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7岁,一个年少轻狂的年代,一个有着种种梦想的时代,却因为钱的问题,让她做老师的梦想为之破碎了,心就因为这样一下沉静了许多,想了很多,也哭过很多,但是这个世界是一个无奈而又有点残酷的世界,是那样就是那样,不是说改变就可以改变的,人穷志短,还说什么胸怀大志,伟大梦想。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彩蝶18岁那年就辍学在家,没有参加高考只是钱的问题没有解决,至今她都后悔那时候怎么不卖身当丫鬟来把剩下的书读完,也不至于一辍学就要为生计劳碌奔波了。还好长相算可以,不然生活更糟糕吧。坐在9元店门口的大音响箱上面,她通常都会这样想,发呆。很晚了,街上的人开始散了,店里头也没几个客人,过了10点30分就是下班时间,那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看着表,开始倒数时,突然一道高大的身影在身边闪过,真是郁闷了,这时候还有客人来?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因为今天轮班,轮到自己看9元店,简单点来说就是就算有客人来也不用管他,所有的商品一律9元,爱什么选什么就是了,选到了就直接拿过来自己开单子。
这个客人有点怪,他完全不按照牌理出牌,而是拿起其中一间跑到她的身边来,说:“嘿,小妹,你这里的东西这么便宜,会不会是假货啊?连洗发水都是9块钱?”
彩蝶觉得有点搞笑,心里嘀咕着:“爱买不买啊,自己想一下也知道了,还问。”但她可是一个称职的员工,嘴上说的可是很负责任的,她笑着说:“帅哥,东西进货有便宜也有贵的嘛,你不可以说便宜的就是假的呀,我们进货便宜就卖的便宜啦!”
“可是牌子货怎么才9块钱呢?我在其他商店看到要买十几块的。”他那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可真让人佩服。
彩蝶又看了看表,晕了,下班时间到啦,不要再跟他啰嗦,她开始收拾起东西,一边说:“你喜欢吧,相信的就买,不相信的就算了。”
那男人可没有放过她,那时候怎么就没想到他是看上自己了呢?如果早知道,彩蝶就不会说下面这句话了:“要买快一点啦,真麻烦,我们要收档了,下班了。”当然这句话只会让他一个人听到哦。
“赶客?等等跟你算账!”那男人迅速的拿起其中的一支洗发水冲到了收银台。
不买不买还是买了,真是小气的男人,他就不会用一次不好用就丢掉吗?怎么这么啰嗦呢?彩蝶一边拖地一边用眼角看着那小气男人。长的满帅气的,高大,脸部线条分明,这么晚一个人来,没有女朋友?晕,彩蝶你也想的太多了。人家是不是一个人来是不是没有女朋友关你屁事哦,还是拖你的地,下你班,老老实实做个打工一族好了。
走路回去租的地方,是她习惯,省钱嘛,虽然有点远,但是为了省掉那几个坐车的钱,她还是很乐意每天就这样散步回去。走到大路边,一辆小车突然就停在她的跟前,飞车党?她第一个反应就是抱紧手里包包。今天刚出了薪水嘢,不会这么倒霉吧,而且这里是大路啊,飞车党这么猖狂?可是也不回有人开小车来抢劫吧,难道是?糟了,劫色的。她看了看自己的身后,怎么没有人在身后啊,想叫救命都没人来救自己啦!刚想撒腿往后跑,这时有人推门下车,一下就截断了她的退路。
“你想干什么?”彩蝶警惕的看了那人一眼,咦?是他?
“小妹,回家啊?”
