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2日电 台湾地区检方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及洗钱案,11日将陈水扁声请羁押禁见。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震撼一幕。翻开中华民族的历史,有谁看到过一个地区的领导人或古来国君,不经过阴谋和政变而是通过公开的司法沦为阶下囚的?没有,绝没有!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陈水扁一罪功千秋!因为,這是司法觉醒,法治精神得意彰显,让司法来讲话,中国人的奇迹。
2008年11月12日,这一天,是全世界华人最光榮的一天。不容置疑,全世界华人肯定自觉或不自觉会把两岸的司法进行比照,答案肯定是台湾地区先人一步。
从被告人看。尽管陈水扁厚颜无耻,狡诈奸滑,不择手段利用“悲情牌”、“族群牌” 、“台独牌” 、“政治手段”,以謊來掩飾犯罪行徑。企图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尽管陈水扁丑陋可恶,但最后选择放弃抗告“以示抗议”,最终无奈伏法。
假如是中国有权势者将被绳之以法,不跑就逃,决不俯首伏法。假如是曾权倾天下者,绝不放弃抗告“以示抗议”。一定扯旗放炮,拉上残余势力,分庭抗衡,随死挣扎,来场血腥战争,祸国殃民。
从司法层面看,台湾地区司法机关严格执行司法体性独立与公正。政治是政治,司法是司法,民意不可违,贪污腐败是公敌。特侦办案人员依法按程序,不畏权暴,舍生取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我们看震惊全国的“姚晓红案件”。姚晓红,仅为山西省绛县法院原副院长。他在任期间,由他领导和组织一些干警吊打的当事人达几千人,被他非法拘禁的当事人达300多人。由于其无法无天、作恶多端。县里有人告他,告到法院,告到县长、县委书记那,处理不了;后来告到山西运城地委,运城地委处理不了;再后来到山西省高院、省委省政府,还是处理不了;老百姓只好一直告到了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委派人下去,第一次还没处理完,最后经中央领导批示以后,中央派专案组现场督办,中央专案组亲自派人去抓捕,这才把这个人抓到。这似乎在证实:我们中国的司法权对待一些人物的时候,一定要最高权力来决定才能启动,如果没有超司法权力启动,审理个小小的县法院副院长都现实不了。二是,中国法官们经常不小心,“偶尔”把审判书的日期打错,授人未审先判以柄。难怪老百姓流唱:“大盖帽两头撬,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送齐,法官中间和稀泥!比比两告谁的多,翻手让他笑喝喝。掂量两告谁的少,反手叫他命难保”......
经过简单肤浅的比照,我认为:羁押陈水扁一小步,中华民族法治一大步。
我是一个爱做梦的人,我梦想、梦想着。有一天,中国能够普遍地通过合法的程序,将违宪违法,祸国殃民的统治者送进牢狱或送上断头台。这一天,就台湾回归祖国之时,就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之日!
我盼望着,迫不及待盼望着:台湾快快回归到祖国怀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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