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常州人氏。好鬼神,结一朱姓术士,奉上宾。父死,觅佳穴,薛喜葬父。隔三秋,家渐殷实,地多良田,邻多卖为薛奴。
薛妻,原为乡绅女,乡之富户。绅好赌欠薛巨资,无还。女抵,不从,欲死,悲从。逾两载,无子,渐冷。遂与婢往,诞一子一女。妻苦,恰士来,遂往。
某日,妻遣一婢女约士。士往,妻悲啼。恐,问。妻曰:“尔爱吾否?欲与吾长久乎?”朱某笑而抚妻脸曰:“吾本一游荡术士,巧凭一巧舌结尔夫,得君所获饱食且与汝通,乐而不离,欲长久。”妻止啼,怒曰:“无耻小儿,吾恐事露且无子,薛欲驱。身心皆属君,遂与君计,无奈君有所私图,贪饱食,权不识君,独死不偷生。”朱闻色变。妻欲吊,止。朱某曰:“无悲,吾有计与汝长久,且从计邪!”妻喜,与朱欢。
翌日,薛宴术士与庭院。酣,朱故叹。薛不解,问曰:“士何所叹?”朱摇首不语。薛疑移前席。朱面露难色,故不语。薛恐,诺五十金。朱某乃曰:“吾昨观象有星坠于穴之东北,乃不祥兆,恐不能与君往,欲走,恐君不诺,苦也!”薛闻言悲,泣求避,朱不语,烦其泣,故与薛计。朱曰:“此乃婢祸,欲避,无他。逐婢女且遣汝一双儿女宿穴,天明,存否,安天命,吾等不得强求之。”
薛某不舍,不从朱某计。昼,一婢女坠井而亡。夜,仓失火。薛恐施士计。昼夜之事,乃士以金二十雇乡痞为之。婢逐,留其儿女,不往穴。婢出,乡痞缠,淫荒野,悲亡。薛不知。
妻得报婢亡,与士谋。再以金五十遣乡痞密投数蛇庭院。薛慌无计,士言:“君已出婢,小劫过而大劫将至,唯遣儿女往穴,失否,安天命。”顺士意,往。天明,儿女失,大悲,卧床三月有余。
薛失子,恐无后。遂与妻往。妻假意,顺薛,夜宿其所。士不爽,授妻秘丸溶于酒,饮,沉睡而不知觉。士遂霸其榻与妻欢,如此数月,竟不知。
翌年,妻育一子。二秋,士死,薛厚葬,妻甚悲,惑不解。子渐长,相与薛异,薛疑。又五年,大旱。乡众其薛开仓,不许,遣家丁守。乡死不计其数,乃迷声色。乡怒,夜宿其家府外,放家犬咬,不得济。
河南二技高者,乃兄妹者。师从马远君,马远君者,天下杂技之善者。游四乡,所到处,乡绅皆邀其献艺。某日,技高者封帖拜府。薛宴兄妹,求赏其技,从为薛与妻献艺。
兄妹技甚高。兄蒙布于眼绕院三圈,身不碰物。妹顶数十瓷碗,旋而不倒。宴酣,兄跃妻旁,扯妻离席。妻大慌,悲泣。薛欲逃,妹挡。子嚎哭,众不得顾。
兄拜薛某,甚惑。兄再拜,曰:“父,吾为汝儿。数年前,夜宿穴为一忠仆所救,育而投名师。今来,报母仇,惩恶人。”言罢,与妹皆落泪。大惊,旋而问妻,妻脱兄制,撞柱而死。
仆出,告薛某。乃知子为朱士骨肉,大泣。兄妹告乡人,开仓以济。寻母遗骨葬于穴旁,入宗祠。薛失所踪,逾三日,其尸见于荒野。兄妹收其尸与母同穴。子小,不甚懂,授技,不喜。稍大,教其识书认字,独喜阅《易经》,性与朱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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