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写出“堂”,是因为得到一些朋友的鼓励与支持,兴致之余提及再写“包”。
我之所以想写《包》的读后感,想写一点自己的感悟,就是因为看到我的一度自身和我周围环境中的朋友象“包”这样的女人已然濒于盛世极危而不觉自省。她们崇拜、迷恋小资生活,追求小资情调,不惜沉沦自己。
“包”是“资本、时尚与市场化”的产物。现代的“包”可以说形形色色,不是有一位女名嘴危言耸听地说出“满大街都是‘包’”吗?
“包法利夫人”不仅仅是福楼拜小说《包》中的人物,“包法利夫人”还是一个悲剧的代名词,它代表着女性失去理性的爱慕虚荣,随意挥霍和贪婪物质享受的欲望。
《包》被西方当代作家选入世界十大名著之二,仅次于世界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安娜·卡列尼娜》。我认为《包》是一本现代女人必读书,你可以不读《红楼梦》不读《安妮宝贝》但你必须读《包》。
关于谁是“现代的包法利夫人”?“满大街都是”是不是有些危言耸听?或真如某位名人所言:“成为包法利夫人,是每个女性的心路。”当然不会。 “包”(艾玛)的悲惨结局是由她所存在的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教育、环境等综合因素决定的。她的命运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冲突的结果,自她进修道院的那天起,她就无法摆脱这样的攸命注定。人所接受的教育越高,精神生活就越丰富,相对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就大,走向自杀的可能性风险越有。艾玛接受错误教育,误读书,真的不如不读书。
我在想是谁杀了艾玛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不禁会联想到《祝福》里的祥林嫂是谁杀死的?小说家肩挑的是历史使命、社会责任感,他的作品往往无法与现实脱节。艾玛死于自杀,死于浪漫与现实的冲突,是商人勒的所害,教育制度的所害,社会制度所害,丈夫的迂腐所害,情人的所害,综合因素多多。
最初读〈包〉我是被一段话给镇住的。是描写艾玛与罗多夫有了私情后的一段描写:她三番两次自言自语道“我有一个情人!一个情人!”她一想到这上头,就心花怒放,好象刹那之间,又返老还童了一样。她想不到的那种神仙欢愉、那种风月乐趣,终于就要到手。她走进一个只有热情、销魂、酩酊的神奇世界,周围是一望无涯的碧空,感情的极峰在心头明光闪闪,而日常生活只在遥远、低洼、阴暗的山隙出现。她于是想起她读过的书的女主人公。这些y*妇多感善歌,开始成群结队,在她的记忆之中咏唱,声气相投,入耳爱听,就象自己变成这些想象的真正一部分一样,实现了少女时期的长梦,从前神往的情女典型,如今她也成为了其中一个。再说,艾玛感到报复的满足。难道她没有受够活罪!可是现在,她胜利了。久经压制的感情,一涌而出,欢跃沸腾。她领略到了爱情,不后悔,不担忧,不心乱。
以前读这一段,我的心头会迸发出这样的想象,这个女人口中不停地呢喃“我有一个情人,一个情人”的那种心花怒放,一定不啻于跳跃着呼喊“我得到爱情了,我拥有爱情了”那究竟是一种物质的满足,还是精神的胜利呢?
