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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冤 取 证 法遗老

发表于-2008年10月15日 中午1:30评论-0条

白 冤 取 证 法

四川合江县城关中学 李洪云 

电话 0830-2811980

经发掘武氏家族的墓茔,证实武大郎不是什么“三寸钉”,而是一位身高达一米八九的魁伟汉子。 

发掘者说,我们的大郎同志及夫人潘金莲女士还有西门庆先生都是被人诬陷了。

据传言说,潘金莲偷人的原因,是武大郎既矮又丑,与天仙般的潘金莲女士无由般配,造成感情不合,这才使潘女士另有他图,让竹竿不小心从窗口掉下来无意中“打”了西门庆一下而故事般地顺便“偷”了貌若潘安的西门庆,引来了让人叫绝的杀身之祸。今儿的发掘,使潘女士“偷”西门庆之说,情不自禁地成为谣言,不攻自破。

但是,细细斟酌,理由似不成立。因为,资料《水浒》和《金瓶梅词话》上明明白白地记录说,武大郎的遗体已经烧毁,哪来一个被埋葬的完整的武大郎的遗体呢?会不会发掘错了,是武松的骨殖呢——因为,传说中的武松才身材魁伟。况且,没有经过任何方法进行科学鉴定就草率宣布墓中的遗体是武大郎,实在不能令人信服;又况且,身材魁伟也不是潘金莲不偷人的无可辩驳的理由。假如,武大郎虽高但是长得丑,潘金莲就似有资格偷人;假如,他虽然高但是头上长癞疮——《水浒》等教科书上是这样说的——潘金莲也有可能不那么爱好他。还有,最令人惋惜的是,发掘者没有说,在武大郎墓内或族谱上发现记载有潘金莲不偷人(或没有偷到人)的言论。所以,仅凭一个“高”字提交到法庭上,会因为证据不足被驳回。

谁都知道,《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无论横量竖量,都在“高”的行列。那威风凛凛的劲儿,走路生风的规模,谁见了都不免有所景仰;而且,猪八戒至少是一匹多情的汉子儿,自从垂青高老庄以来——当然还可以上溯到当天蓬元帅那阵子——一路上亲自播下多少情种,但是到头来居然落个广种无收,一枚枚的她都没有被他的高大所陶醉。

怎样才能证明我们的金莲女士确实是清白的呢?首要任务是请法医对尸骨进行鉴定,提取dna片段进行检测,验明是否正身;若是正身,则看是否有头发,多还是少,若多,证明他不是癞子,或者原来是癞子但是医好了;若少或没有,则又有两个可能:是癞子或不是癞子而被剃了头;脸是看不到了,那就算了,因为复原太麻烦,需要大批资金,请来有名的专家进行测量、绘画、复原人头;若连癞子也不是,接下来就是查族谱,看看武大郎叫什么名字,是否亲自担任武松的亲哥哥;若是,又看他是否潘金莲的原配丈夫;若是,再确定他是怎样任期届满的——这又要请法医鉴定,判断是服毒身亡还是自然死亡,若没有服毒,不但能证明潘金莲是清白的,就连她的杀人罪也可以洗刷。当然,还可以顺便鉴定一下武大郎的胸口,肋骨是否有被西门庆踢断的伤痕,若是没有,就更好。

当然,发掘家们的当务之急,是把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入土之地也找到,看看里面有她们故事的半片纸屑没有,若有当年他们记事的流水簿子更好。若能记上一笔他们从未公开偷情,或者基本没有偷情,甚至在大街上擦肩而过也假装不认识,那就的确能证明“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还应采访他们当年邻居的那些后代,特别是王婆的后代子孙,问问他们的祖先奶奶是否留有遗言,郑重声明她没有发现(或者基本没有发现)潘金莲曾经偷过人——至少(或一般情况下)没有偷过西门庆。

不知那根竹竿还在否?若被人做了烧柴就太可惜了,假如居然还被人保存着,就好了,就是主要证据。

教科书上说,西门庆被竹竿打了一下,引出了后来的故事。既然找到了,发掘家就要集中精力认真考证,这根竹竿是自已不小心落下来“恰巧”打在西门庆头上呢还是由潘金莲用足力气轻轻打在西门庆头上的——因为女人力气小,虽然用足力气还是打得轻,她在被调戏时一定非常愤怒,使尽全身力气,也只好打得轻——如果潘金莲经考证确系“淑女”,那末力气就有理由显得更小,打得就更轻。假如竹竿是轻轻地“打”在西门庆头上(千万不能“落”在头上),那末我们需要的全部证据就日益充足了。于是,就可以结论为:

“潘金莲与武大郎爱恋至深,多数时间如胶似漆,对西门庆则完全或基本上不屑一顾。从来或者基本上没有发现有偷人行为,虽然西门庆上门偷她,总是遇到潘金莲轻轻而且激烈的反抗。

“综上所述,可以结论如下:潘金莲偷人之说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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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看似幽默的文字,寓意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