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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对强势的抗衡:《决斗书》司马剑雪

发表于-2009年01月02日 晚上9:01评论-0条

近日,网上出现了一份《决斗书》的帖子,写帖子的人是郴州的一位普通人彭北京。此帖一出,立即引起了网上热议,一致对彭北京遭受到的不公正的判决表示愤慨;对他这种选择决斗这种方式表示支持。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弱势对强势的抗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司法机关的行为显失公平。

决斗这种形式,多在西方一些国家出现,在一些小说情节和老电影中经常出现。十九世纪著名的俄国诗人普希金因与一名达官贵人决斗,最后壮烈地死在了这位达官贵人的枪口之下。普希金死时,不到四十岁,一名蜚声俄国文坛的就此殒落了。不过现在,即使决斗输了,彭北京是不会就此倒下,就此殒落,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位普通老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决心。

事情的缘由很简单:1995年,彭北京与一名黄生福的人及宜章市城南企业办三方投资,兴办了一家企业。后因股权纠纷,提请了法律诉讼。但身为法院院长、执行局长俩人置法律于不顾,颠倒是非黑白,出现了人为的冤假错案,严重侵犯了彭北京的合法权益。近十年来,彭北京走遍了郴州、长沙、北京等地,甚至得到省纪委书记的批示后,仍然徒劳。万般无奈之下,彭北京才出此下策,与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决斗。

从这位一腔愤怒的普通老百姓身上,我们看到了撇开法律方式之外的一种选择途径,体现出一位公民的特质和血性。据说,连郴州市委书记戴道晋也表示“彭北京有冤屈。”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可以说明此案有冤屈。一是公司财产与权股不能混同,作为股权是一种投资行为,根据经营状况,所有者权益有升有降,但股东的权益不能被随便剥夺。执行款的去向,据悉执行法官以打白条的方式占用彭的82万元执行款,一直拒不归还,也说明不出去向,令人生疑。三是原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已是锒铛入狱之人,为什么这样的错案仍执行不下来?难道是还在遥控地方司法?种种迹象表明,司法腐败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中间仍然存在,甚至是明目张胆。

决斗的方式固然不可取,但也体现了一种与司法腐败作斗争的精神和勇气。有句名言:“一定要用自己的光照亮自己。”可以想见,法院院长、执行局长绝不会接受挑战的,他们惧怕的不是彭北京本人,而是来自老百姓正义的呼声。法律是保护老百姓的防线,但如果成为一些势力的工具,那就需要借助媒体的力量来维护弱者的权益。

法院院长、执行局长输掉的不是底气,而是在他们把持下的地方法院的法律尊严。

茄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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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紫云山人点评:

在公平、正义与腐败、邪恶的较量中,我们要维护法律尊严。有了法律尊严,就不会有弱势对强势的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