有缺点的,都不会是无懈可击的。玄铁也有它的缺点。当然这个我就不能告诉你了。但如果玄铁没有这样的缺点,也是做不成霸王弩的。任何事情都是这样,有的时候,优点就是缺点,缺点就是优点。就象我不会武功在很多人看来是缺点,可正因为这个缺点,才让我有了常人没有的有点,我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武力上,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武器上。我想过去一定很多人想刺杀你,武功很高的人也一定不少,可有几个能近到你的身边呢?而我,不需要近到你的身边,也一样几乎就差点杀死你了。”
萧猛点点头:“你说的很对。很多时候,一个头脑聪明远比武功高明更重要。可我还是不明白,难道霸王弩就这样容易被毁掉?难道你不觉得可惜吗?”
“我为什么可惜?没有杀掉你我才觉得可惜。”听到这个话,两边的亲兵个个都对他怒目而视,萧猛却神色不变,望着铁蛋。
铁蛋也是神色不变:“既然你这样好奇,我就讲给你听一下吧。我先已经说过霸王弩不仅仅是武器,还是一种火器,是武器和火器的完美组合。所以其中的机巧是难以想象的,尤其是激发机关需要一种特殊配方的火药,我也是潜心研究了差不多十年才完全掌握了其中的奥妙。所以我才能在最短的时间把它造出来。但霸王弩毕竟不是完美的,毕竟只是我外公纸上谈兵造出来的东西,没有经过试验和改进,必然有一些缺陷。其实我本来也没有什么把握,只想搏一搏,谁在那画在纸上的东西究竟有没有用呢?再加上,我已经抱着必死之决心,自然不想把这个东西再留下来给你,最后我又担心威力不够,又加倍放了火药和硝石。结果就这样了,你们就看到一堆废铜烂铁了。我说的很清楚了吧。”
“很清楚了,你的意思是这个霸王弩是昙花一现,用了一次,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是的。因为我已经决定再也不做第二个了。而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也没有第二个人会做了。”铁蛋一笑:“而我,马上就要死了,所以,这个东西,以后就消失了,再也没有人会做了。除非以后再出现一个象我外公那样的天才,再把它发明出来。”
“你不怕我逼你帮我做这个东西吗?”萧猛大笑:“你不怕死,可你不怕那些让你生不如死的酷刑吗?”
“我不怕。因为我知道你不是这种人。虽然我很恨你,但我也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我有能力,我也希望和你这样的对手公平的一战决高下,可惜我没有这个本事,所以我才用了这个方法来暗算你。我本打算,杀了你之后,我也马上自杀,一是报答方大将军的救命之恩,二是算还你一命,我用这样的手段也是逼不得已,算我欠你的,我当然要还给你。只可惜,没有杀得了你,我失望之极,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了,所以才被你的手下给捉了来。”铁蛋一脸的坦荡,视死如归。
“好一条不怕死的铮铮铁汉!”萧猛不由赞叹。
“谢谢萧将军夸奖。”铁蛋淡淡一笑:“其实我也是怕死的,在战场上,我也怕的要命。可有的时候,怕死是没有用的,更何况就算再怕,要死也还是要死的。”
“说的好!大丈夫,生亦何欢,死又何惧?”萧猛忽然觉得眼前这个汉子很有点他年轻时候的气概和胆识。
“更何况,现在就算谁再怎么逼我,我也是做不出来的了。呵呵。”
“什么意思?”萧猛有点奇怪。
“可否将我手臂松开?我不会逃的。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当然相信你不会逃跑,给他松绑。”萧猛的瞪了一眼迟疑的手下:“快点!”
当铁蛋把一双手举起来,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他的两只手上,都只剩下了大拇指、中指和小指,食指和无名指已经被齐根斩断。铁蛋笑道:“做霸王弩,要求非常精细,十个指头缺一不可,需要相互配合才能完成。而当我完成了霸王弩之后,我就把我的四个指头斩断,发誓永不再做第二个这种杀戮太重的武器。至于留下六个指头,是因为我需要用来设置和发动机关。“
“唉,你为了给你恩人复仇,真的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了。果然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汉子。方大将军泉下有知,也应该觉得欣慰了。”萧猛很是感慨自己身边为何就没有这样忠心耿耿的人呢?
“好了,现在我也说完了,你也听清楚了。要杀有剐,随便你了。”铁蛋说完,抬起头,昂然大声道:“方恩公,对不起了,我没有能替你报仇,我铁蛋唯有一死谢罪,追随你在天之灵,继续给你当马夫!”
萧猛默默的看着他,没有说话。
一时间,万籁俱寂。帅帐外隐隐约约从远处传来人声马嘶,帅帐内无人言语,唯听见烛花爆裂的轻响。
铁蛋也看着萧猛,没有说话。
良久,良久。
萧猛终于说话了,说了一句谁也想不到到话:“你走吧,我不杀你。”
除了柳弱花,几乎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大帅,您怎么?”除了柳弱花,几乎所有人都异口同声的叫了出来。
萧猛摆摆手,顿时再也没有人说话。
最吃惊的当然是铁蛋:“你不杀我,你放我走?为什么?我虽然没有杀得了你,可我杀你的汗血宝马,你怎么可能不杀我???”
