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小养成的习惯。
但小时,除了生活的贫瘠就是书籍的缺乏,远没有现在的小孩子守着的各种花花绿绿任己选择。
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我还是喜欢;我的喜欢因着我有一个不错的条件。我家的邻居就是村里的图书管理员。说来也奇,在那样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一个普通的农村,远比现在富裕的山庄多着些文化的气息,那气息正好适合了我。
至今我还记得,除了那个时期有名的那几部小说,便是些忆苦思甜类的书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如饥似渴(这词儿听来有些好笑了,但却是那年月常用的一个词)地读完了一个乡村图书馆里几乎所有我喜欢的书。那个时候就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长大了,要当个能写书的人。
当然,那个时候写书的人,大抵是没有多少稿费的,至少在我想来是这样。我之希望能成个写书的人,是缘于感觉到文字的神奇。生活于我,没有比文字更觉得好玩的了。
书当然是至今也没有写成,但却由此养成了一种习惯,没有任何功利,却是出于内心的选择。而且,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周围的人越发不可信任之后,书,更是心灵的避难所,它可以让我避开人事的纠纷,躲进小楼成不了一统却也乐在其中。
我的那些信笔涂鸦的东西,没有成就一位伟大的作家,却使得我自己,感觉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在许多人看来,这是一个荒芜的世界,没有黄金美女,有的,只是一个人孤独地跋涉。
可我自己,却喜欢上这片荒原的,自小,这片荒原便是我自己的。来这里的所有的人,都是我的知心朋友,因为,他们是我自己选择的,喜欢,就留他们在身边,不喜欢,就离他们远远地,他们也绝不来打扰我。
但我还是会回到飞扬的尘世里,这是一条黄金之地也充斥着灵魂污垢,即使我想摆脱也还是摆脱不掉。毕竟,只有先做一个社会人,却有可能回到那片属于我自己的荒原。那片在别人眼里一无所获的荒漠之乡,成了我灵魂的栖息地。
其实,在这片荒漠里,因着文字的存在,便见着些灵气了。而且,令我欣喜的是,在这里,也还是有我的同道。读书累了,可以跟他们倾心交谈,不是空洞的理想事业,更不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而是一种心的交融。
我越来越觉得,我的心已经交付于文字,从小,那些文字里流淌出的音符就占据着我生命的一部分。我有感于这种方块字的神奇,几千年来生生不息自有它的魅力在。而且,我觉得,如果没有这些方块字的存在,不只没有中华文化,也没了人类文明。当然,这文化,这文明,不是刻做作出来的,而是人类的一种喜爱。因了这喜欢的存在,人才有别于其它动物。
我,生在这样一个可爱的时代,有着这么多可爱的文化。我感谢古人和仍在创造着这文明的今人。他们把自己喜好的东西传给了我,让我于不觉中也喜欢上了。生活中的某一个人可以陪伴几年几十年,唯有书籍,是我不离不弃相携一生的伙伴。
我不后悔这样的选择,这是我儿时所做出的选择,我也一样感谢儿时做出的这选择,它没有给我做成黄金屋,却给了我灵魂游走的畅通之路。当我沿着这路途一直往前走的时候,满眼里尽是风景,这样的风景,只属于如我一样喜欢文字的人。
过去也有常说的一句话,而今仍没有忘却,那就是几十年如一日。除了呼吸吃饭睡觉这些必做的事之外,能够几十年如一日陪伴我的,唯有文字。我不知这些方块字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可我喜欢,而这样的喜欢,让我远离尘世的烦扰,使我在苦海里挣扎的那些日子,看到了彼岸闪着的希望之光。
我采到了一只艳丽的彼岸花,它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至少在那个时候,这样的花儿,不只是我心灵的慰藉,也是肌肤不可或缺的体贴。她仿佛是一个仙女,轻轻地对我说:这段路,我伴你一起走过。
她带着我儿时的梦,一个模糊的梦,喜欢着她的喜欢,一如我的喜欢。此时,我觉出了,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真正含义,但上帝所赐予我的,远不是在黄金屋之后。在我的陋室,一位红袖添香的佳人,孤灯下,一起欣赏那些我们都喜爱的文字。
我们对视,灯影里,她是那么地恬静,一如那年月里所有的女孩子。所不同的只是,她比更多女孩子有着俏丽的容颜。情不自禁地,我移到了她身边,轻轻环住她的腰,感受着文字之外彼此的心跳。
古人显然不是这意思的,不是我不明白,而是我对古人这见解有着些鄙视;而现在,当我守候在颜如玉身边的时候,就颇为怀疑,我是不是于不觉中陷入了古人为我设计的圈套,虽然即使那一刻也还是竭力否认着。
不过,终觉得我的否认有些苍白。因为,十年之后,另一个女孩子再次替我打开那些尘封的记忆。她一样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一样有着润洁的肌肤甜美的笑脸。仿佛还是那样一个夜晚,幽暗的灯光下,轻轻拥着她。
做我的小恋人,好吗?
当我突然冒出这句话的时候,脸有些烧,因为,这已不是十年前顽固的我,时间让我懂得了,爱,只有拥有,才能绽放出娇妍的花朵。
我翻开书,所有的文字都幻化成一张图片,那是她的。
我捧着她的脸,一如儿时捧着那本让我痴迷的小说。
我想要你!我鼓足勇气,终于说出了儿时没有说出的那句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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