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文友小诗儿(又名月轩)在qq上告诉我,她在国土作家网发了个短篇小说《痴巴三》,让我去看看并提提意见。
开始我是拒绝的。因为小诗儿是一个很痴迷、很勤奋的文学爱好者,而且文笔也不错。不仅写出了近20万字的长篇小说《喜鹊窝》,还在《潍坊晚报》等报刊发表了不少诗歌、散文和文学评论,她的水平绝不在我之下。但她不依,非要我照办。说我们是同城文友,说好说孬她都不会介意,我只好答应。下面书归正传,我就以一个读者的眼光对这篇小说谈点粗浅的看法吧!
“痴巴”一词,是我们高密的方言,意同“弱智”、“白痴”。但在高密境内,叫法并不统一,还有的地方叫“野巴”。出了高密,估计就少有人明白了。我猜,小诗儿以“痴巴三”作小说题目,也许想制造一种效果。用文学术语表达,即“陌生化”。人,都有搜奇猎怪心理,大众化的作品看多了,难以激起阅读兴趣。而一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就比较容易抓住读者,要不怎么说标题是文章的眼睛呢?我想小诗儿的用意大概就在于此。
小说的写作可以包罗万象,什么事物都能写,因而选材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从什么角度去写。文学作品中,一个成功的艺术典型往往都是以某一个具体的人为原型,杂取多个人的因素加在其身上,使这个人物成为那一类人的代表。如莫里哀笔下的伪君子答尔丢夫、巴尔扎克笔下的吝啬鬼葛朗台就是如此。艺术不能脱离生活,也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生活。小诗儿这个小说取材很好,表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同情,但因没有处理好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而使痴巴三这个人物流于平淡。作者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淡漠地、粗放式地讲述了这个人物。说的好听点,是一篇人物素描。说的不客气点,就是一笔流水帐。我这么说,是因为我对“痴巴三”这个人物略知一二。他扫那段路刚好是我上下班的必经之路,虽然没跟他打过交道,但他扫街的样子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动作根本不像在劳动,而像在做一个简单、机械的游戏。他舞动扫帚的样子十分夸张,扬得高,甩得快,只是扫帚梢从路面上疾速掠过。他的两腿大幅度叉开,呈外八字型,平行着高抬腿前进,速度均匀,有板有眼,象演木偶戏的幽默大师卓别林。他的身后,扬起阵阵呛人的尘土。有时,会招来刚好骑车路过此处的姑娘的叱骂。他每天总是上工最早,收工最晚,日复一日,乐此不疲。而作者却没把“痴巴三”这个特点写出来。
写文章应讲究思想上的统一和逻辑上的严密,要经得住推敲。而作者有些地方处理的不是很得当,如:滚!死三。死三呵呵地走了。联系上文,“滚!死三。”句是可以的,因为“我”对三说的不吉利话很反感,因而不假思索,冲口而出,是一种本能的反映。而后句则是作者“我”要告诉读者的,是理性的,再用“死”字就不太合适,改为“三呵呵地走了”就行了。再如小说结尾那句话:“三知道感恩娘给的这条命。从此三接过娘的扫帚,每天清晨会看到三生龙活虎地扫在马路上。”让人觉得有些主观臆断,作者怎么知道三是感恩娘给的这条命呢?也许作者的意图是要赞美他,但我觉得这话不应该由作者来说,而应该让“事实”来体现。文中已反映出三是个弱智,他干活是非自觉的。既非自觉,也就算不得高尚了。但相比脑子健全的老大和老二,接过娘扫帚的三还是蛮可爱的。我觉得,作者只要把这个人物“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可以了,读者自会有公正的评价。
