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夜都放着那首《蝴蝶》:
“……嘴唇还没张开来,已经互相伤害;约会不曾定下来,就不想期盼;电话还没挂起来,感情已经腐坏;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去得也快……”
林文的歌词写得完美无缺,王菲张着一双冷漠的眼睛,用她一贯慵懒散漫的声音唱着。
感情是一只脆弱美丽的蝴蝶。
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坐了一夜。最终,一滴眼泪从脸颊滑落下来。
两年的感情竟被他所谓的“我现在不喜欢你了”所宣告破产,杰是洒脱的。
可我并没有不喜欢他,所以我不洒脱。
11:55。我起床外出觅食,再怎么样也不能站自己的胃跟着自己的心一起受罪。
初夏的淮海路,悠闲的行人提着重重叠叠的包装袋,看着露天舞台上做秀的少女唱劲歌跳热舞。还好有刚刚绽出新芽的法国梧桐,那婴儿手指般的青绿嫩叶,站我不致想睡觉。啃完了鸡腿,开始漫无目的地闲逛。看看路边的恋人,女孩子都依照着流行杂志所指导的--穿着粉色的娃娃衫,细细的窄腰裤,自然得体地微笑,倚在男孩的肩膀上。再看看自己,黑t恤、黑运动裤、黑跑鞋,整个跟泥鳅没什么区别。其实,以前我也一直是黑色的,只是那时的黑色是快乐的,而此时的黑色是忧郁的。
想到这,我有些心酸地笑了笑。
“小可!”
我转头,是哲灿烂地笑着。
“是。”
“你好像不快乐?”
“没有!”
“那你为什么没有笑容?”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嘴角竟一直紧紧地绷着,赶紧全舒展了一下,嘴角都差点抽筋。
“你要不要吃可爱多?”他突然问道,边上是一家超市,冷饮柜台前人头攒动。
“无所谓!”
“女孩子都会要草莓的!”
“不,我喜欢巧克力的!”
“和我一样噢!”他的话语中带着明显的笑意,挤进人群。
找了一个街角坐下,“给你。”
“谢谢。”我将整个包装一撕到底,一下子便裸露出咖啡色的蛋筒,然后大口大口地咬着,不一会儿便已有一半冰淇淋阵亡。
“原来女孩子中也有特例啊!”
“啊?”我转头望着他。
“本以为女孩接过冰淇淋后会小心地拆掉最上层的包装,然后在巧克力的花冠上舔一下,再小口小口地吃。”
“今天让你大开眼界了吧?”
我暗想丢脸,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往日好辛苦的淑女形象今天彻底完蛋了。
“哪里。很可能嘛!我喜欢率真!”
我再一次转头看他:谈不上帅,却清爽可人,长长的刘海掩映下的漆黑双眸,小麦色的皮肤,还有--很可爱的笑容,像--初夏绽出的新芽。
“去哪玩?”他问我。
“随便。”
我抬头望了望,天变得有些阴沉起来,灰色的云在天上缓慢地飘游着,棉絮一般连阳光都看见了。
“天也是灰色的……”我呢喃。
“不许随便,我不相信偌大的上海没有你想去的地方。”语气自信异常,根本没有理会我的抒情。
何必在一个充其最平时是同学而现在是玩伴的思哲前面自言自语呢?他根本不会在意。
我苦笑着:“那么去极乐仙宫吧!”
各式电子音乐混杂在一起,形成杂烩般的声浪,袭击着我的听觉,偶尔分辨出有人在唱yuki的“向前冲”。
穿着奇装异服的少男少女挽着手从我眼前掠过,我只好装出一副冷冷的表情来掩饰自己的不安。
“站你久等了。”
思哲托着一个塑料盘出现在我的面前,盘子里闪闪亮亮的是一堆代币。
“让你玩到爽。”他得意洋洋,仿佛盘子里不是代币,而是鲜花之类的奢侈品。
“也让你玩到爽。”
“哈哈……”思哲爽朗的笑声即使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依旧突出。
“那么,我们玩dj机,你吉他弹得不错。音乐天分肯定也不差!”他单手托住盘子,空手右手拉住我在人群中穿梭。
迷绚的光线,在眼中刻上烙印,身体轻盈得仿佛要飘起,一切都已变得茫然不知所措。
“朋友,你让开好了!”他对那个dj机上一片miss的小个子喊道。
小个子头也不回,继续笨拙地敲打着,继续一片miss。好好一首《beautifully》不知怎么被弄得支离破碎,含糊不清。
思哲放开我的手,把盘子放在机器上。
“look at me!”给我一个自信而慧黠的笑容,拿起两枚代币塞入机器:“对战,go!”