由此我想到了另一种情爱,也是经典名著的《查泰莱夫人》,那种看起来纯粹性欲的情爱。寻思起来,我认为查泰莱夫人与看林人的情爱更牢固更现实更接近自然更应该得到上天的垂爱。人是应当有所敬畏的,艾玛没有,当一个女人情欲与性欲一同着火的时候,她注定是要被烧毁的。
有人把包法利夫人与蝴蝶夫人共提对比,我似乎想起我也翻过《蝴蝶夫人》这本书,我看过两种不同版本的《蝴》一个是美国人费尔纳写的,另一个则是我国现代小说家施蛰存写的。
曾经偶看一篇文,提到现代的包法利夫人们。在我周围的环境中不缺乏包法利夫人式的女人,她们活着就是寄生虫,浪漫虚荣,生活奢侈,且附庸风雅。这不禁使我想起男人们爱说的一句话来:不怕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
艾玛的堕落正象是流氓有文化的一种女人。
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认真仔细地读一篇小说,而且读的很愉快,正如马克思女儿爱林娜盛赞这部小说为“完美无缺”一样。我首先喜欢上了这篇小说的文采。就看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情涌动,把借来的书一行行精彩的句子下都划了线,做了标记,就知道我有多么喜欢。
福楼拜写这篇小说花了很长时间,呕心沥血,用他的话,写艾玛就是写他自己。如此更加吸引了我的看点。
所有的读后感似乎都在讨厌艾玛是怎样的一种女人。而我却设想了艾玛如果能够适时控制自己的情感欲望,或者改变一种方式获得心灵的满足,就不会走上必须自杀的道路了,就不至于滑向身败名裂的绝境了。
艾玛死的太凄惨了,也许她活着遭人怨恨,被人骂作娼妇。但是她死了未免不让人感觉同情。我想说的是:她太天真了。
作者在文中对她有这么一段评价:“她被欲望冲错了头脑,误以为物质上奢侈享受就是心灵的愉悦,举止的高雅就是感情的细腻。”她研究欧仁·苏描写的室内装饰,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寻求个人欲望在幻想中的满足。她在修道院受教育的一段时间里,善良的修女们一向认为卢奥小姐得到独厚,一定会献身天主,后来吃惊地发现她几乎是误入歧途,辜负了她们的一片好心。她们觉得非常失望。传道说教,要她崇敬先圣先烈,反复劝她克制肉欲,拯救灵魂,不料她像缰绳拉紧的马一样,突然停住时,马嚼子就滑出嘴来了。她说充满热情,却有讲究实际的精神,她爱教堂是为了教堂的鲜花,爱音乐是为了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为了获得热情的刺激,这种精神和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是格格不入的,正如她的性格对修道院的清规戒律越来越反感一样。因此,她父亲来接她出院的时候,大家对她的离去并不难过。院长甚至发现,她越到后来,越不尊重起修道院来。
艾玛的堕落并不是导致她自杀的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因为债台高筑后要面对的身败名裂和走投无路的悲哀绝境。也许艾玛就是艾玛,她不会有相见不如怀念的中止欲。她不会满足于丈夫包法利(夏尔)想象她与罗多夫存在的只是精神上的柏拉图式恋爱。
女人更需要拥有意境的人生。艾玛虽然有音乐、绘画、刺绣等多方面的才能,但她不是真正的喜欢艺术,她是附庸风雅者,文中有一段词句这样评价她:过惯了宁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海洋,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一概认为是无用之物;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感情的刺激,而不是客观的风景。十五岁的艾玛双手沾满了旧书店的灰尘。
一切虚浮的情感最终都将消失。女人的情感应该象大海一样深沉,内敛,理性。也只有理性的情感才能抗拒不幸福的命运。艾玛对夏尔的感情若浮云一般游来荡去,她的情欲一刻不能消停。所以当罗多夫离开她时,她又能很快地与莱昂旧情复燃。
因为经不住引诱与承诺,女人往往成为爱情的弱者,所以活在浪漫的世界里。文中有一段这样描写:艾玛炽热的感情,用市侩的常识来判断,是不足取的,但罗多夫在内心深处也觉得高兴,因为狂热的对象是他自己。由于有把握她会爱他,他就不再拘束自己,不知不觉地态度也改变了。 这个女人赔身又输心。
读小说,抓住细节中的关键话语,才不至于误读。艾玛为爱情付出了什么?做些什么了?她与莱昂之间能称作爱情?还是与罗多夫之间能称作爱情? 艾玛婚前并没有问过自己是否爱夏尔,她结婚也不是为了牺牲谁的利益,她试图通过婚姻一步步迈向自己的幻想世界。文中有一段描写:爱情对她来说,应该突然而来,好象从天而降的暴风骤雨,横扫人生,震撼人心,像狂风落叶一般,把人的意志连根拔起,把心灵抛入万太深渊。她不知道,屋檐的排水沟如果堵塞的话,雨不会使屋顶上的阳光变成一片汪洋的湖泊,她自以为这样待在屋内安然无事,不料墙上已经有一条裂缝了。
