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或许是从我第一次拿起笔的那一刻;或许是我被缤纷的《三国》,被厚实的《史记》,被质朴的路遥征服的那一刻;我就认定自己要开始写作了。
这样的开始没有“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顾忌,没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雄心,没有“志在千里”的追求,那仅仅是一个爱好,一个纯粹的爱好。
可是任何事情一旦开始,就有了惯性。这个爱好渐渐的竟然成了一种奢求。愈是想写发觉愈是艰辛,愈是想表达清晰愈是糊涂。
这个爱好的前景实在是诱惑与魅力并存,同时也是令人恐惧的。我写过儿歌,编过小说,胡诌过诗赋。但对于我来说,要献身于写作着实是悲壮的,问题就在于我们是否乐意作出牺牲。否则,这一爱好就将从悲壮演变成悲哀。
我记得刚刚进入文学圈的时候,看到了太多的人因为对写作的误解,对自我的误解,给他们自己带上了问题的枷锁。成为了顽强的文字垃圾的制造者。为了对抗文字垃圾,我曾经触及过政治红线,坐了牢,下了狱。至今想来,颇为好笑,但无悔。
那时候的自己还很年幼,还憧憬着文字背后的虚荣,还带着作家梦,甚至出了一本叫《自言自语》的书。与其说是书,还不如说是小册子。更为可笑的是还因此成为了作协的小会员。
无可否认,写作这个爱好给我带来快乐。它给过我这只高级哺乳动物一条高兴的道路。问题是我们能否给它带去荣耀呢?
写作就象一位高贵的姑娘,她的每一次呼吸都令我颤栗,但是我不想成为单相思的受害者。所以我有很长的时间都没有写作,要写也是写古人,写古事,毕竟那样保险!
在中国,写作的前提是伪写作,而正义感的伸张则要以拍马屁为代价。写作这个爱好就要在这样的夹缝中求得生存。这样时代,写作可以是坐在书斋里勘误钩沉做学问,也可以根据民间传说和话本编杂剧、写小说,比如罗贯中之于《三国》,施耐庵之于《水浒》。
但是这样出不了真正的诗人,真正的诗人应该是心灵的解放和个性的恣肆张扬。诗是一种生命的符号,诗情的勃动,有如早春初绽的花瓣,每一点微小的动都极其敏感和娇憨。“南园满地堆轻絮,愁闻一霎清明雨”,那肯定不消生受。
因此,诗歌往往最能直接地体现一个时代的气象。李白仗剑浩歌,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但那吐出盛唐的诗歌是脱离在生存之外的。东坡浪漫而行,他雄奇豪迈的行吟中也不难发现宋王朝衰落的阴霾和个人的悲哀。
可以断言,一个让文化人谨小慎微,整天战战兢兢地仰视政治家颜色的时代,是断然出不了大诗人的,它只能出小说家,戏剧家和学者。而我们恰恰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
那天崩地坼,有着犹如童话故事般“烽火戏诸侯”的年代早已成了火山堆外的尘埃。那个写作中的思想、哲学、文化都竞相风流的年代一去不复返了。生气的勃发、奔腾的激情、轰轰烈烈的生命意志和令人敬仰的人格力量都一去不复返了。那是一副值得后人不断回首仰视的风景。是的,只能仰视,只能回味!
礼崩乐坏不是坏事,但自由的争鸣更好。对写作的爱是中国文人的终极追求,著述立说也是人生价值的终极追求。
除了春秋战国那诸子百家、云蒸霞蔚般灿烂的星河,中国人还有华丽雍容的汉赋、还有 的花雨缤纷的唐诗,还有秀雅淡然的宋词,甚至还有元曲。但对于那些时代来说,写作都不是爱好,而是一个文人的生存之道。而这个生存之道最终演变成了一个叫科举的制度。无疑,科举的兴盛带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而诗人正是科举的产物,写作想必也是那个时代文人的爱好吧!
公元747年,唐帝国在这一年竟然没有一个进士。是没有人才吗?
试看,那个被后人称为诗圣的杜甫就在这一年名落孙山。那个时候的他正在借酒消愁。他欲哭无泪,欲罢不能,之后他巴结显要,以求提携。甚至到了“朝扣富儿之门,暮随肥马之尘”的地步。到了晚上,他才骑着一头瘦驴悻悻的回到自己的家,那些失眠的夜晚,他回坚守那个写作的爱好吗?会的,他还点着灯,还在写一首首甜蜜的诗,以赠权贵。
试看,那个叫王勃的天才不是也写了一篇才气逼人的《斗鸡檄文》吗?
试看,那个叫王维的诗人。他风度翩翩,弹得一手好琴,更写得一手好诗。但是他高中状元,走上仕途不能不说那跟他和公主的特殊关系有关联吧!
试看,李白这位飘逸傲骨的诗中仙人不也写下了“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曾向瑶台月下逢”的马屁之作吗?
恢弘的时代成就了伟大的诗人,但在一个千年不朽的年岁里,在一个开明到今人只能仰视的盛世,诗人们也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坚守他们的爱好,何况今天呢?
所以,这就需要逃脱,需要远走。
李白狂放,除去金樽空对月,抵仗浩歌却不怕行路难;而在细雨骑驴入剑门的陆游应该有不同于“铁马冰河”的感受吧!
相对于逼仄的书斋,外面的世界要宽松和精彩很多。那缤纷浩阔的人生体验应该是“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消魂”吧!那是何等的惬意!因为那个时候的诗人是真实的,那个时候的写作是真实的,那个时候的爱好是纯粹的。
当然了,不朽的作品是血泪的结晶,不是这般惬意的游走所能完成的。但无论如何,付出就有回报。就象任何一次恋爱试探都是必要的一样。
而对写作的爱好则可以是随意的。风花雪月,世间百态,嬉笑怒骂都成文章,但要是赋新词强说愁般幼稚,如野人献曝般无知的话,那就会有所缺失。缺什么呢?缺少对这种爱好的尊重和为此付出代价的勇气。
宋江酒后胡乱的几句诗差点丢了性命。
韩愈一封奏折被贬到了潮州,“雪拥蓝关马不前”啊!
司马迁几句辩护之言惹来灭顶之灾。
张志新思想获“罪”,被判死刑,临刑前怕她在刑场呼唤“反动”口号,结果被残忍地被割断喉管。
我一个无名小卒,因为写了一篇关于“党已变质”的文章就坐了三个月的牢,之后更是有三年不敢更不愿写作的压抑。
细细想来,那岳飞的满江红应该是浓墨蘸着烈酒而成的,试看“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那陶渊明的《归园田居》应该是闲倚竹篱。清茗在手悠然而出的,试看“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是婉约,是豪放都不重要,是逼仄,是远游也不重要。对写作真挚的爱,关键是要发自内心的尊重。不反对风月的情俏;不反对言之无物的呻吟;不反对指桑骂槐的懦弱;只要敢说就是真正的爱好,即使多磨,即使多难那又何妨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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