“我也杀你的恩公。你为你的恩公报仇,本来也是没有错的。人死不能复生,马也一样。我的马对于我来说,也是恩公,也救过我的命,所以我理解你的感受。我已经杀了太多的人,我已经很厌倦杀人了。所以,我不想杀你了。你走吧。”
“你不怕我还会再来杀你?”铁蛋还是不相信。
“战事马上就要结束了,结束之后,我就打算告老还乡了,打了一辈子的仗,我也觉得很厌倦了。更何况,鸟尽弓藏。我现在这样功高震主并不是什么好事,还是急流勇退来的好些,至少不会死的太早,我可还想好好多活几年呢。这些年来,一直打战,也没有好好享受享受,你和我一起种田卖菜好不好?”最后一句话是他回过头对着柳弱花说的,柳弱花笑着点点头,道:“好,我已经等你说这个话很多年了。”
“哈哈,知我者,弱花也。你怎么还不走?”萧猛回头,虎目一轮。
“你真放我走?你真的不怕?”铁蛋还是不相信。
“唉,你啊,刚才还说你是个血性孩子爽快人,现在怎么这样磨磨唧唧的?说不杀就不杀,叫你走你就走,我萧某人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过?”
“小兄弟,大帅说让你走了,你就走,没有事情了。” 柳弱花眼中满是笑意和柔情的看着萧猛,她无疑是最早明白萧猛的想法的人,也是看到这一切觉得最欣慰的人。
铁蛋没有再问,调头就走。既然能不死,干嘛非要去死?
“站住”。萧猛突然大喝一声。
铁蛋回头,坦然面对萧猛一笑:“萧将军后悔了?”
“你也太小看我我萧某人了吧,你等下。”萧猛转过头,对亲兵队长刘宜道:“你去取一张海内通行令,上面写清楚,各地官府不得为难他,违令者斩!然后加盖我的帅印,交给他。另外再送一匹好马给他。”
“是!”刘宜匆匆出帐。
“铁蛋,这个是你的名字吧,你现在放心了吧,我萧某人言出必行,绝不反悔。”
“我姓冶,我的名字叫纳,字百川。但这么多年来所有人都一直叫我铁蛋,所以我还是叫铁蛋吧。”
“不管是冶蛋还是铁蛋,总之你是好蛋,不是坏蛋。哈哈。”萧猛笑道。
“我最后问你一次,你真的不怕我再来杀你?”铁蛋看着萧猛。
“不怕,天下想杀我的人多了,我要是怕,那我不天天愁死了?”萧猛笑道:“等我解甲归田之后,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找上门来杀我。恐怕那没有机会轮到你来杀我,我就已经被人杀死了。我有什么好担心呢?”
铁蛋看看萧猛,没有说话。
萧猛忽然诡异的一笑:“呵呵,何况,我知道你也不会,再来杀我了,呵呵。”
铁蛋看看萧猛,没有话说了,不由得叹了口气,摇摇头,接过刘宜递过来的海内通行令,向萧猛一拱手:“谢了,告辞!”
“恕不远送。”
“后会无期!”
“那可不一定,哈哈。”萧猛大笑。
帅帐外,月白风清虫鸣轻,铁蛋抬头望着夜空,稀稀疏疏数点星,竟然一时间。不知道往何处去。
天涯之大,何处为家?
难道,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吗?难道最后竟然是这样的个一个结局吗?
不,一切还没有结束,这仍不是结局。
诡魅蝴蝶
五、意外的结局
仇报不了,家也没有了,铁蛋顿时觉得身体和心里都空空荡荡的。战争还没有结束,天下百姓仍在流离失所,他又能去什么地方呢?
他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了。
卧龙山。
卧龙山东边曾经发生过惨烈的大战的战场现在几乎已经看不出半点痕迹。物是人非,人世间再惊心动魄的事情,放著于浩瀚的时空之中,都是如此渺小,微不足道,很快就会灰飞烟灭,犹如春梦。
铁蛋信马由缰的穿行在昔日的沙场上,无限唏嘘,万千感慨。当他来到当日方大将军殉国之处,似乎于稀疏的草色之中依稀可以看到土地隐隐沁出暗暗的血色。他翻身下马,跪伏余地,早已经泪流满面。
“将军啊,我对不起您啊,我没有能替你报仇啊,我恨啊,我恨我自己无能啊,将军啊,我铁蛋,今生今世没有办法报答您的救命之恩了啊……我今天能来到这里,居然还是骑您的仇人送的马啊,我对不起你啊!”他气急攻心,竟然一下昏了过去。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黄昏。天边层层血红的晚霞镶嵌着耀眼的金边,一轮落日正沉重的慢慢下坠。
铁蛋的心也马上变成沉重起来。他早就知道这个峡谷里面有狼群出没。上次是大军交战,狼群自然不敢出来,可今天他孤身一人,未必就有这样好的运气了。他若是再不趁着天色尚明,赶快穿过峡谷,赶到卧龙山下的卧龙镇,那可就麻烦了。要是没有死在战场上,却稀里糊涂的喂了狼,那岂不是太窝囊了?
