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几个小学生在院子里的球场上滑冰嬉戏,突然,从院外翻进来三、四个十四、五岁的初中男生,他们双脚一落地,就直奔球场,旁若无人地拿出一根大拇指粗的铁棍,把球场四周的下水道铁盖用力撬起,然后迅速运到院墙边,扔出院外,准备拿出去当废铁卖。
几个小学生看不过去,就跑到门卫处找门卫报告,门卫看到球场上那几个胆大包天的小强盗,就一边朝球场赶去一边破口大骂,贼子见有人来了,飞也似的跑到院边,狗急跳墙地翻出院外,载上盗来的铁盖,骑上预先准备在墙外的摩托车,一溜烟似的跑远了。门卫数了数那些被盗走的铁盖,一共少了二十一块。从此,孩子们在球场上滑冰或者骑车时,不得不小心翼翼的,否则一不注意,就会掉进那些少了盖子的黑洞里。
教师节那天,许多家长和孩子都给老师送上了各自的礼物,有的是在街上花上几十元钱买来的各色鲜花,有的是学生和家长在家自制的贺卡……共同表达着他们对老师深深的敬意。孩子回来说那天他们班上好不热闹,那么多的人都给老师送了礼物,有几个同学还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各给了语文和数学老师一个大大的红包,把老师开心得两眼都笑成了天上那轮弯弯的月亮。
这下,给老师送了礼物的孩子们比平时显得兴奋异常,不由得在同学面前趾高气扬,而没给老师送礼物的孩子们则低声下气,自卑得在同学们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无形中造成了同一班级里两种绝然不同的心理气氛,随后而来老师对每一个学生采取的不同态度,更让他们小小年纪就尝到了人与人之间那条天然鸿沟的痛,自古以来,尊师重教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今天,面对这么个尊师重教的局面,对学生和家长来说,谁能说是福还是祸?
有次,孩子回家说老师要求每个学生的家长都要到学校来买一本名叫《家长必读》的书,书的标价是八元,而老师收取是却是每本十元,家长不解,老师无奈地指了指黑板,只见黑板上用白色的粉笔写下了斗大的一行字:请各位家长不要让老师为难!
很明显,这是学校领导摊派给老师的任务,如果不按他这个规定的价格卖,那么这个老师在学校领导那儿以后就有他的好看,家长们虽然愤愤得很,骂那个领导不是人养的,但为了老师着想,不得不买下了那本《家长必读》的书。孩子们看在眼里听在心里,面对老师的教育,他们以后还能相信老师在台上讲的那些所谓的真理吗?
在某小学,还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鼓励学生在校消费,学生当天忘了带钱的,可以在学校商店的帐本上预支消费,只要该生在帐本签上他的大名就行了,不怕老师到时不跟你家长要。消费得多的老师就会表扬,消费得少或者没有消费的老师就会批评,还美其名曰是为学校作贡献,不知我国的教育法上,有哪条明文规定了学生要在学校这样消费为学校作贡献的?
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两则信息:一则是说有个农民向某报社投诉他的儿子不知感恩的事。那农民祖宗几代才出了这么一个大学生,心里当然是异常的高兴,对儿子的要求再难也是有求必应,四年大学下来,那农民一算帐,不禁算得他涕泪交加,原来他儿子四年的消费竟然花去了他十三年的劳作时间,而儿子却还在不断地朝他索取,稍不如意就横眉怒对,恶语相向,仿佛前世他欠了儿子的帐没还一样,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他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儿子怎么会是这么个结果。
还有一则就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奶奶,青年丧夫,一个人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她的独生子拉扯大,成了国家的机关干部,儿媳也是一名医院的白衣天使,开始老人跟着儿媳过,后来不小心摔伤了腿,行动不便,为了不给儿媳增加麻烦,老人主动回到乡下居住,只要儿媳每月给她一百元作生活费用,儿媳也答应了,可是越到后来给的越少,最后就没有给的了,不得已,老人去找儿媳要。一进门,媳妇便朝她大嚷大叫:“生活费,生活费,你儿子昨夜输掉三千,这会还在床上蒙头大睡,我这没有你的生活费。”老人听了,只好无奈地回来到乡下的家里,坐在地上哀哀痛哭。
前天出门,在车上听见两个乘客在大声地议论,讲的是有个考上大学的高中生,因为家中没有他上大学的钱,一怒之下对其父举刀相向,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父亲。满车的乘客听了,都为那个被害的父亲唏嘘不已,都说现在的孩子是越来越不好养了,养着养着就像养了个仇人似的,没有半点的感恩之心。
面对这些奇奇怪怪、百思不得其解的社会现象,我不禁在心里默默地问:我们的教育到底是该以德育为主,还是该以智育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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