帅呆了:纤长的手指舞动,飞鸟般上下飞腾,敲击着键盘,屏幕上一片赏心悦目的“cool!”,每个节奏都清晰有力,感觉比原版还棒!
小个子开始紧张,不停地扭头看思哲,只不过不管他紧张与否,屏幕上永远是miss。
开始有人围观,有人击掌叫好。
思哲越发来劲了,干脆闭上眼,晃着头哼唱着,漂亮滑爽的黑色刘海随着节奏飞扬,被灯光漂染成七彩。双手不停变幻着,交替着,快得看不清楚。
只有音乐,几乎与他融化成一体的音乐,像果冻一般在每个人心间弹跳着,撞击着所有人的感官。
边上的几个男孩女孩已开始随着音乐舞蹈,我被簇拥在人群中,被音乐撩拨着,兴奋得无法自己。
“他是你的bf?”一个女孩问我。
“啊……’我不知如何回答,直直注视着他的背影。
歌声戛然而止,思哲环坏地朝我一笑:“要不要一起玩?”
“all right!”狂妄的小个子不知所踪,我坐上去,“你激起了我挑战的欲望,我们大战!”
“好啊!”
我放松地看着屏幕,和音乐合为一体,随着节奏,看准键盘,敲下去。
“太棒了,小可!”
“本来就不比你差嘛!”
“再来!”
“好!”
不知不觉已是5点。
我的手酸麻不堪,居然在dj机上泡了这么久。
“我要回家了。”
他盯着屏幕,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啊?好吧好吧!我们走吧!”
“走喽!”我们一路冲到楼下。
外面的灰云已散,露出湛蓝天际的天空,心情一下子舒展了许多。
“其实,天空从来都是蓝色的,只是偶尔会被乌云遮住罢了!”
原来我的自言自语他已听到。
原来外面的阳光,真的和他的笑容一样灿烂。
原来他的答案……比阳光更令人心驰……
杰的女朋友邀请我参加杰的生日party,并有些挑衅地说:“希望你能带上你的男友!”
我有些生气,但脸上微笑着答应:“好的,我一定会来!”
我叫了思哲,并告诉了他事情的前因后果,他答应了。
勾起腿,倚着身,手指在背后光滑的金属墙面上不停地划着。在银色的电梯里,我看着门上的广告:“马上要上演了!”
电梯门开了,“我们走吧!”
“等等!”
我的手突然被他握住了,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我用眼角的余光瞄向他的手:修长的手指,像紫藤一样缠绕着我的手,潮潮的!
“现在走吧!”
包房里似乎故意被调得灯光通明。杰和他的女朋友还有一大群有的我认识,有的不认识的朋友,考官一般上下打量着手的思哲和我。
我像“恋爱中的人”一样幸福地笑。
“很高兴你们能来!”杰很风度地站起来,“请坐吧!”
我尽量甜蜜地微笑。
思哲被杰的女朋友邀请唱歌,我听到她问思哲:“你为什么喜欢小可?”
“因为她可爱!”
是……真的吗?是台词吧?
“有多可爱?”
“比可爱多更可爱。”
“?”
“那就是超级可爱多!”我一下子蹦出滑稽语调。
“哈哈……”这下大家一个个笑翻在沙发上,气氛融洽多了。
桌上零乱地摊着薯片和一杯杯不再冒泡的汽水,杰和他的朋友深情款款地唱着情歌。
一曲终了,大家不管刚刚捂着耳朵如何偷笑得呲牙咧嘴,都会送上热烈的掌声,还会送上“你们真是××第二代”之类无关紧要的赞美。
于是每个人都开始笑得花枝乱颤。
深夜11点,结束了。该告别了。
“谢谢你,再见!”
“等等……!”思哲叫道。
我站住。
“做我的gf好不好,不止今天,还有未来!”
我回过头,注视着他。不再狡黠的双眼写满了真诚和期盼。
在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个叫小可的女孩子。
一个比可爱多更可爱的女孩子。
一个超级可爱多的女孩子,一个被喜欢着的女孩子。
我还能说什么?连今天的月色也如此朦胧动人。
晚上,我听着《betterfly》,而不是王菲的《蝴蝶》。
终于明白,世界上的蝴蝶有好多的种版本,而真正属于我的蝴蝶,终于飞上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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