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上她时,不知道她是有家庭的人,有一个温和的丈夫一个可爱的孩子。因为有业务往来,他们需要常常接触,这个温柔善良的女子,让他一见钟情。每次听见她的甜美的声音,看她一手清秀的字,把一张报价单写得清清楚楚,一点差错都找不到,他就很欣慰,很舒心,他一个人到这个城市打拼很久,好不容易做到中层,对付那些刁蛮的客户,让他觉得累。只有她例外。
对她的好感始于那次年终大联欢。平时忙碌紧张惯了的人们,空前的活跃。只有她很安静,一个人端着一杯酒,站在露天阳台。他走近他的这个重要客户,闲聊起来,她的温婉她的含蓄她的知书达理,让他心仪,他一杯一杯地喝酒,一直陪着她……他们说了些什么,什么时候晚会结束的,他又是怎么回到自己的宿舍,他想不起来了。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她正坐在床边,给他敷热毛巾,一声不响地看着他,见他睁开眼睛,就去倒了杯水来,看着他喝下去。被她注视的感觉很好,他很希望时间就停在这个温馨的瞬间。可是她站了起来,他伸出手去拉住她,她没动,只轻声地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也许,从那晚起,他就开始爱上了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爱,只知道爱她,爱到自己都害怕。直到有一天,他被思念所缠绕,偷偷地跑去她的单位单位看她。那天,是冬至,天很冷,还下着雪。这个城市很久没下雪了。他站在她的单位门口,看见娇小的她,穿着绿色的羽绒服,从楼里跑出来,钻进一顶等着的红色的伞里。撑伞的男人很高大,穿着黑色的风衣。他看着他把她搂进怀里,艰难地向前走去。走得有点趔趄。那一晚,他回到单身宿舍,喝了好多酒,然后拨通上司的电话,说:“我答应你到总公司去。”
总公司离这个城市很远很远,冬天经常下雪。是为了记住那一晚吗?他不知道。也一直不去问自己,为什么犹豫了几年,却在一夜之间就答应了上司的要求。
他在那里做得很出色。很快就被提拔了。按照惯例他定期回这个城市检查工作,但他再也没去看过她,也没联系过她。只是每次回来,他都关照接任的助手,要对这个女子多加关照,只要她的公司产品质量没问题,就要尽量多用。很快,公司的人开始知道他和她的故事,知道他还在爱着她。知心的哥们问他为什么要离开。他无论是学历还是能力还是外貌都比她那个腿有点问题的下了岗的丈夫好一百倍。他笑笑,说:我不需要知道太多,我只要看见她是笑着钻进他的怀里的,我知道她很幸福,也很满足,这就够了。
原来,毅然决然的撤离,有时候也是一种爱,用他的话来说,只要她觉得幸福和快乐,能从心底里笑出来,我应该为她高兴才是。如果我爱她,我怎么舍得让她骨肉分离呢?如果她要的就是这样波澜不兴的庸常的快乐,我为啥不满足她呢?
世间,真的有一种爱到骨髓的感情,保持一个爱的距离,爱着心爱的人,爱着她的痛、爱着她的快乐,不求一点索取,并真诚地祝愿,只要她好就什么都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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