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谁剥夺了我的知情权郭双年

发表于-2009年01月04日 上午11:14评论-2条

谁剥夺了我的知情权

2008年12月30日晚,和往常一样我和朋友相约一起外出散步,出门不远,就发现散步的道路被交警临时管治,再行一段路程,方知市政府要举办迎新年烟火晚会。我感觉很是纳闷,怎么这样大的活动周围市民和我一样竟然一无所知。因为市民们事先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所以当晚观看烟火的人自然是少之又少。

我想,举办这样的烟火晚会,怎么说也要花费纳税人二三十万元的银子吧(我的保守估计,实际可能比这还要多),花费这么多血汗钱,自己作为一个纳税人怎么就一点不知情呢?大多数市民和我一样,都成了冤大头,我们的“主”都让官员们给“做”了。按照公民社会来讲,广大纳税人才真正是城市的主人,政府官员是勤务员,是“公仆”,“公仆”岂能僭越权限胡乱拍板,花费纳税人的钱而不征求主人的意见呢。看来我们城市的管理者是角色错位,颠倒了主仆关系,总习惯在决策方面一言九鼎,让主人一边凉着去。这岂能是一个民主政府的做法。对于奥运会这样的大型活动,我等公民发表不了什么意见,但对所在城市的重大活动应该有知情权,这实在是一个公民的悲哀。可能有人笑我是搬起碌碡砸星星,掂不来轻重看不来高低,不知自己姓啥叫啥了,但作为公民,表达一下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还是可以的。也算是一种精神自慰。不然,官员们会认为纳税人的脑子都比驴踢了,想怎么糊弄就怎么糊弄。

如今网络传媒这么发达,要说政府倾听民声也是很容易做到的,事前发个信息不就得了,看看网民们是怎么看的。因为迎新年燃放烟火,对一个城市来说也算得上是一件大事,要花纳税人很多的钱,不是“公仆”们自掏腰包,所以决不能由少数官员说了算。这里的关键点,是官员们心中有没有纳税人。如果唯我独大,坐拥一方,那来自低层的民众呼声自然就不值一提了。靠这样的政府为民办事,只能是天方夜谈。

有一句俗语说:崽买爷田不心痛。那些视民意如粪土者,何尝不是如此。但是我奉劝那些自以为是者,切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我并不是说本市迎新年燃放烟火中有多么大的过错,而是事前一定要征求市民的同意,让市民们明白自己的钱到底都花到那里去了。

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欧美一些国家连官员的接待用餐都要向民众公布,这样才保持住了他们国家官员的清廉。我们要用好这个他山之石。这样离党中央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就为期不远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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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灵苦渡点评:

问得好!我们需要回答。

文章评论共[2]个
燕归来1997-评论

来过,问好!at:2009年01月04日 晚上10:45

郭双年-评论

呵呵,谢谢欣赏,at:2009年01月05日 晚上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