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得兽首而不付款,中国文物商人蔡明超的行为,让本该随着拍卖师的锤落而定音的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再起风波。不可否认,蔡明超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有一种爱国情感在激励他。也正如他自己所宣称:“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每一个中国人都会站出来,我只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然而,在这种责任的背后,依然是一种非理性爱国表达后的沉重:国宝兽首的去向将更加难以确定,中国人也将因此支付商业信誉和尊严,而蔡明超可能还会损失不菲的佣金,甚至还有监禁之灾。
面对这一沉重的结果,尽管不少网友仍在充满激情地力挺蔡明超的“爱国”之举,我还是要说上一句,最好还是别以“爱国”的名义。爱国是爱国主义的行为表达,而爱国主义是一种把关心和维护祖国荣誉、利益,以及把推进祖国文明进步、献身祖国人民幸福,作为自己的政治选择和道德取向的无比高尚的思想理念。作为一种经由数千年传统而逐渐巩固起来的对祖国无比忠诚与热爱的思想感情的集中表达,爱国主义在处理个人与祖国关系方面,所显现的是一种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无比高尚道德情操。因此,是否维护祖国荣誉和利益,才是体现爱国主义的重要标准。而以“爱国”的名义而实际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行,则都是对爱国主义精神的亵渎和伤害。
也许,一切有正义感的人们都认为,佳得士拍卖圆明园兽首的行为,带给法国的是耻辱。而蔡明超拍得兽首而拒不付款的无赖行为,带给中国的也不是什么荣誉。尽管中国国家文物局已发表声明,这纯属个人的行为,应该由蔡明超个人负责;尽管蔡明超也宣称,他只是尽了他自己应该尽的责任;尽管每一个中国人也都可以向世界宣告,蔡明超代替不了所有的中国人。但是,在圆明兽首拍卖这一特定的事件中,谁也不能否认蔡明超是个中国人,而且是个严重违反商业诚信的中国人。所以,把蔡明超的行为后果,仅仅定义为他自己的尊严和信誉的丧失,似乎只是一些中国人自己在一厢情愿。事实上,他搭上的不仅是所有中国人的尊严和信誉,还有作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爱国主义!
也许,围绕圆明园兽首的去向还会有新的风波出现,但蔡明超拍得兽首而不付款的事件却再次告诫我们:非理性的“爱国”不仅不能把国宝兽首带回家,而且只会让我们损失的更多;而中国民众在中国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漫长路上,最好别再以“爱国”的名义。
-全文完-
▷ 进入吹糠见米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