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回乡偶书是诗人晚年的作品。诗人在天宝三载(744),辞去朝廷官职,告老返回故乡越州永兴【今浙江萧山】,当时已经八十六岁,垂垂老矣!这时,距他年轻时离开家乡已经有五十多个年头了。作者从青春蓬勃的青年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翁。青春易老,时光流逝,世事沧桑,自己在一片感慨中回到家乡,而家乡的孩童却把他当作了远道而来的客人。诗人不禁思绪翻腾,写下了这首《回乡偶书》。
偶,愿意是偶然之意,是说这首诗是诗人偶然写成。实际上是作者心中早有积思,遇到机缘巧合,才从心中喷涌而出。
第一句“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少小,年轻的时候。老大,年纪很大了。鬓毛衰,指两鬓的头发已经花白,极言自己青春不再,已经衰老。这一句的意思是说,诗人离开家乡的时候年纪轻轻,正值青春年少。而转眼之间,数十载已经仓促而去,回到家乡的时候,自己虽然乡音未变,但已经是两鬓斑白的老翁了。。
这一句通过采用对比的手法,“少小对老大”。“乡音无改对鬓毛衰”这种对比突显了诗人的变化,对自己年龄,外貌的描绘,写出了诗人自己的老态,也写出了时光流淌,青春易老,为下句的诗意做好了铺垫。
第二句“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意思是由于诗人离开家乡太久,容颜已经改变,家乡的孩童已经不认识他,以为他是远道而来的客人,竟然笑着问诗人,您是从哪里来的呢?
这一句初读之下,似乎语言直白,毫无深意。实际上细品之下却有着隐含着的无限趣味。这一句将上句对诗人的正面描绘,转向对孩童的侧面描绘。没有直接书写诗人的无限感慨。。而是抓住这一个再平常得不得了的细节,轻轻描摹,淡淡几笔勾勒出孩童的天真形象。实际上却是侧面写出了诗人心中对于时光流逝,青春老去,人世沧桑的深深哀痛。无限意味尽在言外,值得我们细细玩味。
这一句于淡然之中悄然收笔,而言止意为尽,其中滋味欲说还休,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起到了以少总多的艺术效果。
这首诗歌看似平淡无奇,通篇采用白描的手法。然而正是这种不着浓墨渲染的白描手法,抓住了生活中感人的细节,起到了比渲染辞藻更好的艺术效果。
原因很简单,感人的才是最好的。
点评:
诗人年轻的时候便离开家乡,在外做官。回到家乡时,已经过去数十载。自己也从风华正茂的青年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翁。
更让人感伤的是诗人回到熟悉的家乡,在孩童的眼中,自己竟成了一个陌生的外来客。。
这一切都让诗人感慨青春易老,时光飞逝,世事沧桑,人生如梦的感慨。从中我们也可以品味出诗人对家乡的那份深厚的感情。
对的,家乡就是我们亲爱的母亲,无论在哪里漂泊,家乡的模样会经常在脑海中浮现。
如今我们很多人都在外谋生,可是谁也不会忘记亲爱的家乡,因为哪里有我们的父母,亲人。在外游荡的游子啊,有时间多会家乡去看看的吧,人生易老,别忘了可爱的家乡。
-全文完-
▷ 进入捉风笑月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