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童年的记忆中,永远翻不完的是那丰富多彩的一册册的“小人书”。
“小人书”,“连环画”的俗称,它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少年儿童普遍的课外读物。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人书,丰富了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同时也陶冶着幼小的心灵。
最初的连环画是画师们绘制的,一本书几十页到一百多页不等,一本一个完整的故事,相当地吸引人。在我们当地,还把小人书再俗称为“花花书”。有一本属于自己的“花花书”,是那时孩子们莫大的骄傲。记得我们集镇上是有一个小书摊的,那琳斓满目的小人书常常吸引着我们的眼球。不过,这些书是只“租”不“卖”的。说“租”,其实大多数都只是在书摊处看,即看即还,5分钱就可以看一本;若要租回家,那就得交超过书价一倍的“压金”,租金每天按5分钱算。要买书,就只有“合作社”(供销社)那儿有少量的小人书出售,不过很多人是买不起的。
身上有了5分钱,就跑去看一本书;没钱时,也蹲在书摊旁看那些花花绿绿的封面以饱眼福,怪有意思的。
我买的第一本小人书,还清楚地记得名字叫《小小秤砣压千斤》,讲的是一个小孩子和地主进行“阶级斗争”的故事。那是那年春节,我随祖父到堂伯父家“拜年”。告别时,堂伯父给了我5角“压岁钱”。在那年月,一般的压岁钱都是2角,所以现在想起,当时的堂伯父是够大方的了。回家经过集镇时,我对祖父说想买本“花花书”。祖父是读过几天“私塾”的人,所以有关“文化”的事,他都非常支持。于是,我把这带着体温的5角钱交给了“合作社”柜台里的人。他叫我自己选书,我一下就看中了那本《小小秤砣压千斤》。卖书的找回我1角5分钱,那本书就属于我的了。
我摩挲着小人书,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衣兜里。走出“合作社”,好像天空格外高远,大路格外宽广,人也格外轻飘起来,有点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的那种快活,一步三跳地跟在祖父的前后,“猴子”似的前行。回家的当晚,我在油灯下将那本书看了又看,已记不清楚看了多少遍,心灵被书中的“少年英雄”震撼着。
后来,我有了零花钱,就去买小人书。几年下来,有了二十多本,有事没事就翻翻看看,对书中的情节基本上耳熟能详。那时,我们读书都只是上午半天,下午就回家参加劳动。我和村里的几位小伙伴的任务都是割牛草,所以对于下午来说,既是最辛苦的,也是最快乐的。我们在野地里追逐嬉戏,做各种游戏,其中最令人回味的,莫过于“故事会”了。在几位小伙伴中,数我读书还行,心中记得的故事比较多。每次在玩腻的时候,同伴们就要我讲故事。
我们常选择一块较高的石头,让我坐在上面,他们就在四周围成一圈。起初,我给他们讲从祖父那里听来的“牛郎织女”、“大闹天”……讲故事时,我不喜欢坐着,而是站在石头上,一会儿举手,一会儿抬脚,一会儿摇头,一会儿出拳,一会儿欢笑,一会儿哭泣……这绘声绘色的故事,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评书”的味道,不免对儿时的自己生出几分敬意来。
后来,我就讲从小人书中看来的故事。不管讲那样,同伴们都听得那般的入神。有时,我还把这些故事讲给大人们听。在当地,讲故事被称着“摆龙门阵”。记得姑父、伯父他们,有空就对我说:“故事王,摆个龙门阵来听。”
再后来,电影普及了,小人书也由“绘画”式转变为“摄影”式了。那些由电影镜头组合的小人书,更是令人爱不释手。什么《铁道游击队》,什么《刘胡兰》……都使人百看不厌。就这样,我的童年就在这斑斓的小人书中度过了。
上高中时,不便将小人书带到学校,就把它们(四十多本)收拾好放在一个小木箱中搁在家里。听家人说,那一夜遭了窃,被偷走了好几件衣服,再就是我的小木箱不见了——小偷也许认为里面有宝贝——的确也是宝贝。虽说是高中生了,虽说知道了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道理,虽说明白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古训,但我还是在被窝里哭了,哭得很伤心。
再后来,电影普及了,电视普及了,影碟也普及了,这小人书也到了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而今,城里乡下都见不到“小人书”的踪影了,但它给人带来的童年记忆,却怎么也挥之不去;在敲击着键盘的同时,心中还翻阅着那一册册的“小人书”;每每想起那些往事,心潮就起伏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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