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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辑录之三十五:衣服和鞋子山野文選

发表于-2009年01月14日 晚上7:37评论-16条

烟雨文学网站的散文写手沉烟问水女士,最近写了一篇《男人如衣服》的杂文,并在烟雨被推精。

内容我看过:没什么恶意,写的都是一些实话,也没少夸奖天下的老少爷们。

可她用的标题,说实话,不敢苟同。

所以,我在最初仅仅怀疑她是标题党!

所以当她在qq里要求我去看她的文章并点评的时候,我就问过她:你这个也标题党了吧,为了吸引眼球也不至于要如此啊。

出乎我的意料,她坚决地否认了她自己是在用标题来作秀的做法。还说:在她的心里面,男人就是如衣服,这没什么好怀疑的。

她的岁数也的确很小,大学还没毕业,应该算是80后或者是90后了吧。她可能没有想过,她的标题,伤害了所有男人的自尊心,基本上,在她的概念里,男人都不过仅仅是一:道具!

虽然“女人如衣服”这句话也不知道是哪个家伙最先说出来的,反正我不赞成这句话,所以“男人如衣服”这句话,我也不赞成。

我想用一个比喻来证明沉烟问水女士所用的标题是错误的,这个比喻呢,当然也出自沉烟问水女士所用的逻辑:假如男人如衣服,那么女人就如鞋子了。

呵呵,女士们请先别生气,我就做一个比喻而已,而且,这个比喻,也不是我想这么做的,而是根据沉烟问水女士的逻辑推导出来罢了。

既然沉烟问水女士能把男人比喻成衣服,并且还分了好几种服装类型,那么我暂且用她的逻辑来分析一下鞋子[女人]的类型如何?各位先别紧张,我不过以其人之道如此类推一下而已。

沉烟问水女士说第一类男人是外套式的男人,还细分了休闲外套和正装型两类外套,呵呵。那么我套用一下她的逻辑,就该得出如此结论:第一类女人应该是皮鞋,细分的话,也可以分成休闲的皮鞋和上班用的皮鞋。总之沉烟问水女士在其文中肯定了第一类衣服的重要性和优点方面,所以我当然也应该肯定第一类鞋子的优点和重要性了。 

要说皮鞋,差不多就等于是男人的尊严了。款式新颖且新潮,质量上乘皮革优且光鲜明亮的皮鞋,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别提有多重要了。在任何一个地方工作,你可能都会用第一眼去仔细地观察对方的鞋子。而很多时候,人们往往根据对方穿的鞋子,来粗略地评判对方的性格以及事业状况。甚至可以说,一个好鞋子,往往会在事实上让一个男人身价倍增。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在外面身着西装但是却脚穿拖鞋的男人,在他人眼中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形象。

所以啊,男人在外面的尊严,往往关键的一个因素是来自于新潮优质的好皮鞋。

而假如是沾满了灰尘或者破裂的皮鞋,现在估计绝大多数男人早已经没有那个心情去修补了,而破鞋嘛,自然是命中注定要扔到废物堆里去了。

而且,没有什么皮鞋能穿一辈子,换鞋之事对男人来说,也是家常便饭,人之常情的事了。

沉烟问水女士说第二类男人是属于夹层式的男人,而夹层,也就是沉烟问水女士所说的如毛衣衬衣t恤等等了。那么以此类推,第二类女人则就是只能在家里穿的拖鞋了。

拖鞋不但容易变坏,一般也不耐穿,时间长了就得换新的,否则底子都可能会磨破,最关键的是,万一一个不小心,家里来了客人的时候,自家的拖鞋还要给客人用,这就很难让人放心了。因为男人一旦买了这种拖鞋,就等着戴绿帽子吧。所以对男人而言,拖鞋是不可少的,但是却又是最需要经常买新的。

沉烟问水女士说第三类男人是内衣型男人。

她还说,内衣型男人虽然最贴心,但是却不可嫁。

不可嫁的原因,她说正因为太贴心,所以你不知道这种男人在外面会有多少个女人。

以此类推,第三类女人就像袜子了。

传统来说,袜子算不上鞋子之类,可沉烟问水女士从里到外地把男人分类分的那么细,我也只好勉强把袜子算作第三类女人吧。

袜子的各种好处就不用提了。

然而,再怎么结实的袜子,也不如鞋子结实倒是真的。也就是说,这第三类女人,什么都好,就是保质期太短,容易穿破,而现今社会的男人,谁还会像以前那样去一针一线地补袜子的?穿破了就扔,几乎是所有男人早就习以为常的习惯了。

沉烟问水女士在其文末说:男人如衣服,怎么选择在于适合自己最好。

尤其是,她在文末强调了一些话:男人如衣服,是用来点缀自己的,至于怎么点缀自己则是自己的选择,同时还奉劝女人们不要本末倒置,尤其不要把自己变成了衣服上的装饰品。

那么以此推论:女人就如鞋子,怎么选择也在于适合自己的脚最好。按照沉烟问水女士的逻辑,女人对男人来说,也就是一鞋子,如果穿破了,扔掉也没啥大不了的。在现在这个时代,估计早就没有人补鞋了,假如还有喜欢穿破鞋的人,估计也是穷得揭不开锅的人了。

结语:本文不代表我个人的观点,全部的结论都是从客观实际以及沉烟问水女士的逻辑方式上推导出来的。

[附录沉烟问水女士的原文网址http://yanyu.love/article/651832.html]

2008年1月14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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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庞徨点评:

基本上已齐全,衣服,鞋子,袜子都有了。作者按照另一个作者的原文进行一一推理,这前后是否有严密逻辑关系,请各位读者慢慢品尝。我以为,作者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男人的观点。

