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用辩证的眼光看世界石十天

发表于-2008年12月05日 晚上9:48评论-20条

关于人性问题,古今中外论述很多。孟子说性善;荀子说性恶;告子说性无善无不善;杨雄说性善恶混;歌德说,人出生犹如一张白纸等等等等,这里主要说一下孟子,荀子和荀子的徒弟韩非。

孟子说性善,意思是人一出生就先验地拥有诸如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这样的善心,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荀子说性恶意思恰恰相反,他认为人一出生不可能有这样的善心,反而有的是诸如嫉妒,好利,喜声色这样的恶心。黑格尔评价性善性恶论说:“主张性恶要比主张性善深刻得多。”我就搞不懂了,为什么主张性恶要比主张性善深刻得多呢?性善性恶,不过也就是同一个层次的两个对立的观点而已,无所谓谁比谁深刻。于是就要提到韩非,北京大学2004年出的《中国哲学史》里说,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其实我觉得他不但继承,而且还发展了。韩非说性恶是他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成了赤luo裸的利益关系,他说,人都有为自己打算的一颗自为心。如此说来,荀子说性恶,只是与那些善心相对的恶心,而韩非说性恶是深入到了人的根本,也就是说,无论你拥有的是善心还是恶心,其实你都是性恶,都是为自己打算,都是有一颗自为心。这里就举个例子,我走在路上,见一乞丐讨饭,那乞丐双腿残废,匍匐在地,一路人见其可怜,大动恻隐,给了他一百块钱,这种现象在孟子那里就是性善,因为他有同情心,有恻隐之心这样的善心,而在韩非那里却仍旧是恶心,因为虽然看这路人发的是善心,但是这也是他的善心,他之所以给那乞丐一百元,是因为他动了善心,而他的举动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善心,如果说他没有这个善心呢?他还会给乞丐一百元吗?答案当然不会。这种观点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会有自己的想法而去大加批判,但对于另外一些人,他们或许仔细想想,还真有这么一回事情,于是就以为世间无所谓善恶,不过都是为了满足各自的私立而已,这种情况用在那乞丐身上会出现一种现象,就是乞丐接了那一百块钱,大摇大摆地走了,也不感谢那路人,因为路人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善心而已,如果再想下去,乞丐甚至会想,他还满足了那个路人的利益呢,他还应该感谢我呢!

照这样看,人性还真是恶呢,世间又哪来善?其实大不然。姑且我们认为上述观点是真理,那么表现在外的行为又如何说呢?路人帮助了乞丐,的的确确是帮助了他,给了其一百元,如果那乞丐正巧三天三夜没吃饭,拿这救命的一百元买饭吃,路人岂非救了乞丐一命,功德无量了吗?虽然是恶,但是行为上却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件善事,表现在外的行为,我们是不能够忽视的并且还要承认,就好比一个漂亮的女子,佛家认为女子不过是大便,小便,骨头,烂肉包起来的一堆臭皮囊,可是漂亮女子的外表确实楚楚动人,这是不得不承认的,如果只认为其是臭皮囊,那么还有哪个男人敢与其同床共枕?整件事情,既有善又有恶,那么究竟是善是恶,如何判定呢?只有一个结论,就是既善既恶,既恶既善,善中有恶,恶中有善。这就如同祸与福,我们通常认为,做一件事情成功了是福,其实不知道其中还有祸;一件事情失败了是祸,其实我们不知道其中还有福。成语里就有“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说法。这种祸福之间的哲理汉朝贾谊在《服鸟赋》里说得深刻: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忧喜同门兮,吉凶同域。”

世间之事其实就是如此辩证,说来说去,正反两面都是一窝里的东西,没有绝对的纯度。还有得与失,快乐与痛苦,都是一样的。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人,他们看惯了自身的失败,看惯了社会的丑陋,看惯了人生的痛苦,整日就悲观消极,郁郁寡欢,实际上是大错特错。有人说,人生有两只眼睛,一只用来发现丑陋,一只用来认识美好,那么这些人他们无一不是独眼龙,或者一只眼睛的视力有很大的问题,需要矫正,再严重点的,就变成了麻木不仁的瞎子了。

世间之事本来就是辩证发展,明白了这点,用辩证的眼光看世界,那么就有了选择的能力了,快乐或者痛苦,都可以依自己的心愿选择了。因为快乐中有痛苦,痛苦中有快乐,为什么有些人非要执着痛苦的一面呢?

