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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文选为什么藐视狐媚女人?怨妇

发表于-2009年03月22日 凌晨2:42评论-29条

狐媚女人,狐狸般的聪明和娇媚外表,这是对狐媚女人的正确解释,这种解释完全出于对狐媚女人的崇敬和羡慕。

女人不“狐”,那是一堆肥肉,女人不“媚”,那是一块扣肉,眼腻加心腻。

聪明的女人从来不去招惹男人,只有男人自做作多情时才成了聪明女人的裙下鬼,山野文选说“狐媚女人活着的目的是专门来引诱男人”,还说“极少有男人能够躲过狐媚女人的风情万种”,这种谬论除了表露自身的好色,还有就是用情不专。

落花本无意,流水自多情,漂浮在水面上的落花,只是想寻找一个归宿,可流水偏偏要把她融化在自己的胸怀里占为己有,这种做法和想法自私而且愚蠢。

狐媚的女人是属于大家的,是属于社会的,她不属于哪一个人。

“女为阅己者容”,“阅己者”并不是指某个人,而是指所有阅读能力相同,共同认为“媚的女人”的那个群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我“容”自有因,何必自多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容”是为了寻找美,我“容”是为了策划“媚”,我“容”并没有得罪谁?你又何必埋怨我是为了“引诱男人”呢!你有爱美之心这是好事,可你又何必要躲避狐媚女人的风情万种呢?

山野文选说“狐媚女人不守妇道,跨越人伦……夺她夫之爱”。

什么是“妇道”,那是道貌岸然的君子强加给妇人遵守的道德规范,那“男道”呢?为什么你就不能遵守我们妇人要求你们男人遵守的“男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不遵守的东西,就不要强逼别人去遵守,这样才公平。

什么是“人伦”,“人伦”是人类不管男女都需要遵守的伦理道德,如果没有“夺他妻之爱”,又哪来的“夺她夫之爱”,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在这了,今天你夺“她夫之爱”,明天我夺“他妻之爱”,当然,如果是一堆肥肉或者是一碗扣肉,除了饥肠懒汉为解一时之需,没几个人会问津,谁不垂涎鱼翅鲍鱼般的佳肴。

山野文选说“妩媚女人天生不能与相爱的男人同甘共苦,相濡以沫……”。

既然“相爱”,又怎的不能厮守终身呢!如果不相爱,又何必要相濡以沫呢?如此强加于人的行为规范还是废除为好,万事求个公平和等价,为什么要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呢?

山野文选说“狐媚女人的爱情……属于浪漫的神话……”。

神话不错啊!没有了神话,那就少了很多想像,没有了想像,女人为谁“容”去?男人想的是江山社稷,金钱财富,女人想的是“容”,是“狐”是“媚”,只有“狐媚”才能控制你的贪欲,把你的贪欲存放在女性的“容”里。

男人想掌握江山把所有的人控制在自己的手掌里,女人同样想把男人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拥有江山,只是男人在“狐媚”面前显得那样虚伪,单薄,无耻和笨拙,把神话当成了现实,把浪漫当成了真谛!

山野文选说“狐媚女人之所……是青楼……是博客”,是“男人的……最佳去处”。

青楼自古有,并非无情游。

不管是一y*情还是海盟山誓,“情”为何物?两情若是相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既然是“最佳去处”,那就不要诋毁它,你自己去寻找青楼,却又去诋毁青楼,你自己不能自禁,却埋怨那是……

是不是有点言不由衷。

博客无非就是一种个人的网上发泄,就像大街上行走的男人女人,有艳丽性感的,有丑陋无耻的;有高大英俊的,有娇小玲珑的;有穿着华贵的,有袒胸露腹的,爱看不看,那是你的自由,谁也管不了谁。

不能说你长得丑陋也要别人长得跟你一样无耻,不能说你长得五大三粗也要别人长得跟你一样粗鲁,不能说你喜欢裸奔也要别人跟你一起尝试不穿衣服的凉快!

如果说你爱上了一位“狐媚女人”,那是你自愿的,谁也没有强逼你去爱,如果你上了一位“狐媚女人”的床,那是你的福气,是你祖先修的阴德,你不要去后悔,人生难得几回醉,醉死在花下,风流啊!

精彩之后是无奈,无奈过后又精彩,人生在世,图的就是一个“乐”字,指点江山——乐!激扬文字——乐!挥洒金钱——乐!美人在怀——乐!乐不思噣,乐的忘了家中糟糠,一代君王如此,何况凡人!

一部“色戒”成就了一位美女作家,一部淫书,作者也就成了y*妇,山野文选说“张爱玲是一个十足的狐媚女人”,狐媚女人又怎么了?只能说明她聪明漂亮,还有就是让说这句话的人魂飞色散,情不由衷,想入非非,自慰不已。

山野文选把女人分为三六九等,还在年龄段分为“二八”和“四张”,更在外表分“丰韵”和“徐娘”,分法没错,动机不纯,大有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的感觉。

山野文选说“狐媚女人是靠不住的”。

恰恰相反,最可靠的就是狐媚女人,她遵守游戏规则,她信守爱情自由,她信奉金钱的万能,她相信控制男人的能力。

只有那些偏离了爱情游戏规则的男人才会觉得狐媚女人可怕;只有那些执着于爱情的男人才会觉得狐媚女人可悲;只有那些丧失了金钱的男人才会觉得狐媚女人可怜;只有那些没有了自控能力的男人才会觉得狐媚女人可叹!