文章评论共[16]个
沉烟问水-评论

学习先生的逻辑学了。。受教。。。并自愧不如。。先生果然好文采。at:2009年01月14日 晚上8:00

五彩石-回复唉!从《雪中泪痕》这首歌中才能体会到爱情的珍贵。为什么要把男人与女人比喻成衣服呢?是否太不在乎爱情的感觉?其实对待爱情太不要太随意。 at:2009年01月15日 上午10:07

悲秋道人-回复这文章没有骂人的意思,纯粹是驳烟烟的,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倒是一篇雄文。为什么不推精?如果烟烟文章有理,那么这文章有理。如果烟烟文章不妥,这文章肯定也不妥。 at:2009年01月15日 晚上10:14

山野文選-回复推不推精我都不敢奢望,白天和文清就问题的分歧点辩论了一些,就被她们扣上“喜欢斤斤计较”和“喜欢欺负女人”的两顶大帽子了,我还敢奢望被推精么?再说了,烟雨管理层的做派,你我向来都是心知肚明的。我先后写了三篇驳论文是用来批驳烟烟和文清的,这要是换句话说,可能叫做顶风作浪哩。敢和领导对着干的人,能有好下场吗?多谢道人驻足,请茶! at:2009年01月15日 晚上11:35

烈酒红袖-评论

鞋子是否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衣服有时是为了别人看吧!at:2009年01月15日 中午2:05

山野文選-回复我这篇,其实是胡搅蛮缠,不过逻辑都是从烟烟的文中得来的,算是用其人之道,来教化其人之思想吧。不论是衣服还是鞋子的比喻,都是严重损害对方人格的行为,但是我若不如此行文,如何才能简洁明了的证明烟烟的逻辑是荒谬的呢?问好红袖。 at:2009年01月15日 晚上11:29

悲秋道人-评论

辩论的目的是明理。骂人就是不明理。据说山野骂人了,那是不明理的表现,令人失望。at:2009年01月15日 晚上10:52

山野文選-回复我没骂烟烟,是她和丫头乱给我扣帽子,所以我从烟雨散文QQ群里自己退出来了。当然前天和一个不知名的人对骂过,不过他不是烟烟,而是一个盛气凌人,蛮不讲理的人。至于丫头指责我骂烟烟“脑子有病”的话,也不是我说的,而是其他人说的,我只不过转达对她一下而已。因为烟烟让我看她的文,还让我点评,我即顺便把QQ里的一些朋友叫去看了烟烟得文,虽然他们懒得评论烟烟的文,还劝我不要理会烟烟,但是他们跟我说烟烟可能脑子有毛病,或者最近可能失恋了,或者压根就是精神上受刺激了等等,我不过跟烟烟转达了一下其他人对烟烟之文的看法而已。他们的言论也不代表我。但是丫头和烟烟,一口咬定是我骂了人,呵呵。如此而已。 at:2009年01月15日 晚上11:26

悲秋道人-回复不必过激。就像此文,驳得很好了,再去辩也辩不出个所以来。再去骂人,更没必要。感觉有此文,所有其它的话都是多余。你说呢?再有, 我感觉你犯众怒了,不是因为这文章,而是因为群里聊天说了不当的话,她是小女生,我们长辈应该体谅一下。相信她会慢慢长大,我们要善待孩子们。当然,烟烟的文章也有不妥,我已经说过了。 at:2009年01月16日 中午1:01

山野文選-回复我当初在群里,就因为用了鞋子的比喻,所以才犯的众怒,也是因为我当初在群里用了烟烟的逻辑推导出了这个荒谬的鞋子论,从而导致了群里的女士们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至于我反骂了那个不知姓名的人几句话,就被丫头和文清当成了我喜欢欺负女人的把柄。这可真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说法了。也不是我过激,而是感觉烟雨散文群,整个就是一个阴盛阳衰的女权主义王国,她们可以蛮不讲理甚至强词夺理,那我还呆在那个散文群里干啥呢? at:2009年01月16日 中午1:10

悲秋道人-回复阴盛阳衰,是有些。呵呵。她们也是蛮有个性的,有时候也是气死人不偿命的。呵呵,这方面要注意。一个原则就是:尽量避免与她们正面交锋。否则,输了是输,赢了也是输,没有办法。 at:2009年01月16日 中午1:52

山野文選-回复所以我退出散文群了,呵呵。请茶! at:2009年01月16日 中午2:14

余温-评论

呵呵,这类文章未能细心读,刚才留言若有冒犯,敬请原谅。人的内心各异,那么就要允许人有言论自由,只要不是那种不允许的声音则可。衣服穿得暖和不暖和只有自己知道,鞋子夹不夹鞋也只有自己知道,这就是共识点。at:2009年01月16日 早上9:01

山野文選-回复刚才我是和你辩论观点,谈不上冒犯的,我很高兴能和你针对一些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看法,这也是为学术的心态使然。其实我还是很感谢你的。正因为有了和你的辩论过程,我才又开始写一篇新的杂文了,这新的杂文题目是《随感辑录之三十八:论人格和感情的独立性》,等我写完发出去后,希望你能来继续留言,期待和你继续辩论,请茶! at:2009年01月16日 上午11:54

余温-回复呵呵,老实说,我这人不善于辩驳,对很多事物了解甚浅,所说的,也仅是己见。期待你的佳作,我会继续关注的。 at:2009年01月16日 中午12:07

山野文選-回复谢谢,我们的辩论到此为止,因为我还要写新杂文,呵呵请茶! at:2009年01月16日 中午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