“废话,不回家去哪里?”彩蝶自问不是那种夜猫子,下班后她只会回家。还好是他,店里很多人见过他呢,就算被虏了也会有人知道吧。
“要坐车吗?我载你,不收钱的。”男孩发光的眼睛直瞪着她看,太好了,她只有一个人。
彩蝶很礼貌的笑了笑,还是安全第一,妈妈教的,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用了,我走路就好了。”
“怕我卖了你?”男孩,应该用男人来形容他吧,看他年纪应该比自己大很多。
“嗯,你说对了。”
“哈哈,你还满直接的嘛。”
彩蝶皱起了眉头,这人还真烦呢,“有些事情还是直接一点好,不然有人不会死心的。”
“上来吧,我会很安全的送你回去的。”
说谎的大灰狼满街都是,他说这句话直接就暴露了那披着羊身上的皮了。
“不用了,谢谢!”他的眼睛很有诚意,但是还是那句话,安全第一。但是。。。。。。
强抢新娘就见多了,就是没有人像他这样的,直接就横抱自己丢进车里面锁上门,然后回到驾驶室踩油门飞驰。这下彩蝶慌了,刚才被他的举动吓的连救命都省了,现在好了,想叫都没人听的见。
“你干什么,快让我下车。救命啊,救命。。。。。。”她手脚并用直接对着车门招呼。
那人并没有放自己下车的意思,而是邪恶的说:“你敲烂我的车门,你赔的起吗?到时候你有财有色也没赔不起一个车门你就更喊救命了。”
“你停车啊,我不踢就是了。”听到他这句话,彩蝶倒是乖乖的停止了那粗鲁的敲打动作,反正这样也不会有什么作用,聪明人应该用智谋来取胜的,而不是这种傻动作。
“你不踢我就送你回去,你继续的话我就。。。。。。”
“就怎么?拉我出去卖了吗?还是留着自己享用?早知道你是这种人,看你,看小车还买那样的假货就知道,你就是那种披着羊皮的狼。”她心里害怕,但嘴上却不饶人。
男人豪爽的大笑,说:“我早就看上你了,只是没有借口接近你尔耳,不进店里买点东西怎么等你下班,难道在门外等你,或者在路上等你,多傻啊?没有跟你说,如果我家的狗用了这个毛都掉光光的话,你会很倒霉的,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我又没叫你用,关我什么事,你停车啊!”这什么罪名,早就看上自己?他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但是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反感尔耳。
车子吱的一声停了下来,看来自己的嘴工还是比较有效的。男人扭转了头看着彩蝶,一直往她的心里看去,他想看清楚她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论财势,论姿色,无论论什么,自己都比别人优秀,她怎么就对自己这么烦躁?自己只不过是方法用错了一点点尔耳,但女人不是需要惊喜的吗?自己一个黄金镶钻石的王老五站在她的面前却只会遭到一顿骂?不是吧!
“你。。。。。。还好吧!”彩蝶在他的注视下有点浑身不自在,他干嘛一直瞪着自己看啊,自己的脸上有什么吗?刚才自己没有哭啊!
“我喜欢你!”
“什么?”对于一个才第一次面的女孩说这样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单刀直入还是一见钟情?
“我说我喜欢你。”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他的问号还真多。
“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不是吗?自己才第一次见到他尔耳。
“可是我见过你很多次了,每次我在你店门口经过,我都看到你。”
“店里很多人啊,你也会看到别人,那你怎么不喜欢别人,偏偏喜欢我。”
这句话有点蠢,她把自己当成什么了,现代陈世美?见一个爱一个?
他推开车门走了下来,也把她拉了出来,什么时候车子到了电视塔这里了?彩蝶看了一眼周围,也许是害怕过了头,连车子什么时候来这里的都已经忘记了。危险的地方,危险的男人,危险的自己。
他把彩蝶圈在了车子旁边,深邃的眼睛再一次审视着她,捕捉那一抹原本带点邪气的笑容,她原来不是这样的吧,是什么让她收起了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天真?
“不要这样看我,我会害怕的。”彩蝶避开了他的眼睛,不敢直视,怕自己的内心被他看穿,怕自己收的好好的本性会被他挑起。自从妈妈在自己面前哭泣,说对不起自己,实在借不到钱供自己读大学后,她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人间处处有真情这样的传说,叔叔家很有钱,但是妈妈还是借不到,还要被叔叔奚落,说她没有钱还读什么书,女人读书再多也是废物。十七年的纯真早已被丢弃,剩下的只是妈妈的在自己面前流的眼泪尔耳。
“我对你一见钟情,你相信吗?”