铁蛋上马,策马狂奔。好像连马都已经嗅到了空气中的危险,跑的比平时快了许多。
可该来的总是要来的,想躲也躲不掉。当一个人背运的时候,做什么都会很倒霉。现在铁蛋就很倒霉,因为他真的撞见了狼群。
一个小小的狼群,只有七匹狼,可在他现在这样疲惫不堪,饥寒交迫的情况下,也许一只狼就可以要了他的命。
狼无疑是最有策略也是最有组织的动物。它们很清楚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谁负责正面进攻,谁负责迂回进攻,谁负责侧面偷袭。
正因为如此,狼群才是最可怕的,远比什么老虎、狮子可怕得多。所以连老虎、狮子都怕狼群。
铁蛋当然也怕,但他骑的马更怕,居然怕得不敢动弹了,虽然它还是一匹久经沙场的战马。
和人一样,所有动物都有自己的致命弱点,就好像这战马不怕战场上的刀光剑影、腥风血雨,可见到狼群却怕到要死。而专门打猎的马见惯了凶禽猛兽,可要是上了战场,恐怕就只会哆嗦了。
铁蛋大惊,急抽数鞭,可跨下之马不但迈不动半步,居然“噗通”一下跪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七匹狼没有马上扑上来,仍在围着他们打转。已经是到嘴的东西了,它们也不急在这一刻。它们一定要确保没有危险,才会进攻。很多时候,狼比人还聪明。
幸好铁蛋也不笨,他立刻从鞍上跳开,拔腿就跑。
他知道,现在狼还不会来追他,因为狼绝不会放弃到嘴的食物的。现在那匹马就成了他的挡箭牌,可以暂时吸引住狼群的注意力,缓解一下他的危险处境。而那也只能把狼群很短暂的拖上一拖,饿极的狼群会很快把那匹马撕得四分五裂,很快就又会追上他。
他只有抓紧一切时间赶紧跑。
就算跑不了多远就会被狼群追上,他也要跑,求生的本能会激发其人最大的潜力。
身后传来马垂死的悲鸣,他不敢回头看上一眼,跑!
身后的马的悲鸣很快就平息了。
铁蛋知道狼群马上就会追上来了,当狼群追上来的时候,就是他的死期到了。
他顾不了这么多了,继续,跑。
突然,一股腥热的风扑到他的脖子上,狼群已经上来了。
他不敢回头,也不能回头,他知道如他现在一回头,脖子就就会立刻被咬断。但就算不回头,身后的那头狼,也一样可把他扑击在地,要了他的命。怎么办?
他抽刀,不回头,反手一刀刺出。这把短刀是很多年前方大将军送给他的战利品,极为锋利,虽然他现在只有三个指头,但把刀抓稳还是没有问题的。他只听身后“嗷”的一声凄厉的惨叫,背后一热,溅满了液体。他知道那是狼血。
他不知道那头狼死了没有,但他知道,他现在背上全身腥热的狼血,更会激发其他狼的嗜血残暴的野性。他不能在这样继续跑下去了,他只能回头。
这一回头,他就被眼前的一幕吓的瞠目结舌。
那头被他杀死的狼,正被剩下的六匹狼撕成了碎片,正大啖特啖。
如果不是他一天都没有吃什么东西了,否则真的会一下子吐了出来。
吃完一匹马就那么短的时间,要吃完一匹狼,当然更是简单。
太阳几乎快要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以下了,周围的一切也慢慢变得越来越模糊。但剩下的六匹狼的六双透着绿光的眼睛却越来越亮,犹如鬼火,已经慢慢的围了上来。
现在铁蛋反而不觉得害怕了。
也许是人怕过头,反而就麻木了;又也许是反正迟早一死,怕也没有用了,还不如坦然面对。
铁蛋甚至有一种即将解脱的轻松感。
但就算要死,也不能坐以待毙。男人纵然要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时间仿佛停滞下来,只剩下死一般的寂静。
一头最大的狼应该是这个狼群的头目,呲牙咧嘴的死死的盯着铁蛋,口中早已经是垂涎三尺,喉间突然发出一阵沉闷的低嚎。左边的一头狼霍的一下猛然扑出,铁蛋当头一刀劈出!
狼忽然在半空中一折腰,斜斜的蹿了出去,铁蛋这一刀居然劈空了。他心里一紧,暗道:不好。他已经知道自己上当了。果然右边的那头右后腿有点跛的狼已经狭着一股令人作呕的骚腥之气,扑到了他的面前,张开血盆大口,狠狠的向他的喉咙咬来。
退已经来不及,闪已经闪不开,他没有其他的办法,本能的用左臂一挡,狼一口就咬在他的手臂上,巨疼钻心。他想都不想,右手持刀往上一撩,只听“噗嗤”一声,刀入狼腹,几近至柄。
跛狼疼极,惨嚎一声,松开咬住他手臂的大口,想要逃开,却已经来不及,立时毙命。
他挥刀,把刀锋从狼尸上抽出,一脚把狼尸踢向狼群,几头饿狼三下五除二的就把狼尸撕扯得稀烂。
“侥幸。”铁蛋暗自心悸,左臂上传来阵阵巨疼,知道这只手是已经保不住了。虽然这次用一只手换了一头狼的命。但他的力气和精神几乎已经丧失殆尽,他再也撑不了多久了。他浑身酸软,一下坐倒在地上。
死,只是迟早的事情。除非有奇迹出现。
可在这前不沾村后不挨店的荒郊野外,会有什么奇迹出现呢?这里距离最近的卧龙山下的卧龙镇都还有十多里地。
一个人该死的时候,谁都救不了他;可一个人命不该绝的时候,想死也死不了。
那铁蛋现在是该死,还是命不该绝呢?
狼尸很快就被瓜分得干干净净,一头狼迎面向他扑击而下。狼是很聪明的,自然也已经看出他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反抗,没有什么危险了。
事实的确如此。铁蛋几乎连站都没有力气站起来了,又怎么能对抗眼前的五头饿狼呢?
