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6?28”打砸抢烧事件,稍微关心世事的人,都已知道,如果尚有不清楚的,在网上搜索一下,就可了解这一事件的始末。
事件的简要经过,是一名初中生溺水死亡,亲属不服警方认定自杀,2008年6月28日,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游行,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石头、砖头、酒瓶、汽油瓶、爆竹等袭击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接着,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事件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轻伤);造成县委和县政府104间办公室、县公安局47间办公室和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户政中心全部档案资料和42辆交通工具被焚,数十台办公电脑被抢走……
在这同一时段,6月中下旬,贵州德江发生了一件警方认定为自杀的高中生自缢事件。6月7日,该生失踪,15日,发现失踪学生尸体。县公安局邀请检察院和所读学校派员监督解剖尸检,同时开展社会调查,认定为自杀,亲属于16日将其安葬。24日,该生母亲受人指使,到所在学校喊冤,称其子系他杀,瞬间引来700多群众围观,公安局迅速集结70多名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分割、宣传、疏散人群,将其母带离现场;25日,前日现象再次出现,公安干警用10余分钟平息了事态。27日,政法委组织公安在该生所在学校召开了各方代表和当地媒体200余人参加的案情通报会。随后,学校及其母所在地镇党委政府,就对其母解释劝导,以及解决其实际困难,作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其结果是,未形成群体性暴力事件。
德江事件上报后,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公安部长孟建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副书记王玉富,铜仁地委书记廖国勋等领导的批示,对德江成功化解矛盾给予了较高评价,并以公安部名义通报各地学习借鉴;中央电视台和《法制日报》等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然而,瓮安事件的结果是,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等人被免职。如果单从事件起因看,他们有些冤枉;如果从事件造成的后果,以及造成后果的深层次因素思考,本人觉得处理得太轻。
省委书记石宗源在讲话中指出,瓮安事件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
在网上,当时我对这段话的留言是: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女生之死只是导火索,并不是引发大规模社会骚乱的根本原因!
德江处置学生自缢事件的成功经验,省公安厅在通报中已有总结,其中包括积极主动,调查认真,结论可信,反应快速,处置妥善,引导舆论主动等,然而最终未能形成群体性暴力事件,我认为也还有“深层次因素”。
让我们将时间倒回1995年,看看德江发生在枫香溪的“10?9”事件,就可见一斑。
1995年9月1日,枫香溪镇张家湾管理区干部,按照统一部署,开展秋种、秋征和烤烟合同兑现工作,长征、龙坝两村中少数人,以“反对收取烤烟合同保证金”和“烤烟收购压级压价”为名,对干部大肆刁难,谩骂围攻。次日,前往调查的派出所民警将相关4人传唤到管理区询问,数十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人煽动带领下,于当日下午到管理区起哄、围攻。派出所将问完情况的2人放回,将尚未询问的2人带回了镇派出所。10月3日,一些人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认为带回的2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以处罚,2人预交保证金后回家。2人返家后,即向人诉说在传唤期间,被跪罚、殴打。他们立即商定,并以谁不参加就牵猪赶牛挟胁,召集长征、龙坝两村村民组长开会,议定坚决不交镇里收取的烤烟合同保证金,以及对付公安来抓人的办法等。4日,在镇派出所、司法人员前去了解中,一些人正在煽动宣传,收取活动经费,聚集群众阻断了交通,非法检查过往车辆,民警被抓住审问、威胁、谩骂,印江个体驾驶员2人被拦车抓住殴打致伤。5日上午,在少数人煽动组织下,长征、龙坝两村村民近千人,打锣鸣炮,拿着标语到张家湾管理区游行示威,示威群众见无干部,即张贴标语,冲上二楼砸坏门窗6栋后离去。中午县政法委领导一行6人按县委安排前去做群众的说服工作,下车小车轮胎就被放气;同日县政协领导率县“三秋”工作组在镇人大领导陪同下去枫溪管理区检查,也被强行拦车,将镇人大领导的上衣撕破。7日,长征一村民到烟草站交售烤烟,以收购压级为名,将验级员打伤住院。当日,在该镇检查工作的县烟草局领导得知此事,前去了解,一些人煽动200多人前来围攻,使调查工作无法开展,决定该收购点停收10天。