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若书读《红楼梦》满眼都是“奴”:探春是半奴半主;薛宝钗最后当上宝二奶奶是奴性的胜利;林黛玉保留自己的本真不虚伪地迎合贾母也被说成是“权贵”意识其实也是“奴性”心理的表现等等不一而足,大概《红楼梦》中的人物在文先生看来都是奴了,面目可憎,没有人性。为什么呢?因为曹雪芹祖上是包衣出生,是皇家的奴才,所以他写的《红楼梦》便充满了奴性的色彩,小说里的人物自然脱不了奴才的干系:贾元春贵为皇妃,其实她只是皇帝老儿的一个奴妾;贾母尊为贾家的最高统治者,然而见了自己的孙女也要下跪,没办法,那是奴性制度所规定的。表面上看来曹雪芹真实地反映了奴性制度的种种现象,然而他呕心沥血十余载写就的《红楼梦》其核心意图是“为闺阁昭传”,表现出他对所有青春女性的热爱与尊重,借用男主人公贾宝玉的话: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明显表达出作者的高尚思想境界,因为在那奴性制度所构建的社会中,青春女性被看作是玩物,也即“奴”,但曹雪芹却披肝沥胆在小说中为这一拨青春女性开辟一个自由王国——大观园,多方面多角度来刻画展现她们的人性光辉:林黛玉的灵气,薛宝钗的敦厚,王熙凤的泼辣,贾探春的敏敢,等等丰富多彩,不胜赘述。可令人难以理解文若书竟然能从她们身上嗅到“奴性”的恶臭,难道她们是些臭水做的骨肉,跟泥巴做的男性一样恶臭无比,曹雪芹脑袋进水了?自己打自己嘴巴?还是文先生另辟稀径,读出了小说的象外之象,意外之意?还是不尊重小说的写作意图,恶搞《红楼梦》,意淫曹雪芹?抑或借古讽今,凭巨著《红楼梦》之大作来赚取眼球?我宁愿相信是有炒作之嫌疑,来迎合看客的需求,不管是真诚还是虚伪。
读书难,读大部头巨著更难,读书能有所创造,读出象外之象,意外之意,并得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结论那就难上加难。可象外之象,意外之意,所得出独到的见解和结论总不能游离原著核心意图于千里之外,不然就会有为了说明自己的主张和结论而断章取义,不分来由生拉硬拽拼凑出一个所谓“独到”的论证过程和形式来狡辩甚而诡辩,这种“独到”不不具催生自由新颖思想之生机,相反是对那些不知情的“眼球”和“心灵”具有“毒倒”的剧烈副作用的毒液,催生出一批文明棍乱舞,高帽子漫天扣的奴性十足的怪物,因为按照文先生的定义,虚伪地迎合,欺上瞒下,相互倾压,牺牲相关人员的幸福为代价是奴性最大最典型的特征。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文先生举了几个例子来说明薛宝钗一味地虚伪迎合贾母的喜好,并把薛宝钗与贾母的关系定义为奴才与主子的关系。关系都弄错了,所得出的结论自然站不住脚。小说在第四回中很明显交代薛宝钗进京是来待选“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的,入住荣国府她哥哥薛蟠开始还老大不愿意,只是拗不过薛姨妈要和王夫人厮守几日的意愿才住进贾家,况薛家是小说所提到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一,薛宝钗作为薛家大小姐入住荣国府,她是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不仰仗贾家对她有什么恩惠,她的生存境况与林黛玉完全不同,林黛玉则是孤苦伶仃来到荣国府,寄人篱下。生存环境决定人的行为举止,薛宝钗与贾母的关系论辈分是晚辈与长辈的关系,贾母根本就无力支配薛宝钗,所以薛宝钗在贾母面前根本就不需要也没有任何理由来表现她的“奴性”。其实薛宝钗在贾母眼里只是暂住的贵客,客随主便,这是人之常情,所以贾府为她过生日作为客人她当然要考虑贾母的喜好,这是对主人的尊敬,也是她善解人意,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一种具体表现。设身处地想一想就明白薛宝钗为什么要迎合贾母的喜好。假设你住在你姨妈家,你姨妈的婆婆为你过生日,你总不能依着自己的喜好而不考虑主人是怎么想的吧?如果把这种人情世故说成是“奴性”的表现,这世界的伦常将会是什么样子,可能要回到原始蒙昧状态,连所谓的“奴性”也毫不沾边了。我们再看看林黛玉的在这个故事情节中的表现,林黛玉的生存状态远不如薛宝钗,她的优势只在于她与贾母的关系血缘较近,身为贾母的外孙女,又与贾宝玉天生有一段情缘,她自然会在贾母面前可以撒娇,展现她的本真,这种本真的表现并不是“权贵”意识的流露,更谈不上什么“奴性”了,把一个外孙女硬说成是贾母的奴才,对这种关系的瞎掰与错乱的处置,岂不是脑残?