他只有闭目等死了。
但他没有死。因为,突然一只箭一下把扑击而来的那头狼钉在地上!
铁蛋猛然一下睁开了眼睛,听知道他有救了,因为他已经听到身后传来鼎沸的人声和激烈的犬吠。
他心下一松,再也无力支撑,昏了过去。
后来,铁蛋在他快七十岁的时候,有一次,酒后,他给几个年轻人讲起年轻时候的故事,他说他也算打了很多年的大仗,可这一辈子最凶险的一次无疑就是这场和狼群的遭遇战。他说:“当时,我都认为我是死定了,除非奇迹出现,后来奇迹居然真的出现了,这个奇迹就是你们牛大叔。”
他说这个话的时候,牛大叔就坐在他的旁边,憨厚的笑着,大口的喝酒。牛大叔是他这辈子第二个救命恩人,却不是自己本国的人,而是异国的百姓。这真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当然救他命的时候,牛大叔还不是大叔,还是小伙子,大家都叫他牛二。当年那射杀饿狼的一箭就是牛二射的。
当他醒过来的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牛二,而是牛二的姐姐,牛大姐。他后来才知道牛二的父母在牛而才七岁的时候,就和姐弟两在兵荒马乱中失散了。牛大姐比牛二大七岁,是牛大姐把牛二拉扯大的。牛大姐的名字叫牛妞。
牛妞比铁蛋大三岁,她正坐在旁边的凳子上绣花,看到他醒过来,脸上一红,柔声问道:“你醒了,都睡了一天一夜了,好些了吗?饿了吧,我去给你点吃了。”说完,也不等他回答,站起身就往外就走,走到门口,又回头看看他,轻轻一笑,走了出去。
铁蛋心里一热,正准备坐起身,却觉得浑身发烫,酸痛无力,连想抬起手都很困难。他只好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这一躺就是十天,天天都是牛妞忙前忙后的照顾着他,但他奇怪的是,为什么每次牛妞看到他都会连红,都笑得那么好看。
牛二也经常跑进来看他和他说几句笑话,说等他好了一起喝酒。都总是被他姐姐轰出去,说不要打扰病人休息,等他好了再来。牛二就笑嘻嘻的说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姐姐对谁这样好过,简直比他还好。每次一听到这话,牛妞就急了,装着生气要去打她兄弟的嘴,说他胡说八道。可她在说这个话的时候,却忍不住总会脸红红的偷偷的瞟着铁蛋,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
铁蛋就算是个白痴也看得出来了,更何况他还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呢?可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更何况他知道他也不能接受。因为,他已经决定去做一件他认为应该去做的事情,而这件事情,注定只能一个人去完成,而不能拖累其他人。
他决定的事情也是无法更改的。
当他可以起来自由行走的第一天,他就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流亡的皇帝被捕获于长江之畔,已经被解押到敌国的都城。国家正式灭亡,天下已经归于一统,却已经是异国的统治之下了。
是夜,铁蛋悲痛欲绝,祷告于上苍,遥祭对方大将军的在天之灵,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知了方大将军。
牛妞站在窗后,默默的看着他痛哭流涕,心里也不由得难过。虽然她听到曾经的敌国的皇帝被俘,已经被押送到自己的国都,并不觉得有什么高兴,却更是说不上有什么难过。在她看来,打战是那些当官的人的事情,和她这样的老百姓没有什么太大关系。日子还是这样过的,吃不饱还是吃不饱,要饿死还是会饿死。就算不打仗,日子也不见得就好过到那里去。当然能不打仗是最好的,至少这样就不用到处搬家,也不会和亲人离别了。对于老百姓来说,平安才是最大发的福气,能有块自己的田就是最大的满足了。
在老百姓看来,敌国的老百姓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也是人,为非作歹、伤天害理的都是那些不良的军人和当官的,老百姓是没有什么错的,天下苦命人其实都一样。所以,他们才会救了铁蛋,收留他在家养伤。如果在以前,被当官的知道收留敌国之人,那可是不得了的事情,不过现在天下战事已经结束,天下都已经是本国的土地,天下百姓也都是本国的百姓,也就没有这些顾虑了。否则他们也不敢收留铁蛋的,就算救了他,也要尽快把他送走。
次日,为了庆祝铁蛋康复,牛二特地把那天一起救铁蛋的几个镇上的猎户邀约到家里来喝酒。其实说是猎户也算不上,他们平时都有自己的事情在做,或是小生意人,或是庄稼人,只是到了农闲时节经常邀约出去打猎。这次铁蛋能碰巧遇见他们也算是运气了。
铁蛋自然是感激不尽,酒喝了很多,话说了不少。来的几个人都是很淳朴的老实人,也不居功,就把他当成自己人一样,称兄道弟的,这让铁蛋心里很是暖洋洋的。牛妞站在旁边不住的说少喝点,却一直看着他笑,他只好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
“铁大哥,伤好了,你有什么打算,要不就留下来,和我一起开铁匠铺。”牛二平日是开了一个小铁匠铺,给周围的人家修修农具,打打家什什么的。
“不了,兄弟,谢谢你了,我明天准备上卧龙山。”铁蛋拒绝了他的好意。旁边牛妞的脸色一下变得煞白,调头走了出去。除了铁蛋,谁都没有注意到。
“卧龙山?”牛二吃惊道:“你上去干嘛,什么都没有,就有一个方将军墓,还有不少凶巴巴士兵守在那里,谁也不许靠近啊。”