不是狐媚女人靠不住,而是说这话的男人缺乏了这四个方面的能力,你该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

山野文选长篇大论地去攻击狐媚女人,不管是在狐媚女人面前躺下的,还是在她身后站着的,无非都是狐媚女人的猎物和对手,是聪明的漂亮女人的牺牲品和竞争品,一切都是以成败论英雄的,你输了,就得认输,不要蛮不讲理,输不起就不要充英雄,当豪客,回去好好收拾你的旧江山,从头再来,狐媚女人等着你的光临!

人们在寻寻觅觅中生存,狐媚女人也在寻寻觅觅中生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何必去要求别人在你的领导下保持一致,你不“狐”,那就只有贫穷,你不“媚”那就只有失败,国家如此,人类如此,万物如此。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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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辰洲草民点评:

人们在寻寻觅觅中生存,狐媚女也在寻寻觅觅中生存,每个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不“狐”,那就只有贫穷,你不“媚”那就只有失败,国家如此,人类如此,万物如此——说到了事情的本质。问好作者!

文章评论共[29]个
feihua1234-评论

们在寻寻觅觅中生存,狐媚女也在寻寻觅觅中生存,每个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支持!问好作者周末快乐!at:2009年03月22日 上午10:49

怨妇-回复感谢阅读!问好! at:2009年03月22日 上午11:07

山野文選-评论

佩服你的荒唐,也佩服你的诡辩能力。我的《狐媚女人》,不过是一篇探讨文,原本就不存在什么“藐视”之意,让你一说:白变黑,鹿变马了。呵呵。at:2009年03月22日 上午10:54

怨妇-回复世事本荒唐,诡辩不敢当,原文本如此,何必喊冤枉!山野君不是藐视是什么?是崇拜?请茶!陈年的腐茶!呵呵! at:2009年03月22日 上午11:11

山野文選-回复果然是怨妇之风,不是藐视,就是崇拜?这都什么逻辑?你的茶就不喝了,有毒,怨妇之毒!哈哈 at:2009年03月22日 上午11:25

怨妇-回复呵呵!我的有毒,你的腐朽,彼此,彼此! at:2009年03月22日 下午3:48

右手无名指-评论

跟帖是一种美德,回帖是一种尊重 。at:2009年03月22日 中午12:25

怨妇-回复感谢留贴!问好! at:2009年03月22日 下午3:49

老牛歌-评论

许是山野夫人太强捍了吧?野夫肯定不承认的。问好!老牛星夜赶路携<<总理您称职守职了吗>>致敬![at:2009年03月22日 中午1:29

怨妇-回复我说你是笨牛吧,可你不笨!呵呵! at:2009年03月22日 下午3:49

山野文選-评论

怨妇,乃黑寡妇也。她怨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嘿嘿。at:2009年03月22日 中午1:47

怨妇-回复????? at:2009年03月22日 下午3:50

边啸-回复原来就是黑寡妇呀,兄弟所言属实? at:2011年05月29日 清晨5:36

冰止乙醚-评论

呵呵,路过。at:2009年03月22日 中午2:52

怨妇-回复路过马上就转身了?也不留点见面礼!比如——陈年的腐茶。呵呵! at:2009年03月22日 下午3:51

冰止乙醚-回复陈年的茶,似乎只有普洱好。我喜欢铁观音,男人茶。 at:2009年03月22日 下午4:08

怨妇-回复文选兄喜欢的不是陈年的普洱,而是处理的腐茶。问好小冰冰,能否看看我给笨牛的回信,审核一下! at:2009年03月22日 下午5:19

焉昂首阔步+-评论

怨妇的文字哀怨有理,在下佩服,如果再严密一点,我看山野日本也就无法可说了。问好,请茶。at:2009年03月22日 晚上8:51

焉昂首阔步+-回复无话可说。 at:2009年03月22日 晚上8:52

怨妇-回复无话可说那就萧条了,留点余地给文选兄请茶!呵呵! at:2009年03月22日 晚上10:50

焉昂首阔步+-回复你的茶是龙井吗?我是非浙江龙井不喝的,嘿嘿。 at:2009年03月23日 上午11:37

紫竹风-评论

撇开文意不言,单说这逐一驳论的方式与气势是值得称道的。而文章里有些地方也是需要肯定的。画心里的那个女人就是狐媚女人,那是她天生的美丽与魅力,无人能及。而爱也没有错,男人也没有错,错的只是女人有些贪心,才铸成了悲剧。at:2009年03月22日 晚上10:20

怨妇-回复嘻嘻!能得到女性的指教,三生有幸!谢谢! at:2009年03月22日 晚上10:51

紫竹风-回复咦?谁是女性?别乱了性吧。 at:2009年03月22日 晚上11:10

怨妇-回复呵呵! at:2009年03月22日 晚上11:14

怨妇-回复要不怎么骗来你这一贴!呵呵! at:2009年03月22日 晚上11:14

一条到处游泳的鱼-评论

记得有个人说,狐狸精迷人,不是狐狸精的错,是人的错,色不迷人人自迷呀。再说了狐狸精迷人自然有迷人的资本,你想当狐狸精还当不成呢,如果一味的装岂不成了东施效颦。at:2009年03月23日 上午10:23

怨妇-回复说的好!呵呵! at:2009年03月23日 上午11:36

边啸-评论

原来怨妇同志与山野先生还有一段故事呢……at:2011年05月29日 清晨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