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正在上高中,给孩子存的教育储蓄今年二月份即将到期,怕有麻烦专程去银行询问应该如何办理。银行的同志告诉我:必须有由学校从税务机关领取的专用证明。于是孩子在元月份从学校开回了那份证明。二月初我来到银行,取孩子的教育存款,营业员告诉我,他们没有办过,并且我的证明上没有税务机关的章子,请我去税务机关盖章,或到别的银行问问人家如何办。于是我找到另一家银行,银行的同志告诉我,证明可以办,由银行到当地税务机关盖章。于是我又来到这家银行,把询问的情况告诉营业员同志,并请他看证明中的要求。营业员同志说:光听你说不行,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才行。请我留下证明,等请示有关领导后再给你答复。于是,我把证明留给了那位营业员。一个星期后,我又找到那位营业员同志,营业告诉我领导很忙,让我过几天再去。又过了三天,我找到那位营业员,他告诉我:马上过年(春节)了,年后再来吧。于是我安心的在家过年了。
2月26号各单位都上班了,我及时赶到银行取钱,只有几个值班的营业员,我把我的情况给值班的营业员说了,他们告诉我:明天来吧,明天人就全了。27 号我又来到了这家银行,没找到那位营业员,我询问其他营业员,他们告诉我,他请病假了,暂时来不了。我拿出证件和存折请他们想办法办理,他们告诉我,办不了,必须等他来。因为孩子马上要开学,我想在报名前取出钱,又去了4次银行,但他都没来上班。
3月10号我终于找到那位营业员,他告诉我可以取了。我把身份证及有关证明都交给他,他又告诉我必须交两元钱的存款税。我问有证明还要扣税,他说,因为超存的这几天要扣税。我道:太不合理了,我按时开的证明,按时来办理,难道你们的错误要让我来买单。他说谁叫你赶上过年,再说我又不是想生病,我也按规定请了假,银行的制度谁都得遵守。就两元钱,何必呢?也太小气了吧!于是我缴了两元钱,离开了柜台。
我们的一些机关部门重视有衙门作风,明明是他们的错,却要别人承担责任。比如缴罚款、缴税款,缴保险,收款部门因开会、休假、工作人员的不到位等原因,让交款者不能及时上缴而受到惩罚。而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总是有各种理由不受惩罚。比如农民的土地补助款、 贫困救济款总是拖着不给;学生的学费、书本减免费不及时办理。把党和国家对农民、贫困学生的关心、爱护拖成了怨气。有些人仅仅为了自己的方便、心情不好,或因人不熟,而不给予办理。 我认为这是制度和监督的缺失,我们的人大代表,和管理机关能不能在这方面加强加监督,我们每个人都应努力让制度和监督健全,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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