写到最后,我隐约想起曾经听过的一老一少的对话。少的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老的唉声叹气地说,你太幼稚了。我想这老的也很幼稚,因为其实认为这世上都是坏人的人和认为这世上都是好人的人一样幼稚。而且换种角度说,少的还比老的聪明,虽然他的看法片面,但至少他快乐,而老的呢?既片面,又痛苦,真正的得不偿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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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千山我独行点评:

对世间之事进行剖析的文字,具有一定的思想性与可读性。

文章评论共[20]个
千山我独行-评论

理性之文~~~~~~~问好~at:2008年12月06日 中午12:15

石十天-回复谢谢编辑点评! at:2008年12月07日 上午10:04

一剑知秋-评论

小时候就听人家教育,人之处,性本善,当时还没完全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就姑且相信了。后来发现,本就不是那么回事,社会黑暗太多太多了。我相信,人性决不是善的,人的本质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不惜损害他人的一切代价,所谓的为别人服务的好人,不过是为了获得美名,好名声什么的,或者不伤害别人无非也就是怕受到别人的报复而已。人性,晦暗,狰狞。at:2008年12月06日 下午6:27

石十天-回复文友思想太消极了吧?呵呵 at:2008年12月07日 上午10:08

一剑知秋-回复没法子啊 呵呵 at:2008年12月07日 上午10:20

帘外落花-评论

hao wwen zhangat:2008年12月08日 上午11:32

石十天-回复谢谢夸奖,问好! at:2008年12月09日 中午12:26

悠游小竹-评论

我要说的是,文章的前半部分,关于人性的剖析,是不够科学的,尽管它在某些方面存在这一定的意义。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的观点如下:其一,人的本质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后天社会生活和实践中形成的。说是善或者是恶是片面的。其二,人的本质是会发生变化的,这点正如你所说的善与恶的辨证统一。人的本质是随着社会关系变化而变化的。其三,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文章的后半部我很喜欢,尤其是 “世间之事本来就是辩证发展,明白了这点,用辩证的眼光看世界,那么就有了选择的能力了。”at:2008年12月08日 晚上8:53

石十天-回复值得一鉴!谢谢小梦点评 at:2008年12月09日 中午12:27

王者不行-评论

一个人的“性”是善或非善在于他的行为,无行为则无所谓善或不善。at:2008年12月10日 晚上8:57

石十天-回复文友难道否认主观动机的价值吗?这可是一种走火入魔的行为论,呵呵 at:2008年12月10日 晚上11:36

石十天-回复哦,再添两字,是一种走火入魔的极端行为论! at:2008年12月10日 晚上11:37

王者不行-回复用主观动机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是一个虚假命题。首先,一个人的主观世界只要他不表露,别人根本看不到;其次,即使他表露了,别人也不能据此判断他的善恶,因为很多时候,人所表露的主观世界,并非他自己的主观世界,比如在“文革”的时候。所以,人性的善恶只有依据人的行为来衡量。例如一个犯罪嫌疑人,在他没有犯罪之前,别人不可能认为他是一个“恶人”。这么简单的道理,石先生怎能不懂? at:2008年12月11日 上午10:40

