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有陋室,被友戏称“雅舍”。雅舍确难称“雅”,不过砖混结构瓦屋间半而已;下层暗无天日,上层风雨不阻,又因靠近铁路,日经地动屋摇之考验,想必经历过唐山地震之人,绝无胆量久居其间。在此居住也绝非胆量过人,亦非自以命贱,而是苦无定所,假居于此罢了。
婚后十年,居无定所,每日疲于奔命,从来不曾消闲。先为分灶另居,借住妻家旧屋,后因房屋修缮搬入集体宿舍,再因拙妻携女劳作搬至郊区,又因小女入托上学搬回城里,不足两年遭遇旧城改造,只得客居祖屋。
此为祖母遗产,乃十五年前旧房拆迁时购得,时价不足三千。虽为砖混结构,实属粗制滥造违章建筑;底层间半,里卧外厨;上层瓦屋一间,半间平台;楼板龟纹清晰,每遇阴雨必殃及厨房。因底层阴暗潮湿,只得将酷爱如命的、视若珍宝的藏书分类装箱,束之高阁,剩下半间堆放杂物。
忽有一日,瓦屋被盗,里面一片狼藉。幸好窃贼是个文盲,不懂得“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只偷走一双价格不菲的旅游鞋,临走还留下垢屣一双。说来也算“公平”,以一换一;只是臭若狗屎、令人掩鼻,扔入茅厕,竟然熏死一片苍蝇。
身居陋室,自然没有大的作为,平日早出晚归,家如食宿之所。幸而实行双休,方得略有闲暇;或爬格子来几段自鸣得意的酸臭文章,或从箱子里淘出几张发黄的明信片把玩一番,亦或搜罗一堆报纸尽兴掏挖、直弄得百孔千疮……结果是文章发表不过百篇,集邮未曾得过全国大奖,报刊资料挤占了有限空间,白白耽误了许多串门打牌的消闲时光。周围好友多有不解,却依然我行我素、乐此不疲;巴望着能有一日出他个八卷文集,虽说不敢与巴翁梁老(巴金、梁实秋)齐名,起码也敢和平凹“称兄道弟”,岂不快哉!
有时也觉得挺累,也想种花养鸟消闲一番,却每每下不了决心,唯恐辜负了时光。兴趣来时,除了老鼠什么都想养,临了也只养死过几条小鱼、两只小鸭。幸有一片平台可以养花,便将老祖宗的米缸面坛倒腾出来,谋划着架上一棚葡萄、挂上几条丝瓜,再长一片朝天椒,说不定还能省出几文菜钱哪!
说来也怪,填土施肥买种子,忙了个不亦乐乎,整天算计着自家的“菜篮子工程”,临了只出了一棵丝瓜苗还让雨水泡死了,倒是开了不少牵牛花,也算是“种瓜得豆”、功夫不负有心人吧!起码牵牛花比狗尾巴花美丽一些,对吧?
前年夏天,岳母病重来省城就医,之后便隔三差五来家小住,去年更是一住半年有余;只好腾出半间瓦屋支张大床,又自力更生扎了顶棚,虽说不出半月就被雨水浸上“天文”图画,却也算是有了一片自由天地可以消闲。
虽说瓦屋闷热难耐,起初尚不习惯,日后便住出感情。每遇双休日,或骄阳似火、挥汗如雨;或雷声震耳、棚上嘀嗒;钻进瓦屋、大开电扇,或看或写、或剪或贴,忙得不亦乐乎。有时还冒出点儿“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雨秋冬”(鲁迅)的诗句来。
友称瓦屋为“雅舍”,不免抬举之意;愚称瓦屋“雅舍”,是受梁公实秋先生感染。虽说偶之瓦屋不像梁老先生的“雅舍”那样“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却也有相同之处,“每当黄昏时候,满屋磕头碰脑全是蚊子,又黑又大……”但偶却不像老先生那样束手无策,因为偶对蚊子从来都不曾客气过,除了门帘窗纱,又“请”来打抱不平的“枪手”,所以才不曾“两腿伤处如玉蜀黍”。
再者,瓦屋也不像老先生“雅舍”常有鼠仔光顾,偶尔来上一头也只是在顶棚上跑几圈“马拉松”,跳几下“迪斯科”,却绝少登堂入室。想必那鼠仔也像窃贼一样不爱死啃书本,嫌它枯燥?非也,是因为瓦屋绝少果腹之物。或许顶棚上的举动多少有些抗议的意思,而瓦屋的主人却从来未曾妥协。试想,主人属“鼠”,岂有一屋容得二“鼠”之理?
由此看来,瓦屋比“雅舍”要强之百倍;身居陋室未必没有大的作为,倒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才必定没有的作为。说到没有大的作为,绝对不是陋室之过,而是道行不深、功夫未到的缘故。其实,个人消闲未必非要成名成家,自娱自乐也算惬意;说不定有朝一日,酸臭文章也能像臭豆腐一样,成为佐餐佳品呢……
——作于1996年10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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