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说到领导打官司,都会想到,某行政首长应付老百姓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领导主动昂首挺胸地正坐于被告席,目光依旧严肃犀利,有时也会让那原告席上的草民感动一下。
这仅仅是新闻的需要,当然可以表彰一下,关键是法院依法判决,是否为得到执行。那个原告会不会遭遇到岐视及给小鞋穿。
第二种是,曾为公仆的领导垂头丧气,不情愿地坐在刑事审判法庭的被告席上,英俊与倜傥都没有了。有时还弄个手铐来“破坏”形象。忏悔也好,认罪也好,翻供也罢,只是事关态度,法庭也当是酌情考虑。
第三种就是领导在民事诉讼中,这种情形所遇甚少,只有关于领导亲属的,领导一般很少亲历亲为,除非那种离婚之类的身份关系的,也只是见过一起很早的。现在的领导这些都搞的差不多了,不用麻烦人民法官,给司法资源增加损耗。不过有一起倒是让我意外获得,领导随全城乔迁新居,住了不久,发现单位统一定制的大某厨柜出现裂缝了,某字为友邦的一个字,不想引起偏见。领导的意思是要退货,换新的。经销商只同意修补了事。协商不成。只好提起法律的武器,法庭上见了。以夫妻俩为原告,全权委托律师。并提供厨柜的细目照片若干,另外附一纸证/说明,领导因为当天要开会不能到法庭作证。还敲着血红的行政公章。
无法弄清楚这个诉讼的前因后果。领导也不容易,换个柜还要弄上法庭。当时看着说领导是支持咱法院依法审判啊!却看到那血红的公章,也是权力乍现。领导是不屑与那经销商理论么,还是不和他玩了。也许是其它。领导在本地权力排行榜上是单数的,可以调一下税务、工商、质监等去检查工作。这些在外的“功夫”,难道不能使得被告就范?不知道最后结果如何?只是当时聊着说,你们延期开庭啊!法庭有的是时间,切,除非不想混了啊!
前天,周日去市区,发现路上新添了回收的垃圾筒,街面也分外干净。十字岔路还有治安协管员在定点巡逻。步行街也不见那往日的小摊小贩了,只看到城管的小面包车在那里,几个城管警惕地盯着四周在聊天。去超市也发现买一送一“没有”了,从那个柜台走过发现下面没有挡严实的缝里看到还有的。原来是领导要来检查了。领导是想看什么了?欣欣向荣吧!有个带色的笑话,男市长对女县长说,一般市长都干(任)过县长,县长也不含糊地说,市长都是县长升(生)的。领导都是一步步上来的,心知肚明的这些。且不贬义地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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