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乡下看热闹的机会很少,最常看到的就是公判大会了。看着那代表正义的大喇叭在呐喊,也时常跟着喊上一阵子,甚至很快就在小伙伴的游戏中实践着。尽管有时也看见那些双手拷着、双眼低着的阶级敌人们,一点也看不出任何嚣张的气焰,甚至觉得他们并不那么可恶甚至挺可怜,可心里立即就警告一下说他们都是坏人,赶紧提醒自己要注意阶级立场。
真正看杀人是在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严打。那次一溜摆了22个人,很多人从公判到枪决直到收尸都跟着跑了一趟。那场面实在够壮观,甚至终身难忘。其中最难忘的是其中一个死刑犯居然躲过了三个战士发出的三发子弹。而且每次都要大喊一声“冤枉”,这样直到第四发才解决了问题。现在还记得这人叫张建国,不知他是49年生人还是十一生日,反正因流氓罪被处决了。而私下交流的信息是他第一次审判是十五年,因不服上诉,结果倒免了这十五年难过的日子。很多人包括自己都觉得这人够上条汉子,甚至不少人私下说这人可能真的冤屈。不过这些,显然已经都成过去式了。
后来,这样的机会就越来越少,甚至知道了“嫌犯”并不是真的“罪犯”,就是真罪犯也有不被侮辱的权力,就是死刑犯也有要求尊严的死去的权力。这侮辱和尊严当然包括不被展览。而且这些也都是在中国法律明确了的。
不过,现实的看,可能中国还有些人需要再来几次普法教育。因为去年深圳就有“不少小姐嫖客一起被游了街”,今年又看见“陕西府谷押解3杀人嫌犯游街引数万人围观”的新闻。看来这游街也算咱的人文国粹,大概一时半会儿不会杜绝。如果真这样的话,咱倒是真想看看那些贪官们的模样,最好能同时带上他们须臾不离身的“小三”乃至“小一百四十六”们,也让大家饱饱眼福。
就算普法教育不那么彻底吧,至少对“政法大学”肯定没问题了。试想一下,那里随时随地都弥漫着法律的味道。就是清洁工、厨师、甚至是一颗树、一根草也都恐怕很理解法律的精髓了吧。
可这里发生的事情,似乎并不都那么合法。前一段就在中国最高等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庄严课堂上,本校的刀客就持刀杀死了正在讲法律的教授,不知道在他行凶的一刹那是理解了“夺爱之仇必报”的古理,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英雄?还是明了了当代“杀人偿命”的法律条款,做好了吃下一颗黑枣的准备?
如今在华东政法大学的课下,又看见了两个天真可爱的妹妹,就因为老师在课堂上讲了一些不那么对自己口味的敏感的话,就将自己的老师密告到了“反革命”的行列。
我们听了太多年的宣传体,读了太多的歌德本,似乎祖国永远是一片美好,世界一直都是美妙的春天。就算这两位都确实一直在红旗的照耀下生存在安全的蜜罐里,可现在作为职业法律工作者的后备军,还是应了解一下事物的两面性、人群的阴暗面、政策的局限性,和法律的无奈吧。否则将来怎么能面对那些狡猾的罪犯呢?可就因教授在课堂之上说了一些针砭时弊的语言,姑且不论这是否属于学术自由的范畴,至少你可以和老师平等交流,甚至说理辩论,可它们却采取了最让人不可思议向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教委告发的行动。这种行动,不知道是否是它们法律意识执着的标志,反正就普通百姓看来,对这事的评论,一是怀疑它们本来就带着神圣的告密任务,或是脑子真的已经被洗得容不下任何批评的言论。反正最后就剩下了一声叹息,为中国教育的悲哀,也为中国法律的未来!
从文革期间夫告妻反革命,父子划清界限的案例成风,到如今女儿告父亲包二奶败诉,从天下形势一片大好并且越来越好的艳阳天,到对毛祖三七划分的决议,总觉得空气中的阴影越来越淡了。可看了因手机黄色画片被罚款,到如今学生告密老师,倒还感觉到这份肃杀,与现在大风降温一样冷酷,与40年之前那个遍地红色的冰冻冬天一样寒战。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社会的确是进步了。在过去,到处都是“大快人心”的好消息,所有的敌人都被从重从快处理掉了。然而现在不一样了,无论是面对社会生活还是权力运行,你似乎还有地方发一下牢骚,对一些明显的不公平喊出自己的声音。当年的张志新在临死前没有留下最后的呐喊,现在的法律教授应该可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说话的权利吧。
回顾一些近年来一些法律工作者的作为,至少有些应该会青史留名,至少会留在你我的脑海里。他们是:有认定“佘祥林不认识自己老婆”的警察检察官法官。有对“自己战友也一样毫不留情的唐山南堡”职业法律工作者。有南京那几个不仅懂法律无情,而且还十分理解“人之常情”的法官。有广东有那些在“无期徒刑和五年监禁”之间画上等号的法官。有陕西有着高超木偶表演技巧法官,愣是将一张扁扁的周正龙演绎的活灵活现。加上最近上海和东北的两个“非常六加一”之间的精彩对决,还有一位全部律师团队被政府雇佣而无法对结石宝宝案开庭的法官们,期间除了北京那个敢在法庭上脱下法官袍大骂胜诉者的法官,真的觉得他们都白穿了那身庄严的虎皮!
都说法律是最后的保护。以前的就算过去了,希望在后头,光明在前头。可如今看这法大学生的作为,他们作为中国将来法律事业的接班人,作为百姓权益的潜在保护者,真不敢对那架天秤的位置,保留哪怕最后的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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