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到一饭馆吃饭,门前有一乞讨者,头发花白,满脸皱纹,佝偻着背,用粗糙的手颤微微地端着一碗剩饭津津有味地吃,看那饱经风霜的脸,就知道是农村人,大约是老来无人抚养,故而在大城市各个饭馆吃别人的残羹冷炙。老人多可怜啊,一大把年纪,为了活命,冒着风寒,四处乞讨,过着非人的生活。农村现在也有低保,为何这老人没有呢?
正想着,老人拄着拐杖蹒跚地走进饭馆,眼睛浑浊,他一言不发,只是把手伸出来表示要钱,有几个顾客发了慈悲心,给了一两毛钱,到我旁边,我毫不犹豫给了1块钱。平时遇见乞讨者,我也是给一两毛,但看到这位无依无靠的老人,我就不由自主给了1块钱。
老人出去后,又有一乞讨者,穿着一件黄上衣,身材高大、妥实,看起来有五十来岁,他站在饭厅里左顾右盼,服务员大声说:“出去,不得够了!”他还是站在饭厅了一动不动,服务员骂道:“真是死皮!”有两个女顾客吃饱饭后,扬长走了,碗里各剩一点炒面,他急忙走过去,将一只碗的剩饭迅速倒在另一只碗,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仿佛吃得分外香,如五八九年的饿汉。他吃得底儿朝天,一点都不剩,吃完饭,就心满意足地走出了饭馆。
前一位老人七十多岁的人了,确乎无力务农,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靠讨饭度日。但后一位中年人,年纪不算太大,完全可以自力,却偏要吃现成饭,就太不应该了。
生活在城市中,乞讨者是随处可见的。有耄耋老人,有大人监护的婴儿;有缺胳膊断腿子的残疾人,有穿着校服的中学生;有拉胡唱歌的,有弹琴抒情的,还有专门骗人的。有一次,我和妻、女儿在铁二小门前吃早点,一乞讨者到我旁边过来要钱,女儿宝宝喊道:“爸爸,给钱!”我便从兜中掏出2毛钱欲给乞讨者,旁边一男子说:“不要给,这是骗子,他是岷县人,懒着不务农,天天在这一带要钱”。我说:“2毛钱,就给了这骗子!”在给钱时,我问这个乞讨者说:“你两肩有力,为何不回家务农呢?”他笑而不答。我说:“再不要这么了,遭别人的歧视和白眼,有什么好呢!”他说了一声“好”,就走了。
一次,我在上班的途中,有母女两人,声称自己在旅途中把钱丢了,要8块钱的盘缠,其情可悯,我就给了8元钱,她们说了声“谢谢”就走了。我便继续朝前走,没走几步,又有一对五十来岁的夫妇,说他们是外地人,坐公交车时不小心钱让小偷偷了,回不了家,让我大发慈悲,给8元钱。我问她们是那辆公交车,钱是怎么偷去的,他们竟然回答不上了。我知道这些都是骗子,便一分钱没给,径直走了。
今年7月的一天,我们在陇南文县县城逛街,有一男孩说他们家的房屋在地震中全塌了,父母也遇难,现在流浪街头,以乞讨度日,我们一行三人都觉得此孩子很可怜,每人掏了10元钱给小孩。小孩说了声“谢谢叔叔”,就欢快地跑了。后来,我们注意观察此男孩的踪迹,发现他们结成团伙,是专门从事骗钱的。我们几个栏住那男孩,要了30元钱,同时,对这些男孩郑重地说:“今后再不要从事这样的勾当了,要不然,我们抓住就不轻饶你们!”那些男孩说了声:“再不敢了”,就跑了。
有人还见过,白天乞讨,晚上在高档饭馆就餐的人,不过,我想,这是极个别的,毕竟讨饭是一种下贱活儿,人到不得已,是不从事这玩意儿的。至于以乞讨之名,行骗钱之实,这确乎是令人讨厌的行为,应该得到全社会的谴责。
2008年12月3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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