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下了很久的雨后的阴天,久是让人绝望的那种。雨,渗入到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感觉人都在慢慢霉烂……被子也湿漉漉的,裹在身上不觉丝毫温暖,然而也只得裹着——不然做什么呢,在这个挤得出水的潮湿天气?浸在漫天的灰暗里,思绪在漂浮,在沉沦,在消逝……电话铃声将我捞起,是聪!这厮偕夫从上海回来,停留在芜湖,只为见我一面,算她有良心!
赶到他们下榻的酒店,却只见她一人。问及其老公,她悻悻:“被他的同学叫走了!一到芜湖,电话就没停过,烦的很,算了,放他走好了,落得清静。”
我大笑:“好啊好啊,咱们也省得装淑女了。”
阔别又是已七年,上下一打量,虽然因为物质生活达到了某种高度,聪已经有些发福的迹象,可是,聪明可喜的模样却一点没变。想当初,她可是被爱人唤作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可人儿——唐晓芙的。
女人在一起话多,何况还有七年的积蓄?我们聊得眉飞色舞,嬉笑不绝,忘记了阴霾的天气,忘记了她老公的临时叛逃的不快,也忘记了这个年龄应该有的矜持含蓄;可是忘不了饥饿的感觉。我们来到楼下餐厅吃饭,聪还是那么豪气:“这顿我请,老公做生意一直很顺,小赚了一点。”
我也毫不客气:“那好,等我发达了再请你。不发达就算了。”
我们相顾大笑。点完菜后,她忽然问:“要不要喝酒?”因为胃不好,因为习惯,因为我那可怜的酒量,我是绝少喝酒的,被问及,本能的反应就是摇头。因此,我习惯地继续摇头。然而摇头之后,我们又不约而同地对望,会心一笑,继而点头:要!
在我绝少喝酒的历史里,两次的恣意放量而饮都是和聪。
第一次,是大学毕业,分手在即,素日亲密无间的我们也要吃顿“散伙饭”。两个女生,在校园的小餐厅包厢里,点了十来个菜,喝了六瓶啤酒,整整吃了两个多小时。出来买单时,惊动了整个小餐厅的服务员,给我们行注目礼。
第二次,是我在上海浦东工作的时候,那时她在崇明。一次夏日周末,我值班,她渡海来看我。大学毕业七年后,我们首次惊喜会面。午饭时分,天降大雨,打消了我们出去的念头,就去楼下的“咸亨酒店”吃饭。我们凭窗而坐,窗外风萧萧、雨萧萧;店堂内人影寥寥、肌肤生凉,一时间,我们酒兴大发,叫了一壶花雕(一斤二两装),对饮起来。此间的花雕据说很正宗,自绍兴专车载来。饮之果然入口绵香醇厚,回味悠长。我们啖几颗茴香豆,啜一口花雕酒,悠哉游哉,只觉壶中日月,不知袋里乾坤。回到办公室后,很快,酒力发作,两人的眼皮都睁不开了。遂反锁了门,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躺了一下午,才缓过劲来。
这次——
聪说房间有一瓶八两装的白酒——白酒?还是算了吧。可她不由分说,上去取了下来:喝就是了,难得见面,应当尽欢尽兴。说的是,可是,那纯净如水的液体,一口下去,如火线燎喉;两口下去,口内滋味全失,我不敢再喝了,也劝她别再喝了。
我认为,酒是让人助兴的,是辅助物,点到即可。无论如何,健康最重要。再说,白酒是很伤大脑的,为酒饮成白痴,岂不亏大了?
聪却振振有词:生命就在过程——天!命题也太大了——在这个时候,我就想喝酒,如果生命敌不过一点白酒,要它干吗?“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其实是阴雨天,没有月亮——来来来,我们有现成的美酒,不需要卖马当衣,不需要担心酒店老板的脸色;我们的生活如此美好,不需要消愁,只需尽情地享受生命的这一刻,在这个霉人的阴雨天,在这个充满无奈的生命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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