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支队主要负责反恐-深圳市公安局的特警支队,前身为防暴支队,于1990年成立,并于1998年易名为特警支队,约有队员500。特警部队是一支经严密训练的队伍,他们主要负责反恐,及于一些社会的重大活动、节日,或骚动 时负责保安及管理工作。加入特警支队的队员,除了基本的武术搏击和拯救技巧外,还要先接受一连串的射击和游绳训练,因为在处理反恐和暴乱时,精确瞄准目标和高空攀爬都是制服滋事者和拯救伤者时少不了的手法。
另外,特警支队还沿用军事式的管理,所有队员均要居住于支队的基地,全天候24小时候命,以确保支队的专业性。特警支队除了队员训练有素外,亦配备了不少精良的装置以配合行动所需。除了一般的个人防护装备外,他们最近还新添置了新式电钻、拆弹等破采工具,以令队员更有效地处理可疑的爆炸品。另外,支队还备有几辆不同功能的车辆,令支队分别于爆炸品处理、后勤支持和行动突击各方面都能更有效地完成任务。
深警添置“噪音驱散车”-深圳市公安局的刑事侦查部,一如外国和本港的电影和电视剧集的情节一般,都佩备精良武器,以助执行任务。最近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部新添了两部具特别功能的车辆,就是新配备的“噪音驱散车”。此车辆可发出一种令人感到不适的特定声频,足以驱散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影响的聚集群众。这种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的声频可令围观的群众自动散开,大大减少了警察与市民间的直接冲突。
另一部较特别的,就是名为“反恐移动讯息站”的功能车,这车特别之处是可透过卫星系统,可于任何地点,包括:荒野或在移动中,随时采集、传递、分析和查询相关的数据,大大提高了反恐和刑事案件侦缉的灵活性。另外,公安部的刑事技术处乃高度敏感的部门,以科学鉴证作为基础,现时已发展 除了小心警惕罪犯的不法行为之外,市民北上玩乐公干,还需要自我警惕,因为两地法制不同,一不小心就会很容易误堕法网。例如:在内地,若干犯了盗窃或敲诈勒索罪(港称为盗窃或勒索罪),可判3至10年有期徒刑,但若案件涉及金融机构、文物或相关款项很高时,甚至可被判处死刑;与在本港执行普通法条文可有很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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