铁蛋心下一阵感慨,他只知道方大将军的墓在卧龙山,却没有想到萧猛竟然想的如此周全,做得如此周到,萧猛果然是个英雄:“哦,我就是去看方将军的墓的,我不知道还有卫兵守着。”
肉店的张掌柜接过话,道:“其实,就算没有卫兵守着,我们也不会去破坏方将军的墓的,我们自己都会好好的保护的,虽然,方将军以前是你们国家,也就是我们敌国的大将军,可那是个大英雄啊。我们都很佩服他的,怎么会去破坏呢,唉,真是的。”
“唉,说起来那次那一场战打得真是昏天黑地啊,后来过了几天,大军清理了战场,撤走之后,我们跑去看了看,连土都被染红了,还有些没有被埋的尸体,我们也不忍心被秃鹫和饿狼给毁了,也都给就地埋了,你不知道那个惨啊。真的是吓人。”
铁蛋一笑,他不想告诉他们,他就亲历过这场血战。但他也没有想到,在这些老百姓的心目中,方大将军居然也有这样高的声望和地位,这让他说不出的感激。
他转过头,对牛二道:“对了,那天你救我的时候,射的那一箭,力道十足,你的臂力很强啊,而且也不象是普通的弓射出的箭,普通的弓可射不了这样远啊。”
牛二得意的一笑,道:“你等等,我取来给你看看。”他跑进自己住的房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柄乌黑发亮的大弓。往桌上一放,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铁蛋伸手一摸,一惊:“铁弓?”这样大的一把铁弓,别说射箭,就算要拿起来也不是一般人能轻易做到的,可看牛二拿在手上,轻若无物,可见其臂力是多么惊人。
“呵呵,不错,我自己打来玩的,大哥,你试试?”牛二憨厚的咧嘴一笑。
“我可没有你力气大,哈哈,你还是自己玩吧。你平时喜欢打造兵器?这个好像是违禁的吧,民间不能私铸兵器啊?”
“弓箭不算兵器吧,用来打猎的,不算违禁。力道是很足了,可就是还不够快,我倒是想打造一种可以连续发射的弓箭或者是弩。这样就可一次多射杀几只狼了。我连图纸都画了好几张了,也不知道对不对。而且我也没有办法打出来,太难了。”牛二一脸的沮丧。
“你把图纸拿来我看看,说不定我有办法。”铁蛋拍了拍他的肩膀。
“大哥,你说,你有办法?”牛二瞪大了眼睛。
铁蛋笑道:“我家和你一样,也是打铁的啊,祖传的手艺,有没有办法,看看就知道了嘛。”
当铁蛋看到牛二画的图的时候,他就说了一句话:“你画的这个根本不可能造出来。”
他是冶家传人,又经过多年的揣摩,连天下第一的火器霸王弩都造出来了,这些小东西看一眼就知道是对是错,错在什么地方了。
“不可能?真的不可能吗?”牛二一下焉了。
“除非……”铁蛋沉吟道。
“除非什么?”牛二一听有转机,又来了精神。
“除非,我想想怎么帮你改改这个图,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
“可就算图改对了,我也没有办法打出来啊。还不是白费。”
“我可帮你啊,呵呵。”铁蛋一笑。
“可,可你……的……手,还能?”牛二没有往下再说下去,但听的人却都明白了。卖菜的老陈头怕这个话伤了铁蛋的心,赶紧出来打圆场,举起酒杯,咳嗽了一下:“唔,唔,喝酒喝酒。”
铁蛋举起自己仅剩三指的右手,看了看,笑道:“就算我只有三个指头,我说能打出来,就一定能打出来。你们跟我来。”
其他几个人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都跟着他来到了打铁的匠炉旁。铁匠炉永远是不会熄火的。他随手把一块窄窄的短铁条放进炉火中。牛二一看,明白了:“大哥,不是我们不相信你,只是你病才好,不能太用力。”
他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牛妞也悄悄的走了进来,静静的站在暗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闪烁的火光忽明忽暗,投在她的脸上,变幻莫测。
铁条渐渐烧红了。看好火候,他用钳子夹出通红的铁条,放在铁砧上,拿起旁边的铁锤,接下来,周围的几个人就看到了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一幕。
锤起若惊鸿,锤落如流星。锤起锤落之间,暗红的火星四溅,就像过年时的礼花绽放。
铁锤就象他身体的一部分,随着他的挥舞,铁锤在半空中自由翱翔,肆意飞舞,就象一个书画大师正挥毫泼墨,在完成一副激动人心的杰作。
原来,打铁也可以这样优雅!
周围的几个人都看得呆住了。当铁蛋把打好的东西放进水桶里面淬火的时候,他们才被那“滋”的一声和腾起的水雾惊醒过来。
一把寒光四射的匕首出现在他们眼前。铁蛋淡淡的说了一句话:“如果打造的好,一块凡铁,也会化作一件利器。”
看的几个人,不得不服,不得不叹为观止。
牛二更是巴不得他能留下来,甚至想拜他为师。至于牛妞,虽然她没有挽留他,可她的眼神却早已流露了一切。
可他决定的事情是绝不更改的。他执意上山,他没有说他曾经是方大将军的马夫,只是说他十分景仰方大将军的为人,自己又在战乱中失去了所有亲人,反正无家可归,所以就想去替方大将军守墓,以表敬仰之情。至于那些守墓的士兵,他会有办法说服他们的。而牛二这里,他也会经常下来看望,也不需要牛二什么拜他为师了,他自然会尽心尽力的把自己所学所会的一切技艺都传给牛二。
最后铁蛋甚至提议,如果牛二不嫌弃,两人可义结金兰,同生共死。他发誓要把牛二当做亲兄弟来爱护,牛妞当做亲姐姐来尊敬,牛二自然是求之不得,高兴的不得了。当下,二人就当场结拜,称兄道弟起来。
可牛二又怎么知道他的姐姐听了这些话,心中是多么的悲苦和酸涩呢?