文章不在长短,而在构思和对素材的取舍。短的更不容易写好,面对一堆素材,应选取最能体现写作意图的东西。文学说到底就是人学,是研究人的语言艺术。要写活一个人物,光熟悉不够,还要进行深度挖掘,抓住最能体现人物本质的东西来写。了了几笔,便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物跃然纸上,这样才能让人看了砰然心动,产生共鸣。鲁迅的《孔乙已》不过两千多字,为何能使人过目难忘呢?原因就在于此。而小诗儿的“痴巴三”这个人物就显得平面化了,他的举止、说话方式,他的简单的思想反映,都刻画得不到位,干巴巴的,使人读后没有那种荡气回肠的感觉。
综上所述,建议作者多看看《孔乙已》、《阿q正传》、《阿甘正传》等作品,琢磨一下人家是怎么写的,如果能比较着来写,一定会大有收获的。
2009年2月4日夜
附:《痴巴三》 文 / 小诗儿
那年秋天,我租住城南一户人家的南屋。
秋风像个调皮的孩子,还不等立冬来临,就恶作剧似的偷摘下一片树叶扔到窗台上,我轻轻拾起,插在写字台的笔筒里,死寂的破落小屋顿时活泼起来。
房东是一位勤劳的妇女,她是一个马路清洁工人,丈夫早逝,自己抚养大三个儿子,老大老二成家另立门户,家里剩下老三。
老三按说也到娶媳妇的年龄,娘生下他时是豁嘴,脑子还有点憨,好像哪部位神经少一根,缺那么一点心眼。婶子大娘聚堆经常分析痴巴三娶不上媳妇的原因,时运和机遇。假如上去几年,农村女人向往城里生活,好歹也能娶回家个跟脚子寡妇,谁知如今世道变了,人们追求的层次提高,注重精神生活,类似三这样的城市人只能打一辈子光棍。
三第一次上学小朋友羞辱他,再也没进校门,呆在家里像马路边疯长的野草任着性子来。人也许没有经过文字的磨砺,就显得痴傻。
渐渐左邻右舍背后呼他“痴巴三”,面对他时就喊“三”。
没有媳妇的三也活得有鼻子有眼的,在娘面前永远是个不谙世事的老孩子,每天规规矩矩按娘的吩咐骑三轮车去药厂拉药瓶子废纸壳什么的,娘俩再从药瓶上拨开铝盖卖废铝,瓶子卖玻璃。一年也能卖出油盐酱醋,还剩下点三娶媳妇钱。
三干活是要讲条件的,他喜欢的电视节目时间不干,他特好看歌舞。如果他喜欢的歌舞时间让他干活错过了,就是要发生世界大战,他的脾气比老萨还暴。他娘怎么哄也无济于事,娘拿他没办法,无论什么工作急得火烧眉毛也让他看完喜欢的节目,如果他忘了还给他提个醒。
痴巴也有痴巴的好处。
我不喜欢三到我屋里闲坐,他身上脏哩八唧的,大概一生下就没有洗回澡,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子烧耗子味,假如跳到城南人工湖不敢说会把人工湖染黑。
那天晚上三一不小心溜进我屋。
李姐,看书呢。
还挺礼貌,还咧着嘴笑。
我冷冷地看着他,生怕他坐在床上,如果坐上去还不会像画家挥毫泼墨,床单上立即会出现生动的山水画。
你屋里怎么全是白色的啊,床单也是白的,像太平间。
滚!死三。
死三呵呵地走了。
他在医院药厂收废弃药瓶,天天在医院转悠。近墨者黑嘛。
三懒,他娘天还没放亮就推着小推车去扫马路,回来时三还躺在床上四仰八叉的睡懒觉,娘做完饭叫五遍才拖拖拉拉起来吃饭,还嫌娘声音高。
还有这样叫儿的。三嘟囔说。
别看三痴,也是娘的精神支柱。
三他娘一不小心病了,已经三天没去扫大街,要三去,他不理睡他的懒觉,三他娘就拜托我捎信给老大老二。
见到老大时,老大西装革履的正要和花枝招展的媳妇赴宴。
她一辈子吃糠咽菜没吃够苦,老母猪想着万年的糠,凭着好日子不过非要扫什么大街,她在马路上不怕丢人现眼我们还怕呢。
俩人一撅屁股开着车走了。
老二戴个眼镜还算斯文,吐出的话比老大还难听。
把两个儿子的话转告三他娘,准会气的驾崩。
马路当官的大清早敲开三家的大门。
你看你那段脏成什么样子啦,我对你说三他娘,如果今天再不去扫,我也不看老大老二的面子了,你拿扫帚走人。
三从他屋里冒出来,对着当官的大声喊:你不看老大老二的面子,总归看三的面子吧!
说完把娘的大扫帚放在小推车上,推起娘的小推车就出了门。
娘没有给他一个健全的身体,给他一个弱智的大脑。而三知道感恩娘给的这条命。从此三接过娘的扫帚,每天清晨会看到三生龙活虎地扫在马路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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