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首江
近期,在奥一网关于警察价值观的讨论可谓热火朝天,很多网友都很积极的表达了自己对警察的看法,正讨论酣畅淋漓之际,一哥们突然冒出一个话题,说如果警察下班后遭遇抢劫,到底要不要管?有人说要管;有人说想管就管,不想管也没事!
有人说:“不穿警服都不是警察,何况是下班了。肯定不是啊!如果警察下班了还要管的话,那不等同于24小时都要上班,那以此类推,所有公司的员工下班了还要不停止工作;所有医生也要24小时值班……那岂不是要累死了,所以,想管就管,不想管也没事!”
按照这位网友的说法,要不要发公告通知全国人们要在警察下班后打劫杀人,警察不可以抓的。既然下课了还有执法权?有些警察下课后,还要去罚款,不知这又是为什么?那警察下班后有人打警察,也不算袭警了,那全中国警察都不会愿意。军队在如果外敌来了时候休假或下班了,是不是也能秀手旁观,上班了以后再说呢!其实警察和军队一样的,24小时保家为国,除了退役可以不担负这种责任,只要是现役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无事就算了,有事就必须作为。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这不仅是在中国,难道外国警察不也是这样的!他们下班后就可以看着打劫杀人不管,或是再去报警后走开。
这位网友的说法,如果以平常的思维来思考,只要下班了就可以不管工作的事情了。这是按照中国人特色的思考方式,这似乎看上去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几乎每个人小时候都受过老一辈人的教育,他们总是教育自己的下一代,身在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以说自古以来,这种“独善其身”的思想一直禁锢着中国人意识,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直到现在国人法律知识依然很淡薄的原因。
一位网友说得好:“警察下班后不是警察是啥?警察是一种职业,你能说教师下班后就不是教师,法官下班后不是法官?”话又说回来,就算法律不规定警察这个义务,警察也该去管,身为正义的代表,人们的保护伞,对于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更应该作出表率,带动人民敢于对抗不法分子。每一个想安全地生活于社会的人应当同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特别是犯罪)做斗争,我认为,这是一个文明社会所必须强调的规则。我国法律也赋予了普通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权利和义务,更何况特殊职业的警察。假如一旦很多人都站出来的话,那么犯罪分子自然就不会那么猖狂,社会就会越加安定。
警察工作本身是一种很特殊的职业,不能于与其它职业相提并论,人民警察身为执法者,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与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任。这一职业任务的特殊性决定了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特殊方式。即人民警察不管是在执行任务或非执行任务期间,也不管是在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只要遇到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都应当履行职责。对此,《人民警察法》第19条作出了以下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如果人民警察不履行相应的职责,就是失职、渎职,就会引起法律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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