牛妞当然知道他话中的的真实含义。顿时,芳心大乱,心灰意冷。推说身体不舒服,早早回房休息去了,却一个人捂在被窝里,整整哭了一宿。
次日,铁蛋向牛二告辞,并借了一副弓箭,一个人上了卧龙山。守墓的士兵马上就过来呵斥,要他马上离开,否则格杀勿论。他不但不以为忤,心底反而很感谢他们的认真负责。
他取出萧猛的海内通行令,上面赫然盖着萧猛的帅印。守墓士兵一看,无可奈何,只得由他在方大将军墓附近搭建了一个小茅屋。他住了下来。
自此,他就天天进山打猎,射杀一些野兔,獐子之类的东西,足够他吃了,还还可以时不时的把打的野物拿到镇上去换点日用品,随便去看看牛二,教他怎么打铁,并喝上几杯。他还在茅屋外开了一小块地,准备来年开春种点蔬菜之类。
其余的时间,他大部分都是在方大将军的墓前跪拜,除草,守墓士兵见他没有什么出格的事情,还帮他们做了不少维护工作,也就懒得管他,乐得清闲。
这样一住就是半年。
这天,他把牛二想打造的那种连环发射的武器的图修改完毕,正好无事,边下山给牛二送去。牛二见了他已经改好了图,自然大喜过望,可拿过来看了半天,也没有看个所以然出来。
他一笑,道:“你先慢慢琢磨琢磨,看上一、两个月,你就会看懂了。很多东西要考自己悟出来,才能学得会,才会记得牢。”
“好,我先自己看,不懂再问你,对了,大哥,这个东西应该取个名字吧?”
铁蛋沉吟道:“这是一种弩,又能连环发射,那就叫做连环弩吧!”
“好名字。就叫这个好。对了,你听说了吗?萧猛萧大帅,已经向皇帝提出要解甲归田,回家养老了。”牛二突然说。
“哦。”铁蛋想起萧猛曾经给他说的那些话,心想,他也终于达成自己的心愿了。
十五日之后,铁蛋突然看到守墓的士兵开始撤离。
他十分奇怪,终于忍不住,拉住一个平时比自己很和善,比较相熟的一个士兵,问是怎么回事。
那个士兵脸色铁青,眼中却是说不出的悲痛,看看左右无人,轻声却沉重的一字一句的道:“萧大帅被他的那个皇帝外甥给毒杀了!说萧大帅企图造反,追回所有封号和赏赐。这还不算,还下旨抄家,说是搜出了很多违禁物品,有什么龙袍、玉玺。结果萧大帅全家男丁全部被斩,女人全部被流放极边收为官奴。听说那一直跟随萧大帅身边的如夫人柳夫人也当场撞墙死了。”
铁蛋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呢?萧将军不是当今皇帝的亲舅舅吗?不是他帮皇帝登上皇位的吗?”
那士兵冷冷一笑:“你难道没有听说过鸟尽弓藏?舅舅有怎么样?历朝历代杀老子、杀儿子、杀兄弟的事情难道还少了?”
铁蛋道:“那当今太后不是萧将军的妹妹吗?难道太后也……?
