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市的街道上就奔驰着一种很特别的小汽车:车都没有牌照,但车身左右赫然喷涂着两行大字“行政执法”。
开过车的朋友都知道,汽车没有牌照寸步难行。就连刚买的新车或者有某种特殊情况,也必须取得交管部门的同意才能够短时间上路。可是这些没有悬挂牌照的面包车却很“牛”,一直在市区堂而皇之穿梭行驶,市场商店学校车站,到处都可以看到它们。经常还被人用来接老婆上下班,送儿女上下学,交警视若无睹。
无独有偶,几天前我又遇到过这样一件事:那天清早刚出门,就看见几个穿制服的将一辆缓慢行驶中的摩托车,连人带车掀倒在马路上,摩托车手显然摔得很痛,歪倒在地半天没爬得起来,只是不停用手揉摸大腿,但制服们全然不顾,只管将那辆半新不旧的摩托车往执法车上推。这辆摩托车大约也属于“摩的”,市里早有明文规定要取缔。
看到跌倒在地摩托车手痛苦不堪的样子,我忍不住走上前去质问制服:“你们是城管的吧?也太过分了,现在都提倡要文明执法,你们还是这麽野蛮!”
谁知一群年轻制服马上将我包围:“看清楚点,我们是交警!”“交警?交警更要讲文明嘛!”我回答;“怎么,想投诉?请马上去!看,这是我的警号!”一个制服咄咄逼人;“你不去投诉就是猪!”更有制服气势汹汹。
我又气恼又好笑地与他们争执,我觉得我在理。市交警总队头头曾经是我的徒弟,前不久还听他说正在整顿工作作风,事情真闹大了我不害怕。
跌倒在地的摩托车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起来,来到我身边悄悄扯住:“莫争了莫争了,争不得的啊,他们会以‘妨碍公务罪’整治你呢!”
我回头看看摩托车手,无语。制服们胜利了,坐上大大小小的执法车扬长而去。临走前还有人从车窗探出头来,丢给我一句家乡土话:“关你条卵事啊!”
围观者散去,摩托车手一拐一拐地走开,他蹒跚的步伐直踩进我心底。事后我忍不住给当交警头头的徒弟打电话,告诉他这件事,要他管好手下的兵。他答应得很爽快但同时也显得很无奈,只是一个劲地劝我想开些,别为这点小事情生闲气。
也曾经听到一位当律师的朋友发出过这样的感叹:现在的监狱里,关押的罪犯以穷人据多,其中特别又以没有门路的农村人为多。相反,那些社会上有钱有势有门道的,即令触犯了刑律也可以借权势用钱财来摆平,甚至雇人顶罪。这肯定不是天方夜谭,实际上人们已经看到过许多实例。
同样是这位律师朋友还对我说过这样一件事:几年前一家国有企业倒闭时,工人们不满微薄的“买断金”,想聘请他与政府有关部门打官司,他表示爱莫能助;他说现在最难打的官司就是行政诉讼,我相信他所言不虚。
法律是什么?在封建专制时代,法律完全是用来“治民”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但那种时代早就被抛进历史垃圾堆了。当代社会,无论它实行的是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法律都是社会正义的象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已经是全人类的共识。任何人都不能公然违背,任何人都不敢公然触犯,哪怕是怎样没落腐朽的专制者,往往也得扯上它做成一块遮羞布。法律是严肃与公正的天平,绝不容许随意倾斜。但是我们的“公仆”,我们的执法者有法不依,公然违法,视法律为一纸空文,用各式各样的“红头文件”轻而易举的替代它,历来比比皆是。
年岁稍长的人都知道,解放初期区委书记就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那期间产生过多少冤魂?天才晓得。而从57年的“阳谋”,到“过苦日子”,再到“四清”,期间小小一个大队书记就敢捆绑甚至吊打死普通农民!到了后来的“文革”,法律更是成了一纸空文,湖南道县的“地富反坏右”,连同他们无辜的小孩,均遭满门抄斩之惨祸!甚至国家主[xi]刘少奇被红卫兵围斗殴打时,也只能无力地举起宪法小本子以示抗议。所有这些人们记忆犹新。
时光流转痛定思痛,无法无天的社会只能导致国难民苦。随着“新时期”来临,现在我们的法律条文不可谓不健全了,现在我们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齐全了,可是触犯它们违背它们的,又多半是些什么人呢?
