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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何时了,公平有多少?风的宿命

发表于-2009年03月02日 晚上8:40评论-1条

江苏无锡市城管部门以整治环境为由,大规模强行拆除城区路边的1000多个报刊、便民亭,在当地引起社会争议。据多位报刊便民亭经营者反应,他们的经营都取得当地相关部门的允许,有合法的手续。而有关部门没有经过听证等程序,没有经过经营者同意,没有出台后续安置补偿等办法,就开始强行大规模拆除。(来源:南方都市报)

江苏无锡城管部门这一行为,不仅给市民带来极大不便,还让很多业主在瞬间失业。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民生吗,民生是让人民的生计有所依靠。但是江苏城管这行为,看不出有何为民生着想的想法。

江苏无锡城管强拆的理由是这些报刊亭"违法占用了公共道路设施",笔者想问一下,既然是违法的建筑设施,为什么到现在才拆除?为什么还要以收管理费的名义而收取诸多报刊亭的费用,而且管理费的数目还不少,几近是报刊亭收入的一半左右。既然是违法的为什么这些业主手上还有一份城管发出来的《便民行业定点许可证》,每年还要交管理费给城管,又买他们卖的亭子。而城管部门私自卖的这些报刊亭算不算违法,算不算滥用职权来营私呢?

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为什么等到强拆了以后,才辩解说:"可能是各个具体机构,各个(政府的)条块没有很好地沟通,他们甚至不具备审批条件,再有就是有的街道予以了默许,在市委市政府看来,业主通过这些渠道获得的审批都是不合法的。"为什么之前不沟通好?为什么有关部门没有经过听证等程序,没有经过经营者同意,没有出台后续安置补偿等办法,就开始强行大规模拆除?

在此事件中还有个非常有趣的事情,无锡市华副处长说,"只有经过市一级主管部门许可的,才是合法的。不排除一些区级单位乱作为的可能。"发给这些报亭许可证的都是区政府发的,难道市级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而区级政府是非法的政府吗?如果是非法的政府为何不加于取缔,为什么还要区级政府的城管出面来强行拆除这些业主的报刊亭呢?而作为经营业主陈先生也认为:"一个区级政府部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那我们还能相信谁?"

业主陈先生说过:"城管队员说,你自拆还能把亭子当废铁卖掉,被我们拆了,你连个亭子都没了",这是一个正规的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所说的话吗?这好像跟香港黑社会的马仔说话的态度和方式为什么竟是如此的相似呢?真是令人不解!

最后,笔者希望江苏无锡市政府能够给这些因为被强拆而失业的业主一个新的活路;同时,要安置好这些业主,做好强拆之后的赔偿工作;还要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坚决杜绝"躲猫猫",要给民众一个解释到底区政府是不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为什么在发许可证的同时还要强拆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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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浏阳老虎点评:

“有权有势的你的房子可以乱盖,请吃送礼的你可以维修,洗澡桑拿上小姐的你可以随便维修,送钱送物的你可以随便乱盖。没有这些,一律强拆,老百姓房子坏了想维修他说你简易搭盖的不准修自己拆了吧!还有天理吗?还让老百姓活命吗?”
人民政府,还是人民币政府?老百姓是天?!!!!

文章评论共[1]个
驭志无疆-评论

拆没错,迁也是好事,但是强拆,无理的迁就有问题了。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拆迁有了一部专门的法律,但是真正按它实施下来的太少了。问好朋友!at:2009年03月03日 上午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