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深港警务协作 追击陆路跨境罪案(一)春梅绽放

发表于-2008年11月13日 中午2:00评论-2条

案件一:一名货柜车司机在香港被盗去中港车过关证件及手提电话。稍后,他接获深圳一名匪徒要挟,要他翌日往深圳交出港币3000元以赎回有关对象。此类案件时有发生,这名货柜车司机应否在港报警?他如何能取回被盗去的物件?

案件二:一名青年独自到深圳福田区消遣,其间,两名少女走近问路及搭讪,青年不虞有诈,跟少女往一座楼房,唯后被禁锢。贼人威胁青年通知家人存款,而贼人就从柜员机把存款提走。

假若在深圳遇到类似罪案,我们该如何处理?同类型的案件,粤港两地的刑罚有甚么不同?两地法律上存在甚么差异? 

深圳,可算是最为港人熟悉的内地城市。自1980年,中央将深圳设定为经济特区后,深圳商贸经济急速发展。香港与深圳只有一河之隔,这样特殊的地理环境,令两地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更趋密切。回归后,深港交往与日俱增,市民经陆路口岸来往两地亦更趋频繁。有见及此,港深两地政府于2003年1月19日制定深港陆路口岸警务协作机制,在此合作框架下,设立互助机制以便更有效地维持陆路口岸地区的治安稳定,及为过境的旅客提供完善的警察服务。

深港陆路口岸警务协作机制自2003年起实施以来,一直秉持一国两制的方针,展开两边口岸的警务工作。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交换边境罪案的消息及情报,安排受害人来回案发地点调查跟进案件,连手打击跨境犯罪活动。深圳警务联络科和本港边界警区每季进行会面,检讨机制的运作情况及成效,以配合两地市民日益频繁的交往。随着深圳湾口岸与福田口岸(即落马洲支线口岸)相继于去年开通,现时,深港陆路口岸警务协作机制已于6个口岸实施,包括落马洲管制站、罗湖、文锦渡、沙头角,以及上述两个新开的口岸,为每月过千万的出入境人次提供完善的警务系统。这个协作机制实施5年以来,有显著的成效,例如:打击一些跨境的勒索与敲诈案件。其中边境的刑事及非刑事罪案均录得显著的下降,罪案总数更由2003年的900多宗大幅减少至约300宗,下降幅度令人鼓舞。这证明了机制有效阻吓及打击边界地区的犯罪活动,当然,这也要靠我们群众的协助,与两地警方充分合作,遇上罪案时及时举报和挺身而出指证罪犯,共同促进边境地区的治安。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春梅绽放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我们总是相信这个世界很美好,可这个世界总是被我们轻信,我们总是相信这个世界很邪恶,可这个世界的确很多好人!

文章评论共[2]个
如水相逢-评论

香港剧有一句专对犯人说的笑话:你别嚣张,如果在深圳,不用判也能让你坐上一年半载的牢狱。还有一句是犯人对警察说:有证据,你告我呀。这就是区别。at:2008年11月14日 早上8:39

春梅绽放-回复你说得对,这就是人权问题,有些人权太宽松的地方就有这些现象,但是有些地方又完全没有人权,这就不用我们多说了。多谢看我文章,欢迎常来交流! at:2008年11月16日 中午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