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都是中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同一个组,做前后桌。
我是个称职的英语课代表,在开学的第一天就严肃认真地查没给人的作业,他没带被我狠狠地说了一通。无奈的冲我笑笑。
他是个数学天才,应该说是精英级别的。而我呢,数学白痴,完全迷迷糊糊地听老师讲课,从来没有明白的时候。就因为这,他就经常夸奖我是天下之最——笨。
上课时,我们总是吵吵闹闹的,简直就是对大冤家。下课了,也总是为了小小的事情而争论不休。日子随着一句句拌嘴的俏皮话渐渐逝去。好快乐哦!
但过了一学期后,我和他虽然一如既往地说,但好像越说越没话题了。于是,我便不经常利他了。课堂明显的安静了许多。可是,一个阴雨天,我皱着眉正准备回家,他突然叫住了我,把我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红着眼睛问我:“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事了?”“没有啊”我疑惑的回答,“那为什么最近都不理我?”“我哪有?”我辩解道。他的眼睛更加红了,说实话,那时我可真有点怕怕的,心想这个人好凶哦!要离他远一点。从这时起,我们便再没说过话。
初二夏天的一个炎热的中午,刚刚学会篮球基本动作的我来到篮球场乡一试身手。偶然间,我看到了他。他一人在练三分球。太阳残酷的把大地蒸得滚烫,他湿透了,像刚洗过澡似的。没被湿衣服“覆盖”的地方早已闪闪发亮了。他好像没看见我,仍在专心的练习。汗珠向雨水般划过脸颊,亮晶晶的,他甩甩头发继续......我已经深深地被他吸引住了,痴痴地看着。上去和他打招呼,他羞羞地笑了笑“我打得不好,随便玩玩,你呢?来干嘛?”“我吗,当然是来打球啊,别忘了,我可是“伟大的”体委啊。”我也俏皮地笑笑。这个“蒸笼天气”也是我的colorful days。呵呵,很自然的,我们走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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