她第一次参加完沃比萨尔的舞会就开始向往不平静的生活,向往化妆晚会,向往……她认为这一切都是她未曾体验过而应该享受的。
好小说家珍惜每一点笔墨,比如海明威就曾说过:小说开头写墙上挂一支枪,那么在小说的最后这支枪一定会再次出现,发挥它的作用。艾玛成天想入非非,小说里不惜笔墨写了好多次她站在窗台前的幻想。
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使我联想到契诃夫的短篇《跳来跳去的女人》《廊桥遗梦》 我曾经还想以《相见不如怀念》为题,想为艾玛寻求一条活路。让她明白:懂了遗憾,就懂了人生。让她在经历罗多夫遗弃之后,能明白一些,成熟起来。我当初的想法太单纯了。艾玛是艾玛,她的追求已经脱离了能够现实于世的爱情,她追求的完全是她的罗曼蒂克的生活。她注定是必须毁灭的。商人勒的阴谋坑害只是加速了艾玛的死亡速度。
周国平说过一句话: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培养好的思考习惯与增强阅读能力。一个人最难的是认识自己,当然还应当认清社会,要拥有关于人的知识。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要冲破痛苦和绝望要有亲身经历过悲剧苦难邪恶、关于人的知识、别人的爱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我们之所以需要培养自己训练自己很多能力,也就是我们从根本上是为了强大自身的力量。拥有知识,获得能力。一个人的智商在一定的程度上要取决于理性大于感性的情商,才能更好地去适应社会而生存。
“相见不如怀念”是一种生命精神的能量,乍听残酷,其实不失为一种理性,同时更能通过时间认清自己。 有句话叫做:懂了遗憾,也就懂得了人生。
《包》这本书的精彩处太多,就连描写艾玛的死亡都是绝对精彩的。
写这篇文我不能不提到我读过的一篇名人评论,在这里我想把它推荐出来作为本文的终结:
《包法利夫人》:古典和经典 (作者:陈村)
我很早就注意到,每一部论及法国文学的书,必然要提到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对它的褒扬用的是最高级的词,说它是一部可以给作家们当教材当老师的书呢。我愧有小说家的虚名,多年前,也曾怀着敬畏的心情捧而读之,指望获得高人真传。也许那时我尚年轻,也许译文不对我的脾胃,反正没读出什么好来。读了一半,居然自暴自弃地割爱了。心里还纳闷得很,那书好在什么地方呢?
我把此书一字一句读了是在周克希先生送我他的新译之后。压在枕下,每天睡前读一段,用了十来天就完工了。倒不是不能快读,而是觉得此书和快读不相宜,要咀要嚼。每天半夜,昏黄的台灯下,和那个叫爱玛的女人约会一幕,或者说是偷窥,反正想看看她到底怎么了,想看作者还能做出什么事情。书好像比印象中的薄了许多,那些句子也不再烦人。以前嫌那故事太老,无非红杏出墙不得善终,多么没有新意。现在看起来,故事越老,写的人越要有想法和本事,不靠花招就拢住了读者。再说,小说写到今天,还有什么故事不是老故事呢?福楼拜以每天工作12小时的狂热写了4年零4个月,最后竟把写成的1800页原稿删节到500页(三分半还多),这种对文学的沉溺和偏执是没几人能做到的。它的长处是磨出来的,却不失神采飞扬的激情。它不夸张,只求把人原来的样子写出来。还有什么比人原来的样子更令人惊骇的吗?
它几乎没有评判地叙述了一个女人的可爱和可气,梦想和痴狂。故事顺水而下,自然到必然,而福楼拜又是狠毒的,如老子所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不肯网开一面。
《包法利夫人》首次发表于1856年,距今快一个半世纪。这本表面安静的书,号称古典和经典的书,对现代人,比许多一惊一乍的当代文学更为中肯。古往今来,人的道具在变,而人性和人的困境总是恒一的。洋人和华人说到底也是一样的人。一本好书,只可惜了爱玛的性命。爱玛没有走出去,不是福楼拜不让她走,而是,那种燃烧和欢乐永远是走不出去的。如果没有牺牲,那样的燃烧还有什么热量?
我私心感谢周克希先生翻译了此书,让我感觉到书变得薄了,从而读完全文,影影绰绰地望见福楼拜的居心。真正的阅读当然是读原文,有色彩也有韵律,但对不识原文的我,这样的翻译就是恩赐了。
我看见周先生的一字一句,看见他努力在中文里找出和原文相称的节奏。他的译文是可以读的。我曾出声地读,很舒服。他的文字不夸张更不嚣张,肯用真嗓平常地说,把功夫做到了内里,贴心贴肺。从来的好的文学都是这样的,“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简直是白话,还不避同字,而且再读下去居然还敢又弄出一个“黄鹤”来。我欣赏周先生如履薄冰的翻译态度,欣赏他对文学的福楼拜式的沉溺。这么说,此书在中国真是找对了翻译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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