“太后又怎么样?难道哥哥还有儿子亲?没有这个当皇帝的儿子,她的太后也做不成。更何况大帅性情刚毅,嫉恶如仇,很多当朝权贵都对大帅恨之入骨,不知道朝廷里面有多少奸佞小人在背后说大帅的坏话。唉,可怜啊。天下人都知道这个是杀萧大帅的借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萧大帅要是想造反,那还轮得到别人?他早当了。这不,大帅一死,朝廷就要我们撤回,不再守方将军的墓了。以后这里,就全靠你了。有人来了,我走了,保重!”说罢,那士兵匆匆离去。
铁蛋呆了半响,想起了萧猛的豪气干云,坦荡磊落,也不禁有些兔死狐悲,黯然神伤。没有想到啊,萧猛居然会是这样的悲惨的下场。真是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可怜萧猛堂堂一个国之上将军,想告老还乡,颐养天年,过一下向往已久的田园生活也都是如此遥不可及,无法实现。最后还被恩将仇报,死于非命。想到这里,铁蛋甚至觉得萧猛看起来一生风光,指点江山,其实还还不如自己过轻松自在。
当守墓士兵都撤走之后,他来到了方大将军的墓前,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道:“禀告将军,您的仇人萧猛已经被人杀了,你在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可,可是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啊。”
时光如梭,两年一晃而过,他日复一日的在山上守墓,也不时下山去和老朋友们聚聚。日子过的很平静,其间,牛妞嫁人了,嫁到离这里有百十里的一个镇子。结婚那天,牛二也邀他去喝喜酒,他说不舒服,没有去。这里有哭嫁的习俗,可后来很多年以后,很多见过牛妞出嫁的老人说起来,都说,从来没有看到一个女子哭嫁哭得那样撕心裂肺,那样伤心欲绝的。
两年后的一天,牛二上山来打猎,随便来看看他,说他已经完全明白了连环弩的构造和原理,就是现在打铁的手艺还不够,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做成。然后又顺口告诉了他一个消息:“原来的老皇帝的弟弟,就是现在皇帝的亲叔叔发起政变,已经把皇帝和太后囚禁起来了。他还昭告天下,说皇帝无道,残杀忠烈,他说的就是萧大帅,他说他是收到了玉皇大帝的托梦,要他替天行道,另立新君。听说,不久新皇帝就要登基了。”
“新皇帝是谁?”铁蛋很是吃惊。
“还不就是他呗,还能是谁。难道会是你我吗?哈哈,就算他拿皇帝的龙椅来换,我也是不换的。我现在这样多好,是不是?经常还有点酒喝,有点肉吃。当皇帝的却说不清那天就被人给杀了,哈哈。”牛二这些话说得轻描淡写,在他看来,谁当皇帝都和他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要能有口饭吃就行,能吃饱才是最重要的,谁当皇帝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要不打大仗,就算朝廷乱成一锅粥,也不会波及到这偏远的小镇来。
此后的几十年间,皇权更迭不止,但小镇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依然如此平静。铁蛋也已经由一个年轻小伙子,变成了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虽然他住在山上,但镇上的人却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他也慢慢的把自己的一些事情告诉了要好的几个人,慢慢的知道他就是方将军马夫的人也越来越多。
虽然战事早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连记忆都已经模糊了,但方将军在人们的心目中依然还是大英雄,因此,对他这样忠心耿耿的为故主守墓几十年的壮举,也十分钦佩。因此,他到镇上换东西的时候大家总是给得特别多一些,甚至有的时候还会白送给他。他虽然觉得不好,可也不能坚持,一来是不能拂了别人一番好意,二来他毕竟也是快七十岁的人了,身手大不然从前,打到的野物也越来越少了。
牛二当然早已经结婚生子,甚至连他的儿子的儿子都已经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牛二虽然也早已经银发苍须,但还是精神矍铄,而肉店的张掌柜和卖菜的老陈头却早已经不在了,而牛二的姐姐牛妞据说嫁过去不到三年,就扔下嗷嗷待哺的一双龙凤胎,撒手而去。
铁蛋现在已经是铁大爷了,他仍然把牛二当做自己的亲兄弟,自然也把牛二的家人当成自己的家人。他仍然经常去牛二家喝酒聊天,虽然已经没有当年的意气风发,却更多了几分历尽沧桑的感慨。
这日,他又和牛二在喝酒,坐在旁边的是镇上人家的几个小伙子,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听他讲那些当年的让人热血沸腾,荡气回肠的故事,百听不厌。在这样一个连茶楼都只有没有,只有一个小茶馆的小镇,很少有艺人来这里说评书,演戏什么的,听老年人讲故事,就是最好的娱乐方式了。
铁大爷喝了口酒,放下酒杯,接着说:“当时,我都认为我是死定了,除非奇迹出现,后来奇迹居然真的出现了,这个奇迹就是你们牛大叔。”
他说这个话的时候,牛大叔就坐在他的旁边,憨厚的笑着,大口的喝酒。
铁大爷正准备继续说下去,突然听见前面一阵喧嚣吵闹,他回过头,问:“前面出什么事情了?”
前面是牛二扩建出去的铁匠铺的铺面。牛二的大儿子和他的儿子在前面招呼着,近年来,往来的商客越来越多,铁匠铺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不知道,去看看。”牛二站起身,和他一起走到前面。
一个风尘仆仆,高大威猛的汉子站在那里,正大声呵斥着牛二的大儿子:“你们怎么搞的,钉个马掌都钉不好?你难道不知道,马掌没有钉好,刺进了马蹄,轻则马会受伤,重则马会受惊,出了人命你负得起责吗!”
听到这个话,铁大爷脑海中猛的一道灵光闪过,就觉得胸口如遭重锤一击,大喊一声:“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吐出一口鲜血,往后就倒。
周围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这样,一下不知所措,连那骂人的汉子也惊呆了,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牛二连忙扶起他,声音颤抖着问他:“大哥,你,你怎么了?”
“没,没有什么,我回去了。”他挣扎着站起来,头也不回的大步向门外走去,看的人都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突然这样。
他走到门边,回过头,望着牛二:“兄弟,大哥我这辈子能有你这个好兄弟,也算不枉人世走一遭了。但愿来生我们还做兄弟!告辞了,你多保重!”
“大哥。”牛二被他的这几句话给搞懵住了:“你怎么了啊,要不先在我这里歇一宿,明天再回去。现在天已经快黑了。”
“不用,你早点歇息吧。”
“那我让他们送你回去?”
“不用,我自己能行,告辞。”说完,铁大爷大踏步走了出去。谁都知道,这个老头几十年来,脾气就是这样倔,他要做的事情,谁也没有办法。
当他步履蹒跚,一路跌跌撞撞的来到方大将军的墓前时,一张老脸上,早已经是热泪纵横。
他一下跪倒在墓前,泣不成声:“将军啊,是我的错啊,是我害了你啊,我今天才知道,你的我害的啊,最该死的人是我啊!”
