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就是鱼肉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a或者b。从两者的活动范围来看,一个水里游,一个山上跑。既然不是人人能上九天揽月的,当然宇航员除外,下五洋捉鳖也只有那潜水的。只是这般水陆两栖,也与现代社会发展的分工相悖。爱情者,就是谈恋爱,拍拖也。婚姻乃是组合家庭,履行“历史”使命。
相传,老美征婚上全是兴趣爱好,看不出我们需要的房子、票子等重要硬件信息。倒是“崇洋媚外”地赞同他们把作为兴趣爱好或者理解视为婚姻的基石。社会地位的房、票诸子倒是其次了,就生活质量而言,黄金周长假在家打麻雀所获得的快乐,未必比远赴异域他乡的旅玩少。钱多有钱多的活法,钱少有钱少的日子,各得其乐。
吾国人更看重的是赚钱养家糊口的能力,这就是所谓的男才(财)女貌,或女才(财)男貌之一见钟情的金童玉女。有才也只是有可能有财,当然有财的父辈是例外。你是要做那个摘桃子的人还是与他/她一起努力奋斗创造财富(赚钱)。也有功成名就后,“黄脸”了弃之的。要夫君或老婆如何如何的,可曾想过你能配他?她么?纵然,帅哥美女谁都喜欢,不要忘记了那步态蹒跚的老头老太太是那个叫时间的魔术师由靓仔靓女变的。
爱情可谓能逢场作“戏”,一般来说谈不上有什么责任,就算是订婚也只是婚姻的前奏,礼金虽有订金性质,却不是强制执行的,除非是有非婚生子女出世才引发责任。婚姻却是柴米油盐的共同生活过日子之所在。扶养下一辈,赡养上一辈。或者要问爱情与婚姻的距离有多远?也许是在问永远有多远。还是西式婚礼上问,你愿意嫁给他们,不管是在贫穷还是富裕。大多却是年龄到了,见了父母,无意见后,就结婚。就这样简单。也有都是大龄青年了,凑合着过吧!相识要三五天就闪婚,还是考验半年三五载的都是各庄有各庄的高招。那道的围城的大门虚掩着请推门——只要达到法定年龄、未婚(离异、丧偶)、自愿就ok!那要出城了?现在已不像古代的“七出三不去”那样严格,只要感情破裂两人自愿去民政部门签定协议,或破釜沉舟地上法院起诉三二次,差不多就自动打开了。曾想过这出来的门是宽出还是严出?宽了,上午结婚,下午离婚把婚姻当儿戏。严了,遇到伪装有骗子,受到冤屈向谁诉说,不必让俺用那将心比心的拿自己体会就感到宽严是个大问题。可能会说要加强了解,甚至是试婚同居,虽有违法律,但也仅仅是方式且非治本的办法。爱情也好,婚姻也罢,都在对方的了解,两个人的相互认同。不同地方的两个人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与其说要保鲜术,倒不如说要创造出“激励机制”来,这个又是不同家庭有所不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唉,又是纸上的兵。操作性近乎无,勉强相对地具有“理论”的“指导性”。
偶的朋友慕白(羡慕李白),有房子、有自行车,且在国企上班。有时让我分享他的相亲经历,有女子对他好,具体怎么好他没有说,也不知道。但她父亲长期生病,住的很偏远的山区,慕母竭力反对,慕孝从之;后有另女,还是过门(见家长了)并给了礼金的,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的底细,又告吹。颇有怨其母的思想。其实不然,选择也没有高招可讲,无非就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父辈们的意见只能是参考的脚注。绝对不能被他们年长的“过的桥比你走的路多”或者说“吃的饭比你吃的盐多”的经验吓倒了,俯首贴耳地盲从!亲爱的长辈们,我选择对了请祝福我们,不幸选错了,后果我自己承担不怨天尤人。
当思维腾空而起地行至此时,发现婚姻的困难重重,飘忽不定。现实却是结婚的多,离婚的近年虽有攀升,却也只是少数。和谐美满的居多,吵吵闹闹中双一年的也不少。这并不是说我要挑战婚姻的现实,我的一个坚持是,婚姻的情况并非上法庭打官司或闹到民政局、妇联的那些抽象的历史“规律”所能代表的。也许是我多虑,也可能是我的切入点发生偏差。爱情也许就是约会后去餐厅的浪漫烛光餐;婚姻大约是两人牵手去农贸市场去买菜回家自己下厨。当然反对者会说,恋爱中的情人为展示厨艺自己做饭,家境殷实的小两口不用自己开火,天天下馆子。这只是蹩脚的比喻,并非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何况这样的真理也不见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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