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闲得无聊时,突然觉得世界上谈得最多的事,就是男女生活。
男女的生活,最普通的就是相爱。文学题材写这些事,举不胜举,最有名的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贾宝玉和林黛玉、许仙和白娘子吧;如果读点外国小说的人,也会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这些动人的故事,男女真是好得没法说,少不了要为他们流几点眼泪,或是徒生些许羡慕。
不过,说不好的话却多了。骂男人寻花问柳、嫌贫爱富、喜新厌旧;骂女人偷人养汉、淫荡不贞……等等。我们的祖宗,陈世美、西门庆、潘金莲这些人,那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坏人吧。
当今这些事,那就多如牛毛,青出于蓝甚于蓝的太多了,无法说出谁是典型来。我记得相爱的男女中间,八十几岁与二十几岁,或二十几岁与六十几岁的一起生活,根本不是稀罕事。他们爱到那个程度,古人都会望尘莫及,自叹弗如,我亦为之鼓掌。乱来的,就不必说他了。
我只觉得骂起这些乱来的人,比过去文明些了:甚么包二奶、养小蜜、情人、情妇、坐台小姐、按摩女人之类。特别是外遇、第三者、红杏出墙这些词,更十分文雅好听。
中国文字真是丰富多彩,同一个字可以作很多解释,就是一字多义;同一件事,有许多说词,叫做描写手法。难怪老外说,世界上最难学的就是中文。
身为中国人,可能是习惯了,只要少许识几个字的,都能读懂自家的文字。但是,看到那些abc变来变去的组合,就头痛。不过,也有聪明一些的男女,他们学着大令、密斯妥喊个不停,谁又会说他不雅呢?粗人就不同了,他们的幽默很直白,大男大女的把bl叫出来,就是两个中国字,令人啼笑皆非,忍俊不禁。
中也好,外也好,古也好,今也好,男女都是要生活的,有谁个说不要?过去的年代,这些是做得说不得,或是说得做不得的,抑或是说得做得而写不得的。这都是容易理解的问题。文明的现代,即使可以同性恋、设红灯区、公共场所配置安全套,但隐私、悄悄话、禁书、扫黄、净化网络之类,还是少不了的。
现在有不少男女的生活,并不正常,并不和谐。这些不言自明的问题,有些却由于种种原因,诉诸社会,还是难于启齿。现在,就少一个敢吃蜘蛛的人作代言人。有一个李银河教授的,她曾大胆提出过相关问题,却遭到斥责,说她是异端邪说。可喜的是,去年人大会期间,有个代表有提案安直陈总理,要求解决农民工夫妻生活问题。又见类似报道,一则是,农民工的妻子来到工地,那么多人就住一起,十分尴尬。一则说,工地老板专设农民工夫妻房。这样有趣的事和人性化的管理,真令人欣慰。
男女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不是神仙,也不是真和尚,夫妻生活是和吃饭一样平常和必须的事。世间很多这样的事,没人去想,立法就更是不可能的了。就比如:某个人成为植物人,他(她)的伴侣就只能陪伴到死,夫妻生活权就此丧失,这样没人权的事,还在大加表彰哩。类似情况很多,夫妻一方因很多说不清的原因(包括老人丧偶),传统观念像一条看不见的绳索将他(她)们勒死了。那么,又会怎么样啊?当然会出现被视为非法不道德的事来,比如同居,或叫偷欢吧。天理是甚么?这些人性化的事能够正儿八经提上议事日程吗?
男女生活是甚么?是感情生活。好的,可以白头偕老。不好的,就离婚,办个手续就行了,没甚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理论上是这样,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白头偕老者,其实也伴随了许多没有人性的内容,另一方不知牺牲了多少合法权益哩。离婚者,日子也并非就得到幸福,得到的,丧失了;丧失的,得到了。
是啊,男女生活就是一个不解的难题。所谓世间最难的事,就是男女生活的事。
男女生活的事,谁能说得清?谁又能正确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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