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发呆……
发呆不是我的专长,其实我更擅于站在万人的广场激情演讲,吐沫星横飞,眼泪也横飞,可惜,没有人给我这个机会,所以,我只能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发呆,对着万物复苏的春天。
无聊之极,我拿出手机挨个骚扰我的狐朋狗友们,桥段大致相同,“今天晚上二十五点,我请你吃饭吧!”
过了好久,只来了一条回复,是彭辉发的,就两个字,好啊!
我扔掉手机,然后面壁思过,我怎么还忘不了那个人啊。
从上次和彭辉联系已经过去半年了,准确地说,应该是七个月三十天八小时二十八分,我敢打赌,彭辉的手机上显示的一定是陌生人号码。
其实我也删了彭辉的号码,但是我把那串数字存在心里了,在这个草长莺飞,生机盎然的时刻,它偶尔地随意地不经意地跳了出来。
可能关于彭辉的一切都不安分,他的人,他的号码,他的所作所为,他留给我的记忆……
面壁半分钟,放下我所有的心里负担,我开始兴致勃勃地等待彭辉的下一条短信。
结果我又等了很久,等得脖子很酸,心也很酸。
一个女人有多少个七个月三十天八小时二十八分呢,一个男人又有多少个七个月三十天八小时二十八分呢?
也许,是时候把那些不安分的东西统统放进回收站里永久删除,杀无赦了。
我二十五岁了,上一个冬天我过完了我的本命年,那个我打算当新娘的本命年。可惜,我找了二十四年,却没有找到可以当我本命年婚礼的新郎。
当我二十五岁的春天到来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发呆……
天黑了,我在不开灯的房间,感到饥肠辘辘。
爬起来,摸电灯开关,还是没有亮,猛然想起来,昨天晚上灯泡炸了。
被一个巧克力豆打炸的。
彭辉说,丁子然,你怎么老是创造神话啊?
我说,因为,使命!
从认识到分手,彭辉给我买过的所有东西,都被我破坏殆尽。其实,我和彭辉也曾经很仔细地检查过我身体的各个器官,思考它们怎么会有那么大的破坏力,可惜,检查的结果是,认命!
命这种东西很奇怪,它看不到抓不着,但是它有无上的力量,它主宰着你的一举一动,比如用一个巧克力豆打炸一个电灯泡。
一袋巧克力豆,家庭装的,我一边吃,一边对着正前方的彭辉发动攻击,结果,“啪……”,灯泡炸了,彭辉吓了一跳,他急匆匆地冲到我面前,“丁子然,你怎么老是创造神话啊?”
神话不是随便可以创造的,但是丁子然可以,她在两年的时间里,养死了一只狗,两只鸟,四条鱼,无数个灯泡,和一段感情。
后来,我用七个月三十天八小时二十八分的时间,弄明白原来那些不是神话,是破坏,彭辉之所以说那是神话,用的不过是很常见的修辞手法,叫讽刺。
喜欢一个人,会处心积虑地讽刺她吗?
彭辉说,因为,使命!
我表面上笑,我说你知道那只狗是怎么死的吗?是因为他把我给他舔的骨头给吞下去了,噎死了。你信不信我也给你熬点骨头汤?
彭辉也笑,但是不说话。
我就转身去找骨头棒子,其实我心里希望彭辉说,他不怪我,因为,他的使命,是喜欢我。
可惜,他什么也没有说。我用七个月三十天八小时二十八分的时间等待,他还是没有说。
我把冰箱门打开,搜了半天,我居然在里面找到一只圆珠笔,是彭辉给我买的,笔头是一只塑料小熊,他说,那个傻乎乎的样子和我有一拼。
为了表示我的气愤,我当场把那个熊的脑袋咬了下来,彭辉长大嘴看着我,丁子然,你怎么老是创造神话啊?
我扬起嘴角,我威胁他说,你信不信,我把你脖子上那个玩意也给咬下来?
他看了我半天,说,不信,你没有那么大的嘴。
我笑笑,我想告诉他,其实,这一切我都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要咬下那个小熊的脑袋。还有,那只叫小辉的狗死了以后,我很难过,我哭了,在我本命年的那个春天。我本来想让它在这个春天繁衍生息,生一堆小小辉的。
可是,是狗都贪吃,就像人一样。
我费劲巴巴地咬着那只残破的笔,居然吸吮到一种叫甜蜜的东西。
两年的时间,回头看看,其实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不过回忆的时候,那种甜蜜也是需要费劲巴巴地去吸吮的。
所以,我得出结论,甜蜜的东西都不得长久,那不是丁子然创造的神话,那是规律,比如一个男人的贪婪。
一个女人,身材不错,长得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她会用腮帮子说话,把气全存在肚子里,造出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可怜相,宛然一个林妹妹,或者是芙蓉姐姐。
当然,那个女人不是丁子然。
丁子然不是美女,也不会用腮帮子说话,更不会走路的时候做出杨柳飘飘的轻盈状,丁子然有的是一口咬掉一个小熊的脑袋以泄愤的豪情,用一袋家庭装巧克力豆打破电灯泡的勇气,和站在万人的广场激情演讲,吐沫星横飞,眼泪也横飞的落寞。
在那个时候之前,丁子然相信自己是唯一的。
彭辉也相信,但唯一后面的主语是噩梦。
但是他不说,他只是笑,笑的时候很猥琐,笑的时候很绝情。
很多丁子然的狐朋狗友都鄙视丁子然的当断不断,铁证如山,难道你非要捉奸在床才肯相信吗?
