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四个地方吃酒,一位领导的父亲七十大寿、一个亲戚四十大寿,一个朋友结婚,一个朋友三十周岁生日。没办法,我和妻子只好一个去亲戚家,一个去结婚的朋友处,而另外两处只有委托别人带情了。
年年都是这样,每到冬天,也就是十一月份起,酒席就不断。十一月份六处酒席,这个月更是吃了十一处,人情费达2200元,比工资还多。而今年以来,我付出的人情开支达8000余元。
中国人历来有好办酒席的风气。有的人家是几乎年年办酒席,大前年结婚,前年孩子周岁今年乔迁,明年自己生日,后年老婆生日,再以后是父母亲几十大寿。如果说结婚、乔迁、父母七八十大寿或者病逝,还可以理解,也是应该的,毕竟人生结婚、乔迁就那么一次,最多两次吧,上年纪的父母活在世一年是一年。白喜事更不用说,人只能是死一次,我还没有听说死两次的。至于像孩子周岁、十周岁,大人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周岁,以及孩子参军、升学等等,根本没必要大摆酒席。实在要庆贺,在自己家里办一两桌,请自己的家人和直系亲属一起热闹热闹,就是最好的表达方式了。可是,偏偏国人很少愿意这样做,反而是竞相做酒,互相攀比,比酒店档次,比酒席规模,比人情多少。好像不这样比一比,就不习惯,就没混好。
为什么国人爱做酒?很多人说是喜欢热闹。我看并非如此,各人的目的不一样。一种情况是人生不可或缺的喜庆,比如结婚、乔迁等,自然无可厚非;一种情况是,原本不想做酒,因为过去很少做酒,付出的情币太多,不得不办一场酒收回,难得热闹一次,脸上的笑容却带点无奈;一种是借做酒敛财,这类人又分两种,一种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借这个名义变相行贿,做情的人心甘情愿,酒醉饭饱回家后还笑呵呵的对老婆说:“哈,总算有个机会给某某送礼了!”还有一种是一般百姓,他患上了“做酒症,”一年不做酒就不安,为啥?因为做酒做得多,肯定赚钱。很简单的道理,同样两个好朋友,十年内你做两次酒,他做六次酒,以每次人情币一百元计,他要赚400元。按照每次酒席二十桌两百人的保守估计计算,这十年他赚8万元。就是扣除多出四次酒席的成本(假如每桌成本为400元,每次为8000元)32000元,纯赚48000元,相当于我们两年的上班收入。
正因为做酒确实能赚钱,不少人乐此不疲。本来,你做酒我做酒,彼此我去你往,借这个机会聚聚情意,热闹热闹,也是无可非议的。可恼的是偏偏有这样的人,他做酒你去了,你做酒他借故不来了。我在公安局工作的时候就遇到一个这样的派出所所长,他三年做酒三次,每次我都去了,轮到我父亲八十大寿的时候,请他没来。半月后他解释是办案出差了。这也可以理解。不料,后来无意间与几个同事聊天,提及这个所长做酒的事情,我才知道类似情况同样发生在他们身上。其中一个女民警,上月刚参加该所长父亲生日的酒席,下月她结婚请他,他就不来了,说是工作忙,不记得了。其实,类似这个所长的现象生活中还真不少。这种人比起那些多做酒的人还可恶。因为这已经是上升到人品问题了。
我一向是不爱做酒的,无论儿子周岁还是我和妻子过三十周岁生日,都是悄无声息过去的。今年四月我父亲过八十大寿,我本想就办两三桌,请自己的内亲们热闹热闹,可一想到结婚八年就做酒一次,付出的人情太多,只有到酒店操办酒席。其实,做酒是很累的事情,光发送请帖就要奔波两三天,还有酒店的应酬。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我敢说,大多数老百姓是不愿意做酒的,除了酒店老板。
哎,当前的这股做酒之风何时减弱呢?——我不能说何时休,因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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