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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亦有尊严康慨

发表于-2009年01月31日 早上9:13评论-0条

人的脸面是有尊严的,所谓打人不打脸。父母打子女总是打他(她)的屁股,不打脸面。你踢一个人的屁股他或许不十分恼怒,掴他一巴掌恐怕要和你拼命。旧社会的“红头阿三”(印度巡捕)动不动就伸腿在国人的屁股上猛踢一脚,倒也未见过打耳光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刑罚有杖刑,“拉下去,重打三十大板!”重打的部位就是屁股以及屁股的延长部分:大腿。为什么要选择屁股作为主要行刑的区域呢?屁股肉多不易伤筋骨,此是从仁政上考虑;其次是中国乃礼仪之邦,重廉耻,所以有“知耻近乎勇”的教诲。臀部是耻骨,伏地施刑挨打时,把最伤人廉耻的生殖器暴露出来,受刑者比身痛更为铭心刻骨,你想维护屁股的尊严,就要牢记法之不可犯。这是从礼上考虑。

这种算不得酷刑的笞臀,在礼仪之邦的中国被打了几千年,从皇宫一直打到县衙,没有人怨恨过。只有郑板桥先生任山东潍县县令时,对杖刑施刑位置不主张打屁股,改为打后背。他给友人豸青山人的信中陈述其理由:“刑律中之笞臀,实属不通之极。人身上用刑之处亦多,何必定要打此处?……夫堆雪之臀,肥鹅之股,为全身最佳最美之处,我见犹怜,此心何忍!……我又不知当初之制定刑律者,果何恶于人之臀,惩罚时东也不打,西也不打,偏欲笞其无辜之臀也。臀若有口,自当呼冤叫屈。……若改笞臀为鞭背,当为天下男子馨香而祝之!”

郑板桥先生从美学的角度为臀部的尊严呼吁,感人至深。

现在法制社会,崇尚人道,这种落后的肉刑中国早已废除。但法制搞得比中国好,一向备受国人推崇、仿效的新加坡,仍然保留着不人道的鞭屁股刑罚,刑具是皮鞭,比中国的木板竹板厉害多了,一鞭下去,皮开肉绽,痛彻心肺,医生立刻上前检查,诊断受刑者不能承受第二鞭,便将余鞭寄存,待伤好后继续施刑。行刑时,记者都去拍照,第二天便传遍全国。

新加坡的鞭刑遭到国际社会的垢病,但新加坡仍我行我素,几十年来坚持执行。理由是鞭刑维护了新加坡的文明。该国国立大学一位教授说:“鞭刑在他们的屁股上留下终身鞭痕,达到教育目的,永远提醒他们再也不能犯罪。”

新加坡的鞭刑起着某种震慑作用,正如新加坡前监狱长说的:“鞭痕是除不掉的,将伴随他们一生。”部队招兵,姑娘择偶,都要掀开裤子验看有无鞭痕,如有,入伍、婚配就黄了。

中国的杖屁股没有杖出文明,新加坡的鞭屁股就能鞭出文明?新加坡人认为留下终身鞭痕,这种耻辱伴随他一生,永远提醒他不敢犯罪。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推论,中国在一千年前就实行过这种“教育”,宋朝就在犯人脸上刺字,叫打金印,人一见便知是“贼配军”。中国这些“贼配军”非但没有“教育”好,反而变本加厉,聚众造反。

国人对封建王朝的杖屁股批判不绝,不知对推崇有加的新加坡鞭屁股是否赞许?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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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灵苦渡点评:

具有现实一样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