彩蝶摇摇头,谁会信?一见钟情只是一个传说罢了,这样的爱情不会长久,上了床之后就会不知所踪。
他低下了头,沉默了一下,然后说:“说真的,第一眼看你,没什么特别,但是自从第一次看到你后,我每次经过那里都想看到你,有时候还故意在那里经过就是为了看你一眼,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以前人家说我还不会相信,但是现在自己遇到了,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做,说出来也许你会笑我吧,我长这么大还没试过这样,还没真正见面就爱上一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孩,你知道那种感觉吗?看到对方,就像上辈子就认识了的,这辈子只是为了相遇而创造机会,隔世的感觉真奇妙,每看到你一次,我就爱你深一层,本来不想唐突佳人,但我害怕你会跑掉,至今为止,我只知道你在这里工作,在那边租房子。。。。。。”
“等一下。”彩蝶打断他,“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住?你跟踪我?”有没有搞错啊,他居然跟踪我,彩蝶哦彩蝶,你还真笨,被人家跟踪了这么久都不知道。还好只是一个对自己有意思的男人,要是换了是个坏人,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完蛋了。“还有,你究竟是谁,干嘛这样做?”
“哈哈!”男人刚才还有点忧郁的眼神马上就神彩飞扬,“对哦,说了这么久,你还不知道我是哪个呢!彩蝶,你听好了,我叫黄盛概,双盛贸易就是我的公司,今年27岁,未婚。。。。。”
“停停停,谁想听你的事,你结没结婚关我什么事?我只是问你你为什么这样做?”
“怎么做?”
“跟踪我啊!”
“我爱你!”
“说谎!没有人面都没见过,名字都不知道就说爱的,爱情这种事情不能开玩笑!”
“我是真的,没说谎,你用心感觉一下,我们前世是不是早就注定今生相遇、相识、相爱?那种隔世的感觉你肯定有的,只是你还不知道尔耳。”
“算了吧!”彩蝶从他的手臂下面溜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对他说:“以后不要找我,我是不会相信人家有真爱的。”
阿概没有追她,因为她的家就在山脚下的小楼房里,他会让她知道,隔世情缘是真的存在的。
二、“你发什么呆!”店长在她的头上敲了一个爆栗,这小妮子总发呆,今天都注视着门口一整天了,也不知道想什么,可是哪个少女不怀春呢?正值17岁,谁都会有胡思乱想的时候。
“花姐。”彩蝶懒懒的看了一眼面前的女人,小巧玲珑,三十有加,岁月的刻痕早就爬上了她的脸蛋,原来有时候有些事是怎么也遮盖不住的,像她,虽然摸了粉底,但是脸上的点点斑斑还是清晰可见,怎么也遮盖不住吧。
“想哪个男人?”花姐一边整理架子上的东西一边问,“是不是有人追你?”
“说什么呢?要想也要想男孩啦,怎么会想男人?”想他吗?那个年纪轻轻就拥有自己的公司,双盛贸易她也知道,那是一间很有名气的公司。镶钻石的黄金黄老五黄盛概真的喜欢自己?比自己大了10岁嘢,怎么说也差的太远了吧。
花姐瞄了她一眼,“还说不是想男人,看你都把手表戴反了,这样怎么看时间?”
“哦”,真的耶,自己真的把表戴反了,真的想吗?
“女人嘛,一生下来就注定要相夫教子,孝顺持家,就算你是女强人,但最后还是想枕着男人的臂弯睡觉的,不想的也许是心理有问题,过于独立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内心还是很向往那种家庭天伦之乐的。就算你现在不想,长大一点后你也会想的,你还小,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什么叫刻骨铭心的爱,花姐是过来人,知道你想什么。”
“是吗?”彩蝶叹了一口气说:“现在想是不是太早了一些?我只是想赚多一点钱让妈妈过好一点尔耳。你也知道,我老爸去的早,妈妈可以让我拿高中毕业证已经很不容易了,那些债是要还的,我也不想妈妈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
花姐停住了手上的工作,走过来抚着她的头发说:“傻孩子,现在想又怎么样?只不过想想尔耳,又不是要你现在嫁人,如果有条件好的当然要想一下咯,拍拖几年才结婚也很好啊,那你妈妈也不用辛苦了。”
花姐在店里是元老级人物,彩蝶进来的时候也是妈妈托她带进来的,自己的情况她知道的一清二楚,一个善良的女人带着孩子在这边生活,老公却在家乡经营小本生意,日子也不算太差,她老公偶尔过来跟她聚一下,顺便看一下儿子,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小别胜新婚,再说,让孩子在大城市读书,总比在小地方上学好吧,虽然学费很贵,但是只要有知识,辛苦一点又算什么?结婚后就是这样子吗?一身儿女债?做什么,想什么都要以子女为先?彩蝶苦笑,这样的人生算好还是不好?每天就是为了钱,为了子女打转,累了也不能叫累,苦也不能说出口不能发泄。
“不要想太久了,你还在上班呢,傻孩子。”
“嗯,知道了。”彩蝶收起了魂魄,还是干活吧,想什么,怎么想结局还是早已注定,自己能改变吗?他,还会来么?