8日,镇党委和县烟草局再次向县委作了紧急汇报,县委立即召开有公、检、法、司“四长”参加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这一治安案件。9日清晨5点30分左右,由公安干警、镇干部组成的6个行动小组,进入指定地点,实施拟定方案,先后将相关骨干3人抓获。抓获中,首要人员及家人武力反抗,并敲锣放鞭炮,短短几分钟内,长征、龙坝两村上千名群众,从四面八方冲来,阻止、围攻、殴打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抢回收审对象,砸毁执勤车辆。为避免再出意外,领导小组负责人命令各行动小组迅速撤离现场,但由于阴雨连绵,晨雾朦朦,民警与群众交织混杂,加之地形不熟诸多原因,部分民警未能及时撤离现场,遭到部分群众的残暴毒打。1村民在追击公安民警中遭枪击死亡;公安民警被打伤15人,其中重伤5人;干部被打伤2人。民警7人和驾驶员1人被扣押长达48小时,遭受毒打、折磨、虐待、在死者前罚跪数小时,36小时未给水喝,未给饭吃,不给医治。县委2辆、县烟草局1辆小车被砸坏,部分枪支子弹械具被抢。
读者可能从以上叙述中,已经发现发生这一事件的“深层次因素”。事件一开始,就没有人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去调查“压级压价”是否属实,去质问收取完不成任务也要变相上交税金的“保证金”是否合法,去算算因烟农与验级员冲突而停收10天将给众多烟农带来多少恐慌和损失,去问问随便动用公安干警的方法是否恰当……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群众容易煽动并参与对抗?九十年代前半期,干部要税收,企业要利润,烟农怕损失,类似矛盾在德江甚至周边县此起彼伏,可以说,干群关系因此紧张的因素,超过了计划生育。再看看当时一些报刊和内部资料发表的文章:《外县收购:奖励丰厚,内部收购:坑害烟农——南坪乡烤烟外流原因及建议》《种烟难,卖烟难,如何解难》《干部要种烟,农民要种瓜,各有一本帐,究竟该种啥》,以及《用高价复合肥折抵烤烟扶持费,如此坑农太不该》等文章,也可见一斑。这些问题反映出来后,一些领导和部门不是“对症下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是过多的指责作者,威胁烟农。
枫香溪“10?9”事件惊动了中央,从省地领导批示,以及事件最终得以和平解决,也未进行“秋后算帐”来看,村民们的行为,并非“无缘无故”。
笔者需要说明的是,在此以较长篇幅缩写从未公开的官方资料,议论这一事件的成因,无意于揭谁的“伤疤”,只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前车之鉴”:如果长期漠视群众的利益,我们就会付出高昂的代价,甚至是鲜血和生命。
回到德江处置学生自缢事件。应该说,如今的德江,不存在造成瓮安“6?28”事件的“土壤”。除了前面总结的经验外,德江与瓮安比较,矿群纠纷也时有耳闻,但未呈现集体上访;移民纠纷不能说没有,但不至于出动公安干警才能解决;拆迁纠纷范围较小,大多能做到以理服人;治安环境不能说优良,但破案迅速破案率较高也是事实;社会恶人虽未绝迹,但成气候的恶习势力已无耳闻,更不要说有“玉山帮”那种存在10年 “养虎为患”的黑恶势力了;警察的素质,也不至于像瓮安死者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离开不久即被打伤那么低劣……加上经济发展稳健,失误较少而小,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多数上访案件处置适当,烤烟收购总体能兼顾烟农、企业和财政利益,在德江,即使有人游行,也不会有那么多群众参与其中,更不可能借机泄愤参与打砸抢烧了。这是笔者对德江学生自缢事件后果的基本判断。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真理与谬误,常常只差那么一步。上述三件事件,给我们一个启示,许多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一旦将其视为小事,让其日积月累,达到群众不信任政府,“少数不法分子”能煽动众多“不明真象的群众”的时候,那已叫“官逼民反”,我们解决问题的成本,将会成百上千倍增加。浙大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吴金群讲授《公共管理新视野》时,所列公式值得我们深思和牢记——
社会动员÷经济发展=社会挫折感。
社会挫折感÷流动机会=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制度化=社会动乱。
稍懂除法的人都知道,当分子一定时,分母大则结果小;当分母一定时,分子大则结果大。除了实行专制统治,否则不可能固定分子甚至缩小分子。在包括民主在内的改革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千方百计扩大分母,变小结果。而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进行思考和决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否则,谈稳定,那只是一厢情愿!
2008?11?5 香树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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