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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块橡皮泥木伯

发表于-2009年02月27日 中午12:03评论-2条

按照咱的习惯思维,如果说蒋介石坏的话,那陈水扁就更坏了。就算现在就踏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一点也不冤枉。就算立刻千刀万剐了,也是他罪有应得。当然,自己也知道这是意气用事。如果做一个民调的话,那结果也一定是“全体台湾人民一致同意对陈水扁严惩不贷!”这样,就是真的千刀万剐了,那也是顺应了民意,是一次惩恶务尽的伟大胜利。当然了,一般来说根本也不用什么民调,就算没有标准答案,百姓也知道该如何回答。而实际上只要有某个领导暗示一下,批示一条,这阿扁瞬间就彻底扁下去了。

可马英九居然不这样想。他到各地去,都有乡亲抓着他的手说“你赶快把扁关起来,永远不要放”,但他都说不能这么做,因为这是宪法规定的。因为关不关不是他的权力。你们可以说我软弱、没魄力,但我认为那不是魄力,而是滥权。滥权的危害比贪污还可怕,祸害更大。到现在为止,阿扁还没判刑,我们每个人都应被推定他为无罪。相关案件不论如何追查,身为“总统”绝不会介入。”

听了这番话,觉得这总统太没面子了。哪里还有一点总统尊严,那里还能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强烈呼声?

由此想到当年刘少奇拿着宪法找毛主[xi]的故事,可见这社会主义制度就是比资本主义好。那里的法律一点都没法通融,完全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灵活性,太不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了。

远的不说,就说这佳士得和两个铜疙瘩的事。是不是国宝咱无权置喙,可就这么点事还要国家文物专门为佳士得下一个文件,咱就实在有点不理解。

就算这次拍卖“违背了相关国际公约的精神”和“文物返还原属国的国际共识”,“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那也该按法律程序判决吧,而不能是文物局自己就能定性的。而且既然你们都知道了“佳士得拍卖行近年来已有多次公开拍卖从我国劫掠、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的行为,所涉及的文物均为非法出境”,那么我不禁要问:为何你们以前就没有按照《文物法》对他们严惩呢?你们是不是已经犯罪了?其次,文件要求“所有文物均应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我就想知道,是不是以前就“不用提供”,或者“你们的审查从来就不够认真”呢?或者至少曾有过“未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证明文件不全的”也为他们“办理了文物进出境审核手续”的事件?假如真是这样的话,对此文物局是否有责任?或者《文物法》是针对不同对象有不同的条文规定呢?如果只是对佳士得“申报的文物即使各种手续齐全,也要书面报经我局批准”,而别的公司就不需要,这是说明我们对佳士得的特殊歧视呢,还是说国家文物局明知下边文物管理部门有漏洞而可以不管不顾呢?至于“发现可能为被盗、走私文物的,应立即向我局和当地公安、海关部门报告”的条款,不知道是文物局再次重申《文物法》的原有条款呢,还是这次是页数的新规定?

不管怎么样,作为一名对文物一样关心的百姓,应该认为《国家文物法》是国家文物管理的根本大法。我想知道的是:国家文物局或者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在落实《国家文物法》方面,以前是如何执行的?有过多少失误?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哪怕是你们查扣了很多非法文物的业绩?

这国宝涉及到两国之间的利益,必要时在法律总体框架内来点特殊处理,声势造的大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而面对国内的一些纠纷,通用的原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不要提起什么“违法”还是“违规”一类的词汇。因为谁能分得清这“法”和“规”究竟是哪一个呢?

例如,无锡市城管局最近拆除的报刊便民亭这件事。不管是业主从城管手里租赁的,还是早年从城管手里买断下来的;不管是每年一直向城管缴纳城管规定的租赁费的,还是不间断向城管上交每年几万元的管理费的;也不管是有城市临建规划证的,还是从来没听说过要办这么个证的;更不管是超出了以后允许你在同一个地方露天经营的,还是这次拆了就彻底被清理走的……反正说你“违”了,就是“违”了,拆你没商量。至于究竟违的是什么法,根本就不需要跟你解释。就是实在找不到一个可以被违的“法”,政府还可以马上制定一个,下发一下,哪怕提前到上个世纪的日期!

至于“无锡卓达广告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怎么就有权收取4500元的“亭棚费”,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千万不能说出“他们好走账”这样的话。否则你就可能“违”了另外一个什么“法”了。或者你就是实在不想拆,那也可以,只要你以后还能找到当天的报纸来卖!通知报社不给你发报纸,这不违法吧?!

所有的拆迁都是合法的,不信看看一起来的公检法的庞大队伍,那“法”就装在他们的头脑里。抓你都是有名目的,不服就让你也躲一次猫猫,到底躲了什么,等你到阴间自然就明白了。

法是什么,不过是权力者手里的一块橡皮泥。可以封住你的嘴,可以捆住你的手,还可以塞住你的鼻子。只要没按权力的指挥行动,违背了领导的意志,当然同时也自然就“违”了什么领导的“法”了。

难道你忘了当年乡革命委员主任们的逻辑:你反对我,就是反对乡政府。反对乡政府,就是反对县政府。反对县政府,就是反对省政府。反对省政府,就是反对中央。反对中央,就是反对毛主[xi]。反对毛主[xi],就是反革命!就是妨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那就是反了,抓起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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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灵苦渡点评:

思考社会总是会有许多困惑。法律更是如此!

文章评论共[2]个
烈酒红袖-评论

给你发了邮件,请查收!问好。at:2009年02月27日 晚上7:29

如水相逢-评论

中,木伯的话就是中听!at:2009年02月28日 早上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