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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孩子”古洞秦人

发表于-2009年02月09日 晚上10:43评论-4条

“还我孩子”。在以往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中,公安人员解救人质时,认领孩子的父母常常发出这样的呼唤;汶川地震后,多少痛失娇子的父母亲仰首苍天,也曾如此呼唤过。失子之痛,犹如割肉。岩光雪绒花那篇《写给汪**先生的信》,让人们仿佛听到的,正是这句撕心裂肺的声音。

她失去的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孩子。通常,人们把作家写文章,比作妇女怀孕。从构思到作品问世,不知要经历多少阵与痛挣扎。最后才哇哇落地,大功告成。所以,我们把传世作品多的称之为多产作家。如果作品不成功,则称之曰“难产”。十九年前,这位清华学子的后代,所经历的“失子”之痛,就是文章被人抄袭的痛苦与无奈。

聪明伶俐的她,少小就显示出卓绝的文学天赋和超凡洞察力,19岁那年,她以自己历练的人生经历为写照,感慨岁月蹉跎,爱情酸涩和生命的可贵。抒情于笔端。不平凡的生世使得本应天真浪漫的少女情怀,充满人世的沧桑和忧郁。积淀太多悲天悯世的情感。经过理性的思考,过滤转化为对生命的珍惜与热爱,最终凝练成两首浩气冲天,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的诗篇---《热爱生命》和《落子无悔》。这无疑是她初生的“双胞胎”,好一对“孪生姐妹”。

然而,《热爱生命》却被人“拐”走,认贼作父十九年。如今,这个早该成名的女子,只能默默地含着泪,捧着收录《热爱生命》的小学课本,领着孩子们朗颂别人名下自己创作的诗句。若想认领自己的“亲生骨肉”,实现“母子团圆”,势必卷入一场特殊而旷日持久的“亲子”案中。

我们不便给这篇仅十二行的小诗作“亲子鉴定”,但从人间母爱这个角度看,不难反证《热爱生命》这首诗出自女性手笔。该诗气贯长虹,充满阳刚之气,颇具男儿诗风。仔细品味,简洁的语境背后,蕴涵着纤柔细腻的女性痕迹特征。如第二节两句:“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情”。毋庸置疑,地道的女性口吻。男女相恋,总是男子主动给女孩赠送鲜花,而这恰恰是女孩接受鲜花时的内心表白。作者所说诗中潜藏的“玄机”,或许就在这里。

显而易见,诗的背后隐藏一个鲜为人知的爱情故事。作为诗歌产生的时空背景,抄袭者当然梦寐不知。就好比小偷偷来一件衣服,穿在身上派头十足,若问他衣服价钱多少,哪家商店买来的,他只能一脸茫然。至于这首诗和姊妹篇《落子无悔》之间的内在关联,也清楚不过。前者表达“咬定青山不放松,任你东西南北风”的达观人生态度;后者则以棋坛惯用语为题,进一步阐释无悔人生的哲理内涵。二者就如一根脐带,绾结成清晰的情感链条,紧紧锁扣,如同珠联璧合。

记得古时有一则妻妾争子的故事,妻妾二人都说家中那个五岁的儿子为自己所生。争执不下,闹到县官那里请求公断,县官令两个女人各拉儿子一只手。说,今天你两谁的力大,谁夺得儿子,本官就将儿子判给谁。争抢过程中,孩子凄声惨叫。妻子不忍目睹儿子承受肉身之痛,终于放手。最后县官将儿子判给她。雪绒花女士恰如这个母亲,默默承受失子之痛十九年,终于勇敢地站出来,写信质疑当代名人,为自己的作品正名,并非仅仅为了名利。而是女性原生母爱的超越和延伸。

信中透露的信息表明,她出生于中落的书香世家。父亲早逝,由母亲一手带大。从她母亲的为人,我们看到中华传统美德的闪光点。清贫乐道,淡泊名利,与世无争是父辈遗留的祖训。为一首小诗的署名权,她本没有必要与一个地位显赫的名人对博公堂。无奈自己的作品,却以别人的名义在小学课本,电视台乃至地震灾区广为传颂,引起共鸣的时候,一种难以名状的失落感折磨她心痛。无异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叫别人妈。如若“孩子”的血管里不是流淌自己的血,她绝不会如此执着。在这里,母爱升华为人间大爱,不容亵渎。

说到这里,“孩子”是谁的似无悬念,问题是“拐骗孩子”的人是否能理直气壮站出来,物归原主并向失主致歉。时下文化界患终身“不育”者多。本来肚里没货,是产不下丁男半女的。间或十年八年身怀“六甲”,生下来又是“怪胎”一个。遂把眼睛盯住别人家含辛茹苦养大的金童玉女,拿来改名换姓,一夜之间变为自己的宠儿。或装点门面,或侍奉衣食住行。快乐逍遥,踌躇满志,一时间鲜花,掌声,微笑,眼泪,访谈和签名,编织成一道耀眼的光环。殊不知,光环照亮了别人的生命线,同时也照见了自己灵魂深处的污垢。

诚然,文章写出来是让人看的。精品之作,百读不厌,冷可御寒,饿可疗饥。收藏,传抄,把玩,颂读任你斯为,何必非得冠以己名,居为己有呢?自古抄袭之风盛行,未见名高袭名下者的。唐诗宋词元曲,经典名篇浩如烟海,少有打署名官司的。即便如《红楼梦》,《金瓶梅》等传世名作,真实作者要么托以假名,要么干脆署以“无名氏”。为作品的归属,不知耗尽多少文史考据家的心血。莫非古人痴愚,不懂得流芳百世,名传千古么?“人怕出名猪怕壮”,看来。这句千年流传民间的俗语要改了。

忽然想到民间流传的那则兄弟争名的故事:哥哥陈大郎为乡里首富,人缘好,交游广。弟弟陈二郎是个小混混,一名不闻。一天,二人约好一同去城里逛庙会。兄弟俩为谁该走前面争执不休。大郎说:街上无人不识我,理应让我走前面。弟弟说,那好,就让你先走前面,等会看与谁打招呼的人多,就改让谁走前面行啵?大郎同意。于是兄弟二人一前一后骑马招摇过市。到了街口,围观的市民不论男女老少,纷纷指指点点,都只喊叫“陈二郎”,而大郎几遭冷落,百思不解。等到弟弟走前面,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弟弟背后衣服上,写着斗大三个字:陈二郎。

奉劝天下渴望一举成名的人,不要将自己的大名写在背后;也提醒那些废寝忘食醒埋头著书立说的写手和学界同仁,仔细门户,不要走失了自己的“孩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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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驭志无疆点评:

值得细细品读的文章,思考论述都很到位!

文章评论共[4]个
烈酒红袖-评论

来读,很有见解的文字。at:2009年02月10日 下午4:47

子正99-评论

悲哀啊!at:2009年02月10日 下午6:11

青葱小手-评论

很好的见解。at:2009年02月10日 晚上10:42

失堕猫-评论

很有意思的见解。。。。。拜读了。 。。。at:2009年02月17日 下午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