我说,芙蓉姐姐是娱乐大众的,丁子然是娱乐彭辉的。
他们就笑,其实,谁娱乐谁都一样,反正最后都是喜剧收场。
但是他们错了,最后,是那个像林妹妹一样的女人跑到我的面前,她哭着说,子然姐姐,你就成全我们吧!
我当时正在啃骨头棒子,我突然想到那个叫小辉的狗曾经吞下一根致命的骨头,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它的身体都有点软了,我抱着它,穿着高跟鞋飞奔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然后,看着它在我手里断了气。
我当时哭了,在我本命年的那个春天。我本来想让它在这个春天繁衍生息,生一堆小小辉的。
可惜,它死了,在那个温暖柔和的春夜,后来,我的爱情也死了,在一个繁花似锦的夏夜。
我对那个林妹妹说,可是,我本来都打算在本命年当新娘的了。
她笑了,和彭辉一样的猥琐和绝情,她说,你肯定能嫁得出去的。
我知道她在安慰我,用一种温柔的方式,有人说女人的温柔是香水,香水是有毒的。可惜丁子然这样的女人不用香水,我觉得香水的味道很做作,人活着,应该本真地做自己的,我抱着自己的脚丫子,觉得一点也不臭。
于是,我用那个一点也不臭的脚丫子踢在那个女人的肚子上,没有用劲,但是那个女人还是很配合得晕了过去。
我背着她下了楼,我把她塞进车里,发动,然后卯足了劲开,我的手抖抖的,她从后面探过头来,不用去医院了,我没事。
我知道她没事,我不是去医院的,我也不想和她同归于尽,我只是想把她送到彭辉的身边,然后让彭辉看看,我是跆拳道黑带,但是,我把你的女人好好地带回来了。
我停车,她下去了,临走的时候,她用很粗的声音说,丁子然,你怎么那么贱啊?
我想我当时要是带着录音机就好了,我可以把这段声音放给彭辉听,但是彭辉会说什么呢?
他肯定不相信,还会质疑地问我,丁子然,你怎么老是创造神话啊?
神话不是创造的,其实,我也不想经历那些所谓的神话,可我总是能赶上。就像那晚,我抱着小辉的尸体,很害怕。
然后,我买了一条虎纹的毛毯,把它包起来,然后开车到郊区,很隆重地把它葬在一块油菜花田的旁边。我想,这样小辉可以一转身就看到花,看到春天。
夏天的时候,那个林妹妹从我的车上下来,我破天荒地买了很贵的香水洒在她坐过的地方,我想掩盖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在我的生活里的印记。
然后,我又开车去了郊区,可是小辉的坟早就不见了踪迹,可能大家都认为掘人的坟是不道德的,掘狗的坟就无所谓了。
可能彭辉也认为甩一个林妹妹是不道德的,甩丁子然就无所谓了。
可他不知道,丁子然在那个繁花似锦的夏夜,站在万人的广场激情演讲,吐沫星横飞,眼泪也横飞,内容是一个女人咒骂一个男人以及他的祖辈。
很多人用看神经病的眼光看着我,我不管,这是我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来到的城市,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认识彭辉。
最后我喊累了,在车里睡了一夜,那天晚上下了雨,雨不大,洒在车玻璃上,钻石一样的晶莹,我没有开雨刷,就那样在淅淅沥沥的小雨里走向了我二十五岁的春天。
到晚上一点钟的时候,离我和彭辉的最后一次联系过去了整整八个月,我的手机响了,是彭辉发来的,他说,“子然,下次喂鸟和喂鱼的时候别放那么多食了,容易撑死它们,下次,在遇到男人,别对他们那么好,容易惯坏男人。
现在是二十五点,你请我吃骨头棒子吧。”
我回复过去,她呢?
彭辉回答我说,空有其表。
我关机,然后找到一只新的灯泡换上,屋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家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拔掉电话线,然后进厨房给自己做了份蛋炒饭,蛋夹着饭,黄灿灿的,太阳一样耀眼。
塞进嘴里,很香。
我想那个林妹妹一定做不出这样的蛋炒饭,她那光滑纤细的手指是用来翘兰花指的,而不是用来洗菜做饭的。
丁子然就不一样了,我不是美女,但我有智慧;就算没有智慧,也有骄傲;就算没有骄傲,也有那么一点点的自尊和原则。过去了整整八个月,我还是没有忘了那个人,但是,没有忘不代表能再次接受,能不计前嫌地继续惯着他。即使我不敢担保我以后一定不后悔,最起码现在,在这个万物复苏,草长莺飞的时刻,我义无反顾。
因为,我不是美女,但我是丁子然。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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