根据统计,现在敢于违反“国土法”,敢于无视“环境保护法”,敢于戏弄“矿产资源法”的,绝大多数是地方政府的头头脑脑,因为只有他们才拥有这种权力;而他们之所以要去违背,一是为了“政绩”,因为有了政绩便可以加官进爵;二是为了利益:团体的,局部的,个人的。
官帽和党票可以抵罪抵罚,在我们国家一路来不是什么新鲜事。头头脑脑们犯事了犯案了,首先不是由至高无上的法律对他进行审判,而是“双规”,是免去“党内外职务”,是“开除党籍”,是“留党察看”,等等。尽管“削职为民”在我们古老的文明史里时有记载,但到了今天,却更加被发扬光大,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深圳昔日的“林书记”今天的“林嘉祥同志”,哪怕再“酒后失德”,哪怕再辱骂普通人,“你们算个屁!”也绝不仅仅是他一时的心直口快,而是从根本上体现了“公仆”们享有特权的惯性思维!尽管他暂时失去了头上的官帽,但日后东山再起,却并非天方夜谭而是指日可待。假设一般平头百姓竟敢如此色胆包天胡作非为,不被当场打个半死,也要立即逮到拘留所里去面壁思过。
对贪官污吏们的惩罚,从来是顾全面子羞羞答答,所以记录“林书记”事件现场的摄像头会坏,电脑硬盘会坏,他亲口的承认也不足为信。所以也才会有那么多的贪官污吏,在罪行暴露之前,能够从容不迫轻而易举地席卷赃款,与长期信任他的组织,与热心培养他的领导,招呼也不打一个,“拜拜”也不道一声,便跑到国外过他悠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去了。
现在,我国的贪官污吏们早已经团结成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庞大的腐败队伍,他们的队伍向太阳,前仆后继蒸蒸日上。他们时刻刷新贪腐钱财的历史记录,勇敢创下逃跑国外的世界记录。荒唐滑稽的“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早就被他们当成了牢固可靠的护身符,也在老百姓中传为笑柄;而因为“二奶”们的争风吃醋,因为小偷们的意外光顾,甚至“屋漏偏遭连夜雨”,因为他人意外牵扯才罪行败露,如同重庆某贫困县的那位交通局长,居然是因为邻居的房屋漏水才被逮将出来,真个是活天冤枉!但总算也为我们名目繁多的反贪部门,留下了些侦破案件的蛛丝马迹。而最搞笑的是那位林嘉祥同志在被抹掉的众多职务中,居然还有“记检组长”一职。
相反,有太多的普通人因为贫困潦倒,或者一念之差,成了法律狠狠打击的对象;一失足成千古恨,做了万人唾弃的阶下囚。其中用电脑错误产生的信用卡,套取银行十七万元现金的许霆,尽管钱已经老老实实全部退回,也被判处无期徒刑,便是个最典型的倒霉蛋。
我们的法律是为谁制定的?如果它仅仅是为平民百姓所制定,那它便是虚假的一纸空文,那它便不是天平却是“公仆”们手中的手电筒,不照自己光照别人。
一旦神圣的法律也可以被人随意玩弄,也可以被人任意蔑视,也可以被人故意篡改,那么,这个社会已经没有公平可言,没有正义可信。它只能腐败丛生,它只会罪恶丛生,到头来栽进黑暗深渊,任何人都不能幸免。
-全文完-
▷ 进入辰洲草民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