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走的时候,是不是健步无从知,但感觉,季节的留恋,好象痕迹并不深,也许,是一种习惯使然。情感的深藏与浮露,一般于各人的心。
也不知在哪个晨醒时分,很自然就闻得一丝春的味道,那些阳光,懒懒斜在窗台,与枕边的我,作一种久违的无声的交流。
冬去的路上,与碎步而至的春遇时,我愿意想象,它们一定完成了某种季节交替的礼仪。
常思起,真正懂得欢喜春的人,应该于雪舞时分,感激着寒冷产下漫天圣洁,而那红泥小暖炉畔的新醅酒,似有丝丝温热还在傍晚雪景里向着旅人的目:能饮一杯无?有些温暖,须在最寒冷时去体会,才深刻。所谓雪中送炭一说吧。
在我的逝冬里有一些很淡很随意的片断,关乎感动,留取的一种温暖,未曾与人说起,一个人呆着或走着的某些时候,常会想起,不仅是感念,是为反复贪享那些片断也未可知。
喜欢冬的颜色,却怕极冷,与矫情无关,实属身体原因。离家不远处那家托马琳汗蒸馆,前年有段时间的夜晚,曾是我避寒的去处。那个老板娘,四十多岁,很光滑的皮肤,说话极利索,热情得有些夸张,每每望着我来,笑成一朵菊花样。他的男人坐在一边,总在她招呼不停的时候,默默替客人们拿鞋换鞋,递排号牌,很少说话,总是一脸很温静的笑。
从汗蒸馆出来时,一般已是晚上十点左右了。
她的男人,每次都是随我一起走出,说:街灯太弱,这里行人太少,我送送你。我开始不习惯,坚持不让,他就不再说一句话,只是默默跟着,他的妻子笑呵呵的于身后大声道:实在是不放心,你们小区的人若是一个人来,他都要送的。
因为是临江路,这样的冬夜,这个时分,哪里还看得到行人。向来胆小怕黑的我,心里其实发悚的厉害,肯定也愿意有个人相伴送一程。
一路上,为了打破尴尬,我只好连连说麻烦了,真的麻烦了。他说句没什么,就不再言语。
入得大路时,已看得见三百米开外的小区大门的霓虹灯和二个保安了,我让他停下,要他回去,因为天太冷,再说看到保安,也没有怕意了。
他只好停下,我自行走去。到了进门处,无意回望一眼,昏弱的街灯下,他原来一直没离开,一直立在那里望着。感觉到冷风吹在他面上,一定很刺疼。
那刻,我竟然鼻子有发酸的感觉,对他挥了挥手,他才转身离去。
后来的一些夜晚,这似乎已是约定俗成。总在对他挥手后,我们各自转身。而每次转身后,我都会感动良久,冬夜竟是那样温暖。
难怪,冰心的那盏小桔灯,一直亮在她最柔软的心底。
现在忆起,他长什么样,是一点印象也没了,但每次夜里经过那条路上时,我大多会想起那处地方,有一个身影曾为我伫立良久,独饮寒风,只为给一个深夜独行的女人送去一点安全感。
他一定不曾想到,临春之时,这个女人徜徉满屋阳光,竟然忆起有他的那些个冬夜的片断。
可能与这春日的阳光,那些回忆,有着温暖的相似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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