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救命草古洞秦人

发表于-2009年02月02日 中午12:38评论-5条

我的漂泊之旅在世人的侧目中暂告段落,2009年春节前我带着数百祯照片回到我的现窝。第一件事是处理这些玩意儿。在为一张照片命名时.我踌躇再三.初次命名〈绝望〉,最后定名为《生命倒计时》。

片中那个女人,是我无意中接触到的一位红斑狼疮病患者。她小名蔻香,三十四,五岁,是我房东的儿媳妇。初次见面,是在我入住她家约一个星期之后,此前,我竟不知房东家还有这么一位家庭成员。那天,她在房后滴水沟边晒太阳,见了我一言不发,颇觉怪异,后来她的儿子俊俊告诉我:说妈身患绝症,对每一个健康活着的人都怀有敌意。叫我远离她,当心传染。童言无忌,我一笑置之,没有在意。

此后的一天晚上,一向安静的房东一家传来女人的啼哭声。我闻声赶过去,在阶沿边脚下踩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定神一看原来是一床缎面棉被。正疑惑,敬阿姨赶出来,飞速将棉被卷了跑进媳妇卧房。公公则在堂屋里大吼:“要死的人了,端茶送水侍侯你四,五年,自己摸着良心问问,哪怕你的亲娘,也不一定做得到”。

看似一场婆媳之间的平常纠葛。但当时天寒地冻,床上用品被扔到屋外,着实令人费解。进门看到的一幕,更是让我傻了;只见俊俊右手拿一把木剑,左手拿一面镜子,在蔻香眼前跳来舞去,嘴里嚷着:“胡蔻香,你不是我妈,你是鬼,给我滚出去,滚出去....”那面镜子是山里人常常挂在门楣上驱邪降鬼的法物,名曰照妖镜,如今被他派上了用场。俨然作法降魔的道士。

目睹散落一地的枕头,药瓶,书和一本特厚的日记,我顿然释疑。但似乎一切与蔻香无关。她神情木然,一直在哭。只有当流不尽的泪水从干枯的手指缝渗出来,才感觉冰凉,另一只手本能地拿来枕巾揩拭泪水。

从那天起,蔻香的不幸遭遇纳入我的采写计划。拍那唯一的一张照片,得力于婆婆的苦心斡旋。在蔻香心目中,自己早已死了。她闭门谢客,从不在家门前露面,偶尔天气晴好,坐在屋后靠近猪圈的阴沟边晒晒太阳,身边置一土炉熬药。那里本来恶臭难当,加上那药的怪味,足以让人作呕。据说她的骨头局部坏死,脚背有两个大窟窿,一股腥臭的浓血从青紫色的趾骨间渗出来,见到的人无不掩鼻而过,而她就象台阶上那把躺椅,没有感知,在某个固定位置,一动不动躺了整整五年,村上的父老乡亲,早已忽略她的存在。

婆婆倒是世间少见的活观音。前些年,老伴被疹断为直肠癌,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医院两次下达病危通知书。都以为“瞎子害眼病---没得救了”。她硬是端尿倒屎侍奉三年。也许爱心感动上苍,老伴的病奇迹般的消失了。一次我遇到她,问她以同样的热情和耐心照顾儿媳五年,烦不烦,累不累,她指着堂屋一副漆黑的棺木对我说:“累死累活,算我前世欠她的。你看,这幅棺材本来是为她公公准备的,恐怕只有她困的份了。假若天老爷让我再创奇迹,就看这累赘自己的造化了”。

老人一本源流告诉我:寇香20岁从两百里之外的澧州平原嫁到这里。18岁那年在外打工认识她儿子。结婚生下俊俊后,孩子不到一岁,小两口苦于日用开销捉襟见肘,再度外出打工。一晃八年,二人的积蓄足以在这个小地方风光一把。无奈天不遂人愿,正准备再干两年回家修房子,得了这种怪病,误疹了两年,花钱比烧钱还快,疹得人财两空。回家的时节,人不人鬼不鬼的,把儿子吓得到处躲藏。孩儿长到十几岁,从来没听见叫一声妈,逢人就说家里有鬼。你看前天晚上那阵势,怪吓人的吧。唉,白发人送黑发人,只怪她自己命苦啊....阿姨还透露:儿子在外已再找了一个,只等这个闭眼睛,新儿媳就娶进门,那时她也算苦尽甘来,熬“天亮”了....

无独有偶,一年前我在网上认识一位王女士,小字锦芸,今年38岁。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大家闺秀。早年在沿海打工,做到一家外资企的行政主管。正当事业如日中天时,命运多桀,也患这种头号怪病。如今,似乎到了弥留之际。前天,我浪游归来,看到博客里这样一留言:“我将关闭51,亲爱的朵朵(宠物)也送给了友人,不得不放弃世间的所有,去一间白屋子里等死。朋友,永别了”。真的,看了这段留言,我好难受。人之将死,其言也哀。我仿佛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抬进坟墓。

不久,有好友发来信息,告知某某好友最近留下妻儿老小,含恨告别人世。让我这个自诩为“诠释生命真谛”的同类,再度感受生命的无常。谈生论死,是我与生俱来的宿业,我没有理由回避,就象一个小学生向一位数学家提问:一减一为什么等于零,再困惑,也不应该以三缄其口.我可能会答:零加零,本来等于零。

死,是每一个人既定的归宿,哪怕世间的所有大门关闭,死亡之门永远敞开。然而,身未灭,心先死,乃人生最大的悲哀。庄子曰:“哀莫大于心死,而身灭次之”。两个素昧平生的女子,一个闭门谢客,恭侯死神;一个先入太平间,自奏挽歌。难道她们眼里真的提前看到了死神的身影吗?我想到流行法国的一句俗语:黑暗中所有的猫都是灰色的.

