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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维持原判春梅绽放

发表于-2008年10月25日 晚上9:50评论-2条

北京汉子杨佳杀上海公安干警案,上诉被驳回,维持死刑原判,杨佳是否伏法,当然还要看最高法院的复核。

据报道,二审旁听席从四十人扩大到一百三十人,向普通人和媒体开放,其中还包括三家香港媒体,但杨佳的辩护律师要求对杨作精神司法鉴定被法庭拒绝。杨佳杀公安前,一定早有必死信念,在中国没有废除死刑前,杀一人已要填命,不必说一口气杀了六人,况且是公安干警。在中国现有体制下,杨佳没有活路,这是可以肯定的。内地传媒评论说:“ 即使大多数民众在心里早就认同了杨佳的死刑,但人们依然对他死于甚么样的

司法程序表示关注。如果说在法律上杨佳必死,那他必须死于正义的司法程序之下。 这种看法,应该说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心声。杨佳案对中国的启示,是执法机关的公正性须严格保证。立法、司法、执法,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执法机关不守法,对公权力的损害最为直接。一个小市民以血肉之躯,为自己的屈辱求取一个说法 ,是最没有抵抗力的基层小百姓唯一可以维护个人尊严的手段,杨佳做到了,但他和公安干警同样付

出沉重的生命代价。公安有执法权,但这种权力一旦滥用了就后果可怕,这是杨佳为何被网民捧为“英雄”的理由。

最近,哈尔滨又发生公安干警与平民群殴打死一个学生的案件,公安干警践踏百姓,看来不是个别现象。杨佳判死,但处理杨佳偷车案的公安有没有违规、该不该查处、 政府如何规限公安的执法,这些都是应该追问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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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灵苦渡点评:

一个国家要走法制的路,需要很长时间。

文章评论共[2]个
落雪‖飞花-评论

你的此番言论没有被公安查到,真是万幸,祝贺你!at:2008年10月26日 上午11:44

落雪‖飞花-评论

每个人都会有死的那天,某些东西比生命更重要,如果这件事发生在60年前,现在杨大侠应该会被我党评为烈士!at:2008年10月26日 上午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