三、他没有来,下班了,彩蝶呆在门口,自从那天对自己表白之后,他就连续几天都没有出现过了,富家子弟就是这样子吧,说说尔耳,得不到你马上就跑了,因为觉得无脸见人,自己害相思病了吗?为什么要想他,干嘛想他。一路上,彩蝶都有点闷闷不乐,心里堵的慌,总觉得失去一件什么珍贵的东西一样,回头找,却再也找不到了。人若能转世,我爱,我们前生究竟曾经是什么?
午后,因为今天休息,彩蝶睡觉睡到了中午才起床,因为昨晚一宿未睡,直到早上才睡着。那一张让人难忘的脸总是挥不去,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总是在眼前晃动,目光深邃,迷惘的神情好像就在眼前。透过玻璃窗从屋里看外面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相同的风景却有着不同的颜色,世界因此而变得五彩缤纷。看着这一切,彩蝶的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感觉告诉自己,自己要启程去某一个地方,即使不知道那个是一个什么地方,但是她还是去了。
坐车,走路,然后到了郊外的某个地方,在梦里来过这里吧,很熟识的感觉,虽然自己从来没有来过,但是一切都那么的熟识,小溪,老树,刻满字的大石头,一切都像才来过没多久。面前的小溪流水淙淙,溪旁的老树底下站了一个正在凝视前方的男人。
那人听到背后的脚步声,转过了头,是他,黄盛概。
“彩蝶,你来了?”他欢叫着冲了过去,一把抱起她转起了圈子。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彩蝶却吓的要死,这人又跟踪自己?
“你现在相信我们心灵相通了吧。”他把她轻轻的放了下来,扶着她的肩膀温柔的问。
“你怎么也来这里?你跟踪我?”彩蝶一脸的不高兴,他总这样,做自己喜欢而她不喜欢的事情。
他看着她说:“没有,这里是前世就熟识的地方!”
彩蝶说:“怎么可能?谁又能知道前世的事情。”
他说:“知道的,前世注定的事情,今世都会记得清清楚楚,那是情缘未尽,所以在今生才来相聚,这里肯定是我们前世来过的地方,并且在这里约定今生还要在这里山盟海誓,所以我们才会不约而同的来到这里。第一次,第一眼看到你就似曾相识,仿佛很早就认识了,这种感觉就来自于前世。”
“巧合尔耳。”彩蝶还是有点不敢相信,真的是这样吗?
他说这不是巧合,是注定的,刚开始时你不相信是因为你的心灵还没跟他相通,在你极度思念自己时,你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让对方感觉的到。
小溪边上的石头上刻着‘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他的目光很深很深,带些困惑和迷茫,彩蝶也跟着困惑和迷茫起来,看他的样子真的没有说谎,那这难道真的就是隔世感觉所要带自己来这里跟他相遇吗?他说这是属于两个人心灵上的一种东西,她的感觉跟自己的心灵是一样的,她不说,他也知道。
接下来的日子里,彩蝶愈来愈发觉,他们俩总是靠心灵感应而碰到一起,而且共同喜欢着某一样东西,某一本书,某一出戏,喜欢同样的颜色,同样的感觉。。。。。。
那种感觉,真的就像多年来一直在梦里就发生过,他就像梦里的影子一样飘忽,在相互寻找的过程里,找了很久很久,浪费了半生的时光,终在心灵相通的一霎那才知道,原来前世的未了缘,在今生不容忘记。
为了前世里那一份不容相忘的盟誓,耗去了两人大半生的时光,那么。。。。。。前世里她到底是他的谁,他又是她的谁?那究竟是怎么的一段?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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