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自己被判决18年有期徒刑时,李大伟(化名)长舒了一口气。再次抢劫,他为的就是这一刻。身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他,近日在清河999急救中心等来了专程前来宣判的法官。法官的宣判意味着——他能到监狱里免费治疗,保住性命。”这是新惊报2008年11月26日以题目为“北京一患重病农民为获免费治疗.故意抢劫入狱”的报道。看完这则报道后,笔者想起了几年前“类似于”的事件。那次事件是一位青年男子因盗窃入狱刑期满后,回归社会无法找到工作,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家人也对他弃之,使他感觉到现实生活的残酷,更“怀念”监狱里有保障性的生活,于是再次犯罪进监狱的念头突生,最终也抢劫罪成立入狱。
两个事件不难看出,他们的头脑清是清醒的,居然为了能获得某种目的而故意抢劫入狱。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更多的是折射出一种思考。首先,出现不幸的这样事件之后,家人对当事人的“漠视”,甚至是“抛弃”,造成了他们感到家对他们的疏远。如果他们都有个幸福和睦的家庭,有关系和体贴的亲人,他们有可能不会轻率的作出如此之举。这也是家人的悲哀。另一方面,当事人在对待生活的态度多一些积极健康的心态,少一些消极的应事态度,事情的发展就有可能不是这样的结果。而我们的社会,对这样的当事人多一些理解和宽容,也许就不会或者少出现这样的局面。难道一次是错,就将定格终生是错吗?这是他们遭遇的不公正的社会想象!
其次,医疗机制与就业机智的不完善,造成当事人走极端化道路。试想一个生活在医疗机制相对完善的公民他会为了获得某种医疗的免费而“铤而走险吗?”答案是否定的。从这点上讲,“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可以反映出现在相当滞后、还不完善的医疗制度所造就。同样,一个生活在就业机制相对完善的公民,他会为了仅仅满足生存的基础上,再度跳入“高墙”吗?没有人愿意或者说自己喜欢关在高墙里,获得那所谓的“生活”和“自由”。这些都是当事人而不得不以极端的方式为自己获得生存的机会。
在为当事人最终获得“享有的结果”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感到悲哀还顿生出有一种思考。家庭成员在当事人中起到的作用究竟是什么?难道家人就没有责任和义务吗?而现有的医疗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势必会造成更多如当事人的事情出现,如何拯救和杜绝减少同类事情发生?而就业机制的完善,社会的包容性更强一些,这样的事件是不是就会降低一些?更希望建立建全相应的体制,减少同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别让当事人为了基本的生存的机会再度“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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