石十天-回复王先生,请你明白一点,我并没有单纯的认为一个人的好坏完全由一个人的主观动机来评判,反而你的观点陷入了另一个极端,就是完全以行为的外在表现来评判善恶。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什么才是行为?行为的定义又是什么呢?科学界研究出,精神其实也是一种物质,只是我们人类肉眼看不到而已,若此理论成立,那么我们的举手投足,以及思想,欲望又哪一样不是所谓的行为呢?当然,我和作家三毛有一点像,就是讨厌无休止的争论和烦嚣,辩来辩去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什么太大的意义。我看这样吧,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如果你答出来,那么我就勉强接受你的极端行为论吧。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如果一个父母出发点是想让孩子快乐幸福,并且费尽苦心。但是行为方式却大有问题,结果反其道而行,把孩子折腾得痛苦不堪,以致忍受不住,堕落甚至自杀(这种悲剧全世界天天不知道有多少场上演),那么你说这父母是善还是恶,如果就其行为来说,是恶,那么是不是该像有些宗教说的打入十八层地狱呢?可别给我无所谓善恶的答案,如果无所谓善恶,那么你就等于自己将自己的极端行为论推翻了。王先生,请指教! at:2008年12月12日 上午10:35

石十天-回复王先生,说实话,我还是忍不住想批驳一下你的观点。你提出一个论点——用主观动机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是一个虚假命题。这个我是认同的,但是你用来证明此观点的论据却是摇摇欲坠,立不住脚的,且不说你的观点未经过实验和非学术性,没有反面的论证,一个论据也是无法成立的。就说你的第一个论据,一个人的主观世界,只要他不表露,别人根本看不到,其实我觉得未必,有一门学科大家都知道,叫做“心理学”说穿了就是专门研究一个人的主观精神世界的学问,研究的是主观世界各方面的数量规律性。有时候,不是一个人不表露,别人就无法窥探出他主观世界的一些奥秘。你说的第二个论据,之所以无法用主观动机来判定一个人的善恶,那是因为人所表露的主观世界很多时候并非自己的主观世界,这里你要看清一点,你说的是“很多时候”,那么如果碰到一些偶然情况呢?你又作何解释?当然,人的主观世界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在我看来完全就不是自己的,或者也可以说完全就是自己的,这就是一种辩证,其实一个人的主观世界,归根到底都是来自外在,即使是遗传,也是传自父母的,总的来说,都是一种社会各方面总和的产物,那么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来说,自然就是自己的,我们除了喜欢做什么,还有应该做什么,无奈没办法被逼迫做什么,实际都是自己的选择,根本没有存在于宇宙之外的独立的思想观念,当然如果你是一个先验论着,那么除外。最后,你说一个犯罪嫌疑人在他没有犯罪之前,别人不可能认为他是一个人“恶人”我不知道你给恶人打引号是什么意思,看不出,我就且当你没打引号,那么我问你,他的嫌疑人身份是如何给定义的呢?为什么不说你是嫌疑人呢?这个简单的道理也只是法律的规则和肤浅而已。很多时候在一个人还没有犯罪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统计学的远离,调查研究,完全可以找出它的数量规律性,也就是他犯罪的可能有多少,你说呢?王先生? at:2008年12月12日 上午11:08

石十天-回复哦,补充一点,虽然我认同你的“用主观动机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是一个虚假命题。”但是你这句话也是废话,因为我从来就没有说过判定一个人的好坏,完全凭借他的主观动机。 at:2008年12月12日 上午11:13

悠游小竹-回复我又看了一篇文章,以及文章评论。再发表一下感想:先说文章,看似是篇理性文章,很有价值。但从结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并没有说到点子上。我想,其实,或许人都知道自己有选择,而为什么选择痛苦。这才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其次,看你的回复。依然没有给王者不行一个正面的回答。或许你只是在自娱自乐的绕圈子。一种驴唇不对马嘴的回复(可能用词不当)最后要说的是,相对和绝对也是辩证统一的。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遇于相对之中,你是否也陷入了一种相对主义? at:2008年12月13日 上午10:48

悠游小竹-回复不好意思,最后一句打错了,改成,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 at:2008年12月13日 上午10:52

纤若无痕-评论

人性的善与恶,应该是取决于人们行为举止上的道德修养方面。个人浅见。at:2008年12月12日 上午10:47

石十天-回复呵呵,大家都是浅见,加起来就是深见了,问好! at:2008年12月12日 中午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