几十年的那场大战前夜的那一幕清晰的浮现在他的眼前:
是夜,他正专心致志的在马厩中,给方大将军的汗血宝马清理马蹄,钉上马掌。突然,平时要好的方将军的一个亲兵叫做小六子的溜达进了马厩,调笑道:“呵呵,铁蛋,干嘛呢?是不是在做梦想娶媳妇了啊?”
“你才做梦想娶媳妇了呢?你不去睡觉,到处瞎逛干嘛?”铁蛋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继续忙活。
“睡不着,明天就要大战了,唉,想起要死那么多人,觉得害怕。”小六子是方大将军的家乡人,跟了将军很多年了,可还是胆子小。
“你这个胆小鬼,有什么好怕的,你是亲兵队的,又不是冲杀在最前面,这样都怕,你小子还是不是男人啊?”铁蛋嘲笑道。
“你是男人,你是男人?我就知道你天天想娶媳妇都想疯了,想得都晚上睡不着了,才跑这里来瞎折腾,哈。”小六子胆子虽然不大,但损人的功夫却是第一流的。
铁蛋当然是说不过他,说来说去,铁蛋被逗急眼了,抓起旁边的一个东西向小六子砸去。小六子身材小,也很灵活,一闪,那东西飞出去老远,不知道掉什么地方了。小六子得意洋洋的大笑着扬长而去。
铁蛋骂骂咧咧的继续钉马掌,最后却发现少了一根马掌钉。这才想起,方才情急之下,扔去了东西恐怕就是少的那根马掌钉。他一下慌了起来,方将军的汗血宝马的是天下极其罕见的神驹,马蹄远比一般的马要大,但要薄一些,其他的马掌和马掌钉都不合适,都是专门定做打造的。
他马上冲了出去,四下寻找,可怎么都找不到了,于是,没有办法,现在就算马上打造也来不及了,因为汗血宝马的马掌钉不但规格和尺寸和普通的不一样,连使用的材质也都不一样,至于锻造工艺那更是复杂得多。
明日大清早就要开战,迫在眉睫,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办?铁蛋没有其他的办法,只有赶紧取一个普通的马掌钉进行改造,他知道,只要不是长途跋涉,或是剧烈狂奔,一般的马掌钉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结果呢?
结果是第二天,牛二带着人来看铁大爷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死在了方将军的墓前,脸色安详平静,就如静静睡去,却没有再醒过来。
谁也没有想到,最后居然是这样,这真是个意外的结局。
诡魅蝴蝶
六、最后的结局
后来,人们发现方将军的墓前,突然出现了一种很漂亮却很诡魅的大蝴蝶,金黄夺目的翅膀形如马蹄,每个翅膀上都有六个黑色的圆圈,就像是六个钉马掌的钉子眼,而黑圈之内,却是杀气腾腾的血红!
这种美丽而诡魅的蝴蝶就象方将军墓的守护神,只在墓周围近处飞舞盘旋,其他什么地方都不去。如果有人畜胆敢闯进它们设的禁区范围,企图破坏方将军的墓,那就只有死路一条。它们会群起而攻之,任何人和牲口哪怕只沾染到一丁点它们的粉末,结果只有一个,寸寸肌肤慢慢慢慢溃烂而死。到了最后,筋肉全部烂掉,就只剩下一副白生生的骨架。死的人痛苦不堪,看的人惨不忍睹。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牛二,每年的清明,他都会带一些面点来祭奠方将军和他的大哥。这个时候,蝴蝶就会自动让开一条道路,任他进出。所有的人都说,这这些蝴蝶就是铁大爷死了之后变化的,是玉皇大帝封的官,让他来继续看守方将军的墓地。
后来,牛二也死了,就再也没有人能够接近方将军墓了,渐渐的,墓上野草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甚至还长出了几棵树。蝴蝶也越来越少。
再后来,时过境迁,再坚固的墓在风吹雨打之下,没有人加以修葺,也会慢慢的破败了,方将军墓也是如此,渐渐的坍塌了,草更深树更大。几乎已经没有人还记得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一场大战,也没有人还知道这里曾经是一个大将军的墓。而那些美丽且诡魅的蝴蝶也已经消失了,就象从来没有出现过。
再再后来,很多年后,一个叫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罗伦兹(edward lorenz)1963年在一篇提交纽约科学院的论文中首先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说法:蝴蝶效应。蝴蝶效应( the butterfly effect)是指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这是一种混沌现象。对于这个效应最常见的阐述是:“一个蝴蝶在巴西轻拍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但不管怎样,最终,一切都会犹如过眼云烟,消逝于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
这,才是最后的结局。这,也是所有历史必然的结局。
历史,永远是诡魅的,而且比你所能想象到的要诡魅得多。
历史的真相永远是被尘封的记忆。
曾经再伟大的人物,再惊天动地的事迹,放于永恒的时空,却都是如此渺小,根本留不下半点痕迹。所谓的生离死别、悲欢离合,也不过是一个老天爷的笑话,老天爷甚至连笑的不会笑,因为在老天爷看来,这样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一件事情对于某个人或某些人来说也是了不起的大事,可对于其他人来说却根本毫无关系,一点影响都没有。就算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这个世界被毁灭了,所有人都死光了。放眼于宇宙,这也算得了什么呢?
既然什么都算不上,那就算了,写到这里就算结束了。
诡魅历史第一部《诡魅蝴蝶》完。
2008年11月3日凌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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