就我所知,红斑狼疮是非典型热毒病的一种,并非如它的病名那样可怕。有的人称之为“二代癌症”,是没道理的。尽管目前病理病灶尚未弄清,(有一种说法说是由国外进口动物皮毛携带病毒传到中国,待证实)也没有发现有效根治的方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传统中医理论认为,饮食,日照及情感变化引起的内火,导致人体脏器损坏,即有可能转变成这种病。全国70万患者中,六成以上的患者,通过饮食起居习惯调查,证明了这一点。

中医讲求致中和,主张从太极阴阳相生,邪正相克认识热毒病的本质,提出了药理调摄与心理护理相结合的标本兼治方案,而不认同西医依赖注射激素的抑制性表象疗法,偏重对病毒因子的杀灭而忽视对脏器的附带损伤,会导致患者生还无望。锦芸家境富有,一向依赖进口西药治疗,免疫系统受到重创。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成了一个“易碎的玻璃球”。而寇香则采用民间主治类风湿关节疼痛中草药秘方兼瑶医偏方,药性渗入骨髓发挥去毒降火之功效,状态略好于前者。同样的病,景况各异,值得深思。

我非神,无力救众生于水火;不精医道,恨无华佗开颅刀。但我明白,医学也涵盖辩证法理论的。既然此类疾病与阴阳失调,邪正相克有关,人们为何不换一个角度看待此病的病理成因呢?纵观二位女士的病理反映,均不同程度表现狂燥,伤感,易怒,多情,对异性多有依恋。偶尔翻开寇香的“死亡日记”,我得出一条看似有违常理,挑战现代医学的结论:情感,是红斑狼疮病的隐形杀手。也是这种病的一根救命草。

她的日记除了记载每日用药明细,着笔最多的还是每日心情。其中写到她三次自杀未果的经过,恨人们为什么阻止她选择死,她还会谋划第四次自杀的。她恨家人不善待她,连自己儿子也视己为魔鬼;婆婆每次给她送饭,总是用专用餐具,害怕传染;丈夫则不闻不问,五年来从不近身,早已将她视为植物人。昔日的情与爱,早已霜溶雪化泪成冰。她自叹还不如家里的那条狗,每天还有人唤几声。

最近又传来消息,她将面临一个更残酷的现实,丈夫将带着新的未婚妻回家过春节。美其名曰一起来看她,实则想逼她达成妥协。眼睁睁地看着第三者和自己的丈夫出现在同一屋檐下。丈夫在电话那头说:我的爱人啊,我是个健康的大男人,你的病不允许我们过夫妻生活,你就宽容些吧,看在孩子的份上,做我名义上的夫妻得了,否则,我若逼你离婚,你也只能到地府去告我了.....

我不想就道德良心对此发表看法。值得纠正的是,认为此病不能同房,有传染是荒唐的,相反,它不仅不拒绝性爱,而且反而需要情爱的滋润,以中和生理系统的阳盛之火。《玉房秘诀》云:“由于阴阳不交.情欲深重。。。。故至独死而莫之知也”。又云:“夫女之胜男,犹水之灭火,知行之,如釜鼎能和五味”。人类因情感波动引发疾病的医案并不鲜见。妻子患病,丈夫避若瘟神,弃如草芥,让妻子“人悄悄,漏迢迢,琐窗虚度可怜宵”,她那盏宛如风中飘摇的生命之灯,将攸燃熄灭。

绝症患者如何看待死亡?这个话题,无庸赘言。我只想说,生命的意义不在本体的寂灭,而在精神的永恒。三毛写过一篇《假如你的生命只剩三个月,你会干什么》,我则回答:我会在最后一秒钟思维,因为我还活着.大脑是人最后死亡的器官,它最后演化成灵魂向宇宙飞去,去安排超度轮回事宜,因与日月同在,是谓来世.

济慈是相信来世的,他不相信上帝创造了我们,仅为了使我们永受今世之苦。人降生时为何啼哭,今世的每一天都给出了答案。人可能100岁时走向坟墓,其实他生下来就走向死亡。明白这层道理,死,不足惜,更不可惧,它是另一种生命形式的开始,就如我拍的那张《绝处逢生》里千年不死的黄荆木耳,得天地之灵气,感日月之精华,象征你还可以走得更远。世间枉死多少人,但愿你不在其中。

让康德说过的一句名言,来结束这篇文字吧:

我不敢断言一根稻草是否能挽救一个落水者,但我相信只须朝那根稻草看一眼,就足以让他(她)放弃绝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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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罗军琳点评:

作者怜人悯世之心令人敬重。有人说:世上只有绝境,没有绝望。哀莫大于心死,人活一世,首要的是尊重生命。爱怜他人,即是珍爱自己。
很欣赏这句话:我们不敢断言一根稻草是否能挽救一个落水者,但我相信只须朝那根稻草看一眼,就足以让他(她)放弃绝望。
对待生命,不言放弃!

文章评论共[5]个
文清-评论

感谢您对散文版面的支持!牛年好运!at:2009年02月03日 上午10:07

竹海-评论

文字优美,叙述流畅,特别欣赏你文中结尾一句,起了画龙点睛之感!问好!at:2009年02月05日 中午2:40

古洞秦人-回复此文背景特殊,用心良苦。谢谢您评点。 at:2009年02月08日 晚上8:06

文清-评论

如果有时间的话,请参加散文2月[放歌春天]主题活动。 元宵节快乐!at:2009年02月08日 下午6:24

古洞秦人-回复有时间我一定关注,谢谢文清老师。 at:2009年02月08日 晚上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