薛宝钗真的就知道一味地迎合贾母吗?非也。其实薛宝钗有着自己强烈的治家主张,她的主张与贾母的奢靡喜好形成水火不相容的冲突,而薛宝钗在面对贾母的指责毫不妥协,依然故我。这种冲突在小说第四十回得以充分体现。当贾母由一干人陪着逛大观园进入薛宝钗居住的蘅芜院,见房间的摆设甚是简单寒碜,完全与大家闺秀身份不符,也与贾母的审美情趣格格不入,贾母看着就来气,说她年轻姑娘要是这样,她这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如果薛宝钗只是一味地迎合贾母的喜好,以她冰雪般聪明的女孩,通过察言观色,是不难发现贾母对家居摆设的喜好与情趣的,可她偏要与贾母唱对台戏,决不相让,我行我素,不给贾府一点面子,可见薛宝钗是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小说中的这种故事情节安排,与小说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说的那一大段话有异曲同工之妙。秦可卿托梦是以有声的形式告诫贾府最高权力执行者王熙凤,但王熙凤此后并没有按照秦所说的去执行,去未雨绸缪,而薛宝钗以无声的行动来警示贾府最高权力象征者贾母,却遭到贾母的斥责与埋怨。把这两个故事情节联系起来,我们不难发现,从贾府最高权力执行者到最高权力象征者都对有声的告诫与无声的警示置若罔闻,贾家最后的败亡,树倒猢狲散的凄惨结局也就在所难免了。薛宝钗的无声警示与贾母的审美情趣相对抗,其实恰恰证明了薛宝钗具有悲天悯人的胸襟与先见之明的理智,她想以自己的言行来警示贾府最高权力象征者贾母,籍此来挽救贾家的颓势,然而病入膏肓,穷途末路了,但她还是尽心尽力想有所作为,因为她深深知道“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间的关系是一损具损,一荣具荣唇齿相依的关系。薛宝钗除了敢于违抗贾母的意愿通过居室摆设来进行尖锐的暗示,还时不时提醒贾宝玉要用心读书以博取功名,所以我们不难理解她为什么要争当宝二奶奶这个位置,只有达到这个目的她才能名正言顺地执行她的治家理念,才能有机会挽救贾家败亡的颓势,然而却遭到象征贾府未来最高权力驾驭者贾宝玉的冷漠与抵制。薛宝钗的治家管理能力在小说第五十六回得以充分展现,这回的回目作者曹雪芹是这样写的:“敏探春兴利除宿弊,识宝钗小惠全大体”,那时的薛宝钗还只是探春的助手,可她却能稍一实施治家小计策,便能成全大体,使贾府大观园上下里外整饬有序,其能力远高于王熙凤。薛宝钗得有这次机会来展现自己的能力,有赖于她姨妈王夫人的成全,而这期间贾母因一老太妃死了要去守孝而暂时离开贾府,要不然轮谁也轮不到薛宝钗,毕竟她是客,所以只能当助手,但就是当一回助手也表现得精彩绝伦。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感觉到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牺牲相关人员的幸福的所谓“奴性”,相反她处处展现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敢于表达自己的主张且悲天悯人具有先见之明的人性光辉。
《红楼梦》是悲剧小说,学术界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通行本《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所写,而是高鹗写的,后四十回故事情节与曹雪芹本意有很大出入,有学者甚至说后四十回简直是狗尾续貂还不如,如果研读《红楼梦》以现有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为范本,那么研读后所得出的结论就好象空中楼阁,无论怎么狡辩或诡辩都不能自圆其说。
“奴性”和“人性”是两个内涵外延不相容的概念,“奴性”并不是“人性”的子集,“人性”绝不包含“奴性”,如果这两个概念混淆不清,就有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性包含奴性,人性等于奴性,或奴性就是人性。这不文先生的拥趸者们和粉丝们狡辩说薛宝钗的胜利是人情练达的胜利,也就是奴性的胜利,他们把人情练达世事洞明等同于奴性了,在他们眼里人情练达世事洞明就是虚伪地迎合,就是吹须拍马,这未免太牵强附会了,为了拥护文先生的观点,竟竭尽所能无限大地扩展“奴性”的外延,将“人性”的内涵最大限度缩小,将本来是“人性”的部分强行划归到“奴性”的范畴中,这是拉郎配的把戏,更是强盗逻辑。
再说人家薛宝钗真的胜利了吗?小说第五回写到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翻看“薄命司”正册第一页判词写道:“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小说将黛钗合二为一,所以她们的判词也写在一起。从判词中可以预知薛宝钗最终可能被掩埋于冷冷的冰雪中。倾巢之下,安有完卵?贾府最终树到猢狲散,家破人亡各自奔腾,主子都遭灭顶之灾,哪里还奢谈什么“奴性”的胜利?薛宝钗宝二奶奶的地位真的是她不择手段争过来的吗?未必。她牺牲了谁的幸福?林黛玉的死与薛宝钗毫无干系,况贾宝玉也有见了姐姐忘了妹妹的纨绔气,薛宝钗是在林黛玉死后才与贾宝玉成婚,要知道贾家已没落,薛宝钗与贾宝玉结婚其实她是牺牲自己的幸福为代价来做最后的努力,然而最后只能寂寞地被掩埋在冰冷的雪中,从曹雪芹给宝钗的判词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薛宝钗这个青春女儿也倾注了满腔热血与同情,把她最后的结局与雪连在一起,而自己的名字也有一个“雪”字,林黛玉最后的归宿与林有关,林者,草木之地也,也与作者名字中的“芹”相对应,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作者将黛钗合二为一的原由与初衷了。所以作者不可能将黛钗设计成为两个势不两立争斗者,也就不存在谁牺牲谁的幸福了。
所以研读原著而游离原著写作意图千里之外所进行